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今天:就避孕藥與保險套,談談我的一點看法

布魯克斯評說 發佈 2020-05-31T03:16:00+00:00

歷史上的今天,1961年5月31日,美國食品藥物監督管理局,批准使用口服避孕藥。最後,再次聲明,我不鼓勵在沒有醫生的處方下,私自服用,如果看了本文講述,私自食用不明來歷的避孕藥的,本人概不負責。





歷史上的今天,1961年5月31日,美國食品藥物監督管理局(FDA),批准使用口服避孕藥。


為什麼經過FDA批准生產之後,避孕藥就產生如此重要的作用呢?


我為什麼會如此的重視呢?


因為FDA的每一個行為,背後都有美國法律的保障,且它實施安全監管範圍很廣。


例如對於處方藥的監管就涉及它的每一個方面,從藥品測試、製造、標籤規範、廣告、市場營銷、效用直到藥品安全。


所以,經過FDA驗證檢測的藥物,安全性是不言而喻的。


這裡先聲明,我不鼓勵在沒有醫生的處方下,私自服用,如果看了本文講述,私自食用不明來歷的避孕藥的,本人概不負責。


本文的重點也不在講述避孕藥本身,而在於它所引起的我的思考。


只是為了論述需要,先把藥物得以在世界流行的原因說一下,因為有美國的背書。


還有就是,我接下來的論述,也是在避孕藥得以普及的,被廣泛使用的前提下,提出的。





總結我的大前提就是,避孕藥目前看來是相對安全,且已在資本主義世界流行了幾十年。


說到避孕藥,它主要的功能當然就是避孕。


那為什麼人要避孕呢?


不避孕會怎麼樣?


避孕了又會怎麼樣?


為什麼已經有了保險套,還要有個避孕藥?


就上面幾個問題,我們一起探討一下。




一、沒有避孕措施


在沒有避孕措施的時代,人是怎麼解決避孕問題的呢?


答案是看天意,老天要你中槍,你是躲不過的,上帝給你的「恩賜」,你是無法拒絕的。


但,我們且不論世界人口的承載力,一個家庭承載力的限度我們是可以想像的。


在我國古代,在沒有避孕措施的時候,他們要是懷孕了,除了生下來別無選擇。


生下來之後,如果是個男的,皆大歡喜,如果不幸的是個女的,她的命運就難說了。


豪門大族,生男生女都一樣,反正養得起,男的可以傳宗接代,女的可以政治聯姻。


貧苦百姓就不一樣了,男的再苦都要拉扯大的,女的呢?


放在森林深處,放到小河池邊,簡單的說就是直接放棄。


這種情況在中國古代是這樣,在其他國家也不乏事例,可以說這種做法,這種選擇,是當時的「世界默契」。




沒有避孕人連出生之後的命運都無法掌握,當然他更無法選擇自己要不要出生,這是目前都無法解決的問題。


可是,我們解決不了人在出生之前能不能夠選擇自己要不要出生的問題。


我們可以讓在世的人,選擇要不要讓孩子出生,選擇什麼時候讓孩子出生。


讓孩子出生這件事,不再是上帝的「恩賜」,而是自我的選擇,選擇在最好的時候生下新的生命。


以上就簡單的論述一下,避孕的必要性,接下來,我們就兩種避孕措施,再簡要的論述一下。





二、保險套與避孕藥


保險套,也就是我們俗稱的安全套。


它的出現比避孕藥要來的早,而且也比較的直接,基本沒有副作用(如果用的是正規的話)。


因為它所採用的是物理避孕的方式,人為的在精子與卵子之間豎了一道物理隔膜,導致精卵無法結合,進而實現避孕。


有生活經驗的人一看就清楚了,既然有了這麼簡單,方便,且無害的避孕措施,為什麼還要發明個什麼避孕藥呢?這不是畫蛇添足,吃飽了沒事幹嘛?


有這樣疑問的,我猜測,多是男性同胞吧,如有女性同胞也有此想法的,怪我有眼無珠,不識泰山,在此先行謝罪。




好啦,已經吊足了各位的胃口,接下來請各位放下「男女之別」,我會儘量客觀中立的論述我的看法。


保險套,有男用的,這個就是我們日常熟識的了,世界之大無奇不有,這世上啊,還有一種保險套,是女用,由於女用的不是那麼普及,就不在我的討論範圍了,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自行了解。


好了,男用保險套,顧名思義就是套用在男性身上,給男性束縛的套子。


就女性而言,在非特殊情況,比如有生孕的計劃之外,大機率是希望男性能夠帶上安全措施的。


這時馬上就會產生兩種情況,就是雙方達成了默契,使用上了措施,另一種呢,就是雙方沒有達成默契。


通常是女方要求男方帶上而男方不願意(個別女性有其他的計劃不在我的討論之列)。


這一矛盾之中,主導權在哪一方呢,很明顯是在男性一方。


我們人都不是完美的,都有那麼一點缺陷,都有那麼一點自私,或者說具體一點,都有那麼一點脾氣,一個任性,不帶也就不帶。




好啦,這個時候男的可以任性,女的呢,女的只能承擔一樣「任性」的後果。


為什麼?


