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當下,就業難已成為全國諸多行業的普遍現象。近日,有記者採訪發現,部分企業為了避開試用期用工成本,採用招非全日制員工、無薪培訓輪崗、簽短期無薪上崗協議等違法方式「試用」員工,讓本該拿到報酬的勞動者白幹活。
媒體評論
中國青年報
若企業只想免費用工,無論如何包裝用工模式,都與勞動法「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立法目的相違背,也必須因此承擔違法責任。
北京青年報
雖然「無薪試崗」有一定客觀原因,但違法是不爭的事實,且隱藏著諸多風險。一方面,新上崗的員工往往技術不熟練,一旦發生工傷,企業將面臨巨額賠償。另一方面,「無薪」大大降低了員工對企業的信任感和歸屬感,不利於企業留住人才。所以,與其為違法行為找理由,不如完善用工制度,發揮試用期應有的作用,讓員工和企業相互了解、選擇,讓「對的人」進入「對的企業」。
東方網
積極應對「靈活用工」帶來的諸多問題,法規的進一步完善是基礎。對此,相關部門當引起重視,及時補齊相關勞動法規存在的短板,以更好地適應新用工模式的多元化需求。
網友評論
勞動者應善於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權益。
「試崗」可有,「無薪」 不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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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e觀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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