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一男子撞人致死逃逸,案發前晚喝酒至凌晨

聊城晚報 發佈 2020-06-13T18:39:01+00:00

本報訊6月10日,在東昌府區站前街京濟路南,一重型倉柵式貨車與一輛電動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致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當場死亡,貨車駕駛人駕車逃逸。

本報訊(全媒體記者 張目倫 通訊員 吳霜)6月10日,在東昌府區站前街京濟路南,一重型倉柵式貨車與一輛電動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致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當場死亡,貨車駕駛人駕車逃逸。聊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東昌府大隊事故科民警僅用5個小時就偵破此案。


當日7時24分,東昌府交警大隊事故科民警接聊城市公安局122指揮中心警情:在站前街京濟路南300米,一輛電動自行車被撞,有人倒地受傷。事故科值班民警隋曉東、李學剛到達現場後,發現現場只有一輛電動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駕駛人經120急救醫生檢查已經沒有生命特徵。現場有圍觀群眾反映說該電動車駕駛人是自己摔倒的,事故科民警經過嚴密的勘查,發現該電動車車牌上有輕微紅色漆痕,像其他車輛上的車漆,感覺這絕不是一起單純的單方交通事故。



於是,辦案民警開展進行了周密細緻的調查和走訪,經過反覆勘查現場和走訪調查,一輛重型倉柵式貨車進入辦案民警的偵查視線。經調取周邊監控,民警發現魯PL0XXX號重型倉柵式貨有重大嫌疑。經過輾轉尋找相關人員及調取視頻監控,通過一系列技術手段,民警最終將肇事嫌疑人宋某某鎖定,並於當日12時找到他。在鐵證面前,嫌疑人宋某某承認了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實。距案發5個小時,此案告破。

據肇事嫌疑人宋某某交代,案發前一天晚上喝酒至凌晨,10日7時駕駛肇事車輛去路邊買早餐,行駛至站前街北段金水灣段向東拐彎時,與燕某某駕駛的由南向北駕駛的電動自行車碰撞。抓獲嫌疑人後,辦案民警對宋某某進行了酒精檢測,其酒精含量仍高達71.9mg/100ml,接近醉酒標準。

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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