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老闆組建「私人部隊」:平時進行體能、搏擊訓練,打完人發500元獎金

常州武進檢察 發佈 2020-06-15T07:05:13+00:00

一家商場的老闆,居然還有自己的私人「安保隊」,誰不聽話,老闆看誰不順眼,「安保隊」就收拾誰!經過反覆比對現場監控視頻,他們發現,衝突發生時,被害人李強確實有一個從褲子口袋掏東西的動作,但是由於距離較遠,圖像不清晰,看不清楚被害人掏出的是一個什麼東西。

一家商場的老闆,居然還有自己的私人「安保隊」,誰不聽話,老闆看誰不順眼,「安保隊」就收拾誰!今年1月下旬,隨著法院判決的做出,一起嚴重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終於塵埃落定。


珠寶店發生打架事件


2018年9月3日,陝西省西安市藍田縣公安局接到報警稱,本縣宏輝購物廣場一樓臨街的周大生珠寶店發生一起打架事件。民警趕到現場後,周大生珠寶店的員工說,他們的老闆李強被宏輝廣場的安保隊員給打了,現在人已不知去向。而宏輝購物廣場安保隊員稱,商場要求該店搬離,該店拒不履行,他們今天是奉命前來對周大生珠寶店封鋪的,結果老闆李強不但不配合反而出手傷人,安保隊員把他制服後現在控制在商場的警務室里。


趕到警務室發現李強滿身是血,蜷縮在警務室的一角,民警趕緊聯繫120將其送往醫院救治。後醫院診斷,李強頭面部多處骨折,肋骨6處骨折。藍田縣公安局經過偵查,將參與「打架」的弘輝商場6名安保隊員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刑事拘留。


案件發生後,不斷有群眾向西安市公安局掃黑辦舉報宏輝商場的老闆曹曉輝以及安保隊員有多起涉黑涉惡問題。西安市公安局掃黑辦接到舉報後,認為該案重大複雜敏感,遂於2018年12月指定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異地管轄偵查「曹曉輝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公安碑林分局接手本案時,僅有宏輝商場6名安保隊員在案羈押,罪名也僅是涉嫌故意傷害罪。按照中央關於掃黑除惡鬥爭工作的相關精神,碑林區檢察院在第一時間提前介入引導偵查該案。負責本案的檢察官和公安機關偵查員查閱了該案的原始卷宗,發現在前期藍田縣公安局的偵查工作中,在押的6名安保隊員「眾口一致」,聲稱是接到商場經理命令前去封鋪的。


在封鋪過程中,李強先掏出一把水果刀捅刺安保隊員,幾個人出於正當防衛才將李強制服打傷的。而商場經理穆忠聲稱,要求周大生珠寶店搬離現有臨街鋪位到商場後側的位置是出於整體規劃經營的需要,租賃合同裡面約定商場有權調整商戶位置,商戶如不配合的,商場有權採取封鋪、清理櫃檯等行為。穆忠還稱是自己給「安保隊」下達的封鋪清理命令,老闆曹曉輝對此不知情。按照前期偵查的情況來看,這就是一起突發的故意傷害案件,而且幾名嫌疑人還存在著正當防衛的可能。


檢察官和偵查員敏銳地意識到案件也許不這麼簡單,於是制訂了詳細的偵查計劃。經過反覆比對現場監控視頻,他們發現,衝突發生時,被害人李強確實有一個從褲子口袋掏東西的動作,但是由於距離較遠,圖像不清晰,看不清楚被害人掏出的是一個什麼東西。偵查員首先詢問了李強。李強稱,當時看到對方衝進櫃檯開始推搡拉拽自己的營業員,為了保護自己的員工和櫃檯內的珠寶首飾的安全,他就衝進人群。但是見對方人多勢眾,情急之下,他就從自己的褲子口袋掏出一串鑰匙握在手中用以自衛。


偵查員隨即分別訊問了在押的6名安保隊員。6人都交代,沒有看清被害人從褲子裡掏出的具體是什麼東西。隨後偵查人員問到為何在原來的筆錄中都「眾口一致」的聲稱李強手裡拿了一把水果刀,幾個人的回答也出奇地一致。原來是案發後幾人先被關押在藍田縣行政拘留所,由於拘留所監室有限,幾人沒有被分別羈押,於是幾人就開始了「商量」。


有的說,看到李強從褲兜里好像掏出來的一個什麼東西。有的提到,衝突中自己的腰部被一個硬物劃了一下,留下一個劃痕。有人提到,後來在打掃現場時,在地上發現了一把水果刀的刀鞘。於是幾個人就商量好,在公安機關訊問時「眾口一致」,說是李強先掏出一把水果刀出來傷人,然後幾個人才合力將其制服。


