「走出臥室的性愛革命」到底應不應該?

婚姻與家庭 發佈 2020-05-25T21:45:14+00:00

地鐵上,該不該禁食?但我的髮小兒張大保可不同意,他對我抗議說:「地鐵上吃倆包子,有什麼大不了的?但走出臥室後,問題來了:哪裡是私人空間,哪裡是公共空間?



有時候,你所認為的私人空間,一不小心就成了別人空間的大門檻兒。你所認為的親熱權利,可能會侵犯或影響別人。

文 | 楊濤

地鐵上,該不該禁食?

你若提出這個問題,我是舉雙手贊成的。但我的髮小兒張大保可不同意,他對我抗議說:「地鐵上吃倆包子,有什麼大不了的?我又沒搶別人的,也不逼別人吃。」

大保一直是個不拘小節的狂放之人,他的公私生活界限沒有那麼分明。有次去西班牙馬德里某海灘,他和太太情不自禁,在海灘上剛要親熱,就被人舉報到警察那裡。警察要罰款,理由是有傷風化。張大保表示不服,結果警察指著旁邊一個告示牌,上面明明白白寫著幾個大字:此處禁止性愛。

大保乖乖交了罰款,後來總感覺那牌子怪怪的:「你們說那幾個字跟老小區里『禁止停車』『禁止小便』『禁止遛狗』有什麼區別啊?」聞言,我們幾個老爺們兒哈哈大笑,十分驚奇於大保的腦迴路。不過,相對於他的憤慨,我個人是十分贊同這些「禁止」的。

其實,吃飯一直是一件比較私人的事情,講究在特定的空間裡完成。有時我趕急需要買幾個包子充飢,也不好意思站在大街上人流如織的地方吃,而是爭取躲到一個僻靜的角落裡,背過人去偷偷吃。

有次在武漢看到一位穿戴時髦的女子,坐在公交車裡端著熱乾麵大快朵頤。她打了個嗝吃爽了,但我在旁邊卻覺得有點兒不好意思。那種感覺就像在地鐵里看到兩個愛意上涌的小情侶,摟抱親吻著鑽到對方懷裡。不是羨慕嫉妒恨,而是因為我撞見人家的親熱行為,覺得不好意思。

近些年來,很多「激進」的情侶和夫妻,越來越不甘於僅在臥室里親熱,他們瞄上了商場試衣間、野外公園、停車場,甚至在地鐵或者大巴上肆無忌憚地親吻、愛撫、擁抱。

古語講,食不言寢不語。吃飯和睡覺(以及性愛),都不該有社交屬性,應該在特定的空間裡進行比較好。因為親熱這種事,也許當事人情難自已不在乎別人的眼光,但周圍的人真的會窘到手足無措。

我小時候,吃完晚飯,一家三代5口坐在一起看電視。本來很有儀式感的家庭時光,突然被電視里長達三四分鐘的床戲給打破了。電視里的男女主人公還在慢慢寬衣解帶,而電視機前的空氣早已瞬間凝固,一家人都裝作若無其事,這時候,我甚至能聽到自己咽唾沫的聲音——老天作證,我不是因為好色,是因為難為情的緊張啊。

然後忍無可忍的爺爺和奶奶,紛紛藉故倒水、上洗手間光速撤離。

有些性學家提倡夫妻要進行「走出臥室的性愛革命」,即為了避免性愛審美疲勞,夫妻要嘗試走出臥室,在別的地點與空間親熱,這樣更加有新鮮感。

但走出臥室後,問題來了:哪裡是私人空間,哪裡是公共空間?有時候,你所認為的私人空間,一不小心就成了別人空間的大門檻兒。你所認為的親熱權利,可能就會侵犯或者影響別人。

就像在商場的試衣間,有人說那也是一個私密的空間,因為它不影響別人啊!但試衣間的首要功能還是試衣,你們在裡面折騰半天,就影響了別人繼續試衣的權利,甚至耽誤了別人的時間。就像在地鐵或公交上熱吻,雖然不犯法也不犯規,但畢竟還是讓別人產生了尷尬、害羞或者手足無措。

所以,親愛的小夥伴們,就算激情上涌想與愛人突破性愛的空間禁錮,一定要用理智先想想:我們這樣,侵犯別人的權利了嗎?也許你喜歡停車「做愛」楓林晚,自由和撒歡兒當然值得追求,但自由的前提應該是,不影響別人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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