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禁止僱傭有前科執法人員

美國僑報網 發佈 2020-06-04T11:12:41+00:00

舊金山地區檢察官切薩·布丁和市議員華頌善在6月2日宣布了一項決議,以保護公眾,尤其是有色人種免受警方不當行為傷害。

【僑報記者陳勇青6月3日舊金山報導】舊金山地區檢察官切薩·布丁(Chesa Boudin)和市議員華頌善(Shamann Walton)在6月2日宣布了一項決議,以保護公眾,尤其是有色人種免受警方不當行為傷害。該決議敦促公務員制度委員會(San Francisco Civil Service Commission)禁止舊金山警察局(San Francisco Police Department)和舊金山治安辦公室(San Francisco Sheriff’s Department)僱傭曾有嚴重不當行歷史的警員。市議員盧凱莉(Hillary Ronen)、佩斯金(Aaron Peskin)、楊馳馬(Matt Haney)、迪恩·普雷斯頓(Dean Preston)、李麗嫦(Sandra Lee Fewer)和余鼎昂(Norman Yee)也是該決議的共同發起人。

地檢官布丁說:「在全國各地,我們的法律體系一再失敗,沒有讓警察為針對有色人種,特別是非裔的暴力、虐待、甚至謀殺負責。該決議將提高舊金山執法部門的專業水平,防止有犯罪記錄或濫用武力歷史的警察在舊金山工作。」

華頌善解釋了決議的必要性。他說:「重要的是,我們不允許有不良行為記錄的個人成為任何執法機構的一部分。數據顯示,殺害非裔並繼續對非裔和有色人種實施過度暴力的警察,有不當行為和過度暴力投訴歷史,我們不能讓這些人有機會虐待我們的居民。」

決議敦促公務員制度委員會要求任何警察申請者,如持續發現嚴重的不當行為,例如過度使用武力,應取消其資格,種族偏見,基於種族,國籍,性別或性取向的歧視;或與舉報、調查或檢控罪行有關的不誠實行為,或其他的不當行為。

一些因其行為受到調查的辭職警員,在調查結果出來之前終止其職務。為了解決這一漏洞並保證舊金山居民的安全,該決議還取消了在嚴重瀆職調查中離職的警員資格,除非該警員被證明無罪。

明尼阿波利斯(Minneapolis)市警察Derek Chauvin殺害George Floyd的事件,清楚地表明了這項決議的必要性。Chauvin跪在Floyd脖子上超過八分鐘,Floyd掙扎著呼吸,大聲呼救。而在警察部門任職期間,Chauvin至少接到過17起投訴,其中包括警察暴力,他還參與了多起與軍官有關的槍擊事件,其中包括槍擊致死事件。儘管有這些事件和一次訓斥紀錄,Chauvin還是被留在警隊,對Chauvin缺乏問責導致了Floyd的死亡。

在美國各地發生的一系列備受矚目的警察殺害非裔事件中,George Floyd是最近的一起。結果爆發抗議。大部分抗議活動都圍繞著要求警方承擔責任。這項決議將提供急需的保證,即舊金山警察局和治安部門不會僱傭有嚴重不當行為或通過辭職逃避任何指控調查的警員。

北加州ACLU刑事司法計劃經理Yoel Haile說:「這項決議是朝著正確方向邁出重要一步,它阻止了犯下暴行、歧視和其他嚴重不當行為的警察在舊金山服務。長時間以來,那些戴著警徽對公眾犯下嚴重侵犯行為的警察,包括種族主義暴力行為,被允許從一個部門跳到另一個部門,繼續虐待他們本應保護的人。」

美國最大的網上種族正義組織Color Of Change刑事司法運動高級總監Scott Roberts讚揚此決議,並稱:「舊金山地檢官Boudin的決議是一個重要的第一步,承認警察暴力行為必須有後果。我們必須繼續推動系統性的改革,以保護非裔社區、有色人種社區和所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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