就因為女性沒有自己的「武器」,只能夠任人魚肉,悲嘆,悲嘆,再悲嘆。


那如果雙方達成了某種的默契呢,那就再好不過了,可是就算是這個時候,敏感一點的,或者是女性權利覺醒的高一點,就不會僅僅滿足於,這種類似於男性「施捨」的默契。


她們想要掌握生命的主動權,像男性一樣的,「性」就是她們所要面對的,最直接,也最頭痛的問題。




以上的假設都還是帶著善意的,之前雙方還有商有量的,只是觀點不一,或者說那一天的某個突發事件,導致了雙方沒有達成共識。


可,要是秀才遇到兵呢?要是霸王硬上弓呢?


這時處於弱勢的女性一方,要如何應對,


反抗嗎,有可能是自己生命的失去,


順從嗎,有可能是另一個生命的降臨。


如此的左右為難,不是絕境,勝是絕境。


所以,避孕藥是女性在應對生活中突發情況的一個有力的「武器」。


雖然心理創傷依舊,但是身體的傷害,或者說可能導致的後果,被果斷的,徹底的,消滅了。





就生活的具體場景上來說,避孕藥,讓女性多了一份選擇,多了一份底氣,多了一份勇敢。


還是一樣,世界之大無奇不有,有女性的避孕藥,當然也會有男性,但還是一樣,男性的避孕藥不是主流,我就不討論了,感興趣的自行百度吧。


以下說的避孕藥,特指女性的。


女性避孕藥的研發在上個世紀三十年代已經取得了重大突破,五十年代基本可以使用。


但是,由於這是藥理避孕,有很多的不確定因素,副作用方面還不太清楚,所以美國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遲遲沒有批准生產。


直到歷史上的今天,1961年的5月31日,才允許口服避孕藥上市。


雖然口服避孕藥已經得到美國FDA的批准,但有些地區對此還是心有牴觸。


一是有那麼好用的保險套了,為什麼要吃藥,而且到底有什麼副作用,還沒有徹底地搞清楚。


二是當地的文化,對女性的諸多限制,導致雖然有也等於沒有。


比如日本,在避孕藥要獲准生產的早期階段,由於擔心避孕藥會產生的副作用,而遲遲沒有批准在國內上市。這種情況很可能是,人們對早期避孕藥的副作用記憶猶新,再加上國家擔心民眾無法準確地區分新舊藥,的結果導致的。


直到1999年,口服避孕藥批准生產近四十年之後,日本才批准在國內生產、銷售。


為慎重起見,日本還要求服用口服避孕藥者,每兩個月要到醫院檢查一次,相對的歐美國家只要1-2做一次檢查就夠了。


所以,當時採用的女性節孕方式是,宮內節孕器。


跟保險套是一樣的,簡單粗暴,但是比保險套還得好的是,它長期有效,裝上去不拿下來,就是絕孕狀態了。


看到這裡,可能有朋友又要問了,有這麼簡單有效的方法,為什麼要用,避孕藥呢?


還是一樣的,說這句話的,大多是,男性吧?


一句話,憑什么女性要為男性做出這麼大的犧牲呢?


可能還有人要問(抱歉,我在寫的時候,會給自己加戲)


不就是一個小玩意兒嘛,有什麼不可以的?


不,這不是小玩意兒,這是選擇。


這是,一個人為另一個人,做出的選擇。


關於一個人為另一人的選擇問題,又是個麻煩的問題,下次有機會我們再聊。


好啦,既然一個人沒有為另一個人做出妥協,做出犧牲的絕對理由,也就是說,個人,都對個人沒有這樣的義務,那我們有什麼理由,要求,女性為男性做出這樣的犧牲呢?


所以說呢,就我看來,避孕藥的發明,以及使用,是有其必要性的。





平時,我也不考慮這類問題的,只是做了寫「歷史上的今天」這個事,才好好的思考了一下,因為有些事情不好寫的,文章幾天的審核,我這個急性子實在是難以忍耐啊。


如果覺得這樣個寫法可以的話,以後的文章,我會多選擇這類社會普遍的關心,說一說自己的一點粗淺的看法。


最後,再次聲明,我不鼓勵在沒有醫生的處方下,私自服用,如果看了本文講述,私自食用不明來歷的避孕藥的,本人概不負責。


(完)


(本文原創,嚴禁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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