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建議建立網路遊戲分級制度

動點科技 發佈 2020-05-25T22:30:00+00:00

大多數遊戲玩家都知道,國內缺少電子遊戲分級制度,這就導致從國外引進、國內公司自主研發的遊戲,有時必須 「整理」 一部分內容,才能正式上架運營。近日,全國政協委員朱永新建議,建立網路遊戲分級制度,修訂完善網路遊戲相關法律法規。

大多數遊戲玩家都知道,國內缺少電子遊戲分級制度,這就導致從國外引進、國內公司自主研發的遊戲,有時必須 「整理」 一部分內容,才能正式上架運營。而歐美、日本等市場均已建立了成熟的遊戲分級制度,讓各年齡層玩家都能真正享受到遊戲的樂趣。

近日,全國政協委員朱永新建議,建立網路遊戲分級制度,修訂完善網路遊戲相關法律法規(via 新京報)。

朱永新表示,通過調研及參考相關報告,造成目前問題的主要原因,包括未成年人自控力差、監管缺乏有效手段、行業監管不細不實等,而目前只有上海、山東專門成立了網路遊戲行業協會,尚沒有全國性的行業協會,導致遊戲行業標準不一。

他還提到,「更有部分企業為了利益,將審批過的遊戲通過後期升級修改內容,規避監管;立法不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及管理條例內容宏觀,缺少具體的細則和分級方案,執行效果不明顯。」

對此,朱永新建議,從網路遊戲類別、認證、時長、充值方面建立網絡分級制度,由文化和新聞部門審核監管。

具體劃分方法,他認為可根據目前社會發展客觀實際和網路遊戲內容(是否包含暴力內容、不良語言、性內容等),從早教類、管控類、限制類、禁止類等方面劃分,對不同年齡段的未成年人建立網路遊戲產品分級制度。其中包括實行用戶註冊登錄實名認證分級(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身份證信息、手機號、人臉識別等),實行未成年人登入網遊時段、時長監管分級,實行遊戲充值限額分級等。

監管與評價方面,他建議建立第三方網路遊戲分級監督及評價機構,試行行業自主監管,制定評價標準、評價體系。建議由文化和旅遊部、國家新聞出版署等部門負責,加強網路遊戲分級審查監管,對違規企業依法加大處罰。

此外,朱永新建議修訂完善網路遊戲法律法規。建議立法機構對《未成年保護法》《網絡安全法》《出版管理條例》《網路遊戲管理暫行辦法》進行修訂,增加 「基於未成年人保護的網路遊戲分級」 相關內容,同時各地區也應根據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儘快調整完善相關管理條例內容。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