細心的檢察官發現幾個人在供述中,對那把掉在現場的來歷不明的水果刀鞘的顏色描述都不一致,有的說是紅色的,有的說是粉色的,有的說是橙色的,有的說是黃色的。


在排除了正當防衛情節後,偵查人員又詳細詢問了案發當天現場的情況。幾名在押的安保隊員反映,在封鋪的相持過程中,看到經理穆忠不停地在打電話,向電話的那一頭描述著現場的情況,表情十分焦急。接完電話後,穆忠便給安保隊員下令,將周大生珠寶店的店員強制趕出櫃檯。偵查人員隨即調取了穆忠在案發時段的幾次通話記錄,發現電話都是打給老闆曹曉輝的。偵查員隨即傳喚穆忠到案接受調查,在強大的訊問攻勢下,穆忠終於交代了強迫周大生珠寶店搬店的來龍去脈。


商場「安保隊」強制搬店


原來2015年,李強夫婦與藍田縣宏輝購物有限公司簽訂租賃合同,將商場一樓入口臨街鋪位租用於經營周大生珠寶店,合同為期5年。2018年8月,在合同存續期間,為追求更大利潤,宏輝商場又與張華簽訂合同,擅自將已租賃給周大生珠寶店的臨街鋪位出租給張華用於開設某手機體驗店。


隨後,曹曉輝、穆忠以調整商場規劃為由,單方面要求周大生珠寶店搬離一樓臨街位置至商場後部。李強夫婦認為如果將珠寶店搬到商場後部,將嚴重影響自己的生意,所以拒不同意搬店。在多次商談搬店事宜未果的情況下,曹曉輝和穆忠商量著以給周大生店斷電、貼封條、強行搬離櫃檯的方式達到強迫對方搬店的目的。為了使強迫搬店順利進行,曹曉輝讓穆忠聯繫「安保隊」,多帶幾名安保隊員去現場。


2018年9月3日10時許,穆忠遵照曹曉輝的授意,帶領「安保隊」前往周大生珠寶店封店。為了掩人耳目,穆忠先安排人員斷電,隨後還指揮監控室將周大生店方向的監控攝像頭全部調整方向,然後指揮安保隊員進入周大生珠寶店對櫃檯張貼封條,進行封鋪。


沒想到,封鋪的進程並不順利,安保隊員一貼封條,周大生店的營業員馬上就撕掉。眼見雙方僵持不下,圍觀的顧客也越聚越多,穆忠趕緊給曹曉輝打電話匯報。曹曉輝一邊指示穆忠讓「安保隊」把對方的營業員從店裡清出去,一邊安排宏輝集團的副總張華前去現場坐鎮。有了老闆的命令,「安保隊」便開始了「清場」行動。


店主李強情急之下沖向「安保隊」,但很快被身強體壯的一干安保隊員打倒在地。之後,穆忠見事態擴大,於是讓安保隊員將李強抬至商場一樓南側警務室。在警務室內,幾名安保隊員好像還不解氣,用塑料扎帶將毫無反抗能力的李強的雙手進行捆綁,然後繼續毆打。


這時的商場大廳內已經亂作一團,周大生店的員工們退縮在櫃檯一角,喊著「打人了,搶劫了」。這時,受曹曉輝指派前來坐鎮的副總張華趕到現場,衝上前去就扇了幾名營業員幾個耳光,嚇得再也沒有人敢出聲。從當天開始,周大生珠寶店就無法正常經營而被迫停業。又過了幾天,穆忠又組織人員將周大生珠寶店櫃檯搬離,將原有店面的裝修拆除清空後,移交張華的手機體驗店。經評估,周大生店鋪裝修及展櫃損失達31萬元。


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工作的檢察官認為,該案不是一起簡單的故意傷害案,而應當認定為一起以暴力方式強迫他人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的強迫交易案。隨即,公安機關以涉嫌強迫交易罪對宏輝商場老闆曹曉輝和骨幹分子立案偵查。強迫交易案的立案偵查,為偵破曹曉輝惡勢力犯罪集團案打開了一個重要突破口。隨著偵查工作的推進,一個以曹曉輝為首要分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逐漸浮出水面。


通過偵查發現,曹曉輝原系藍田縣土地局公職人員,自2006年起開始私下從事超市、商場、房地產開發等經營項目,組建了宏輝集團。因其有公職,不能參與經商,故由其親屬出面擔任宏輝集團法定代表人和股東。


2012年,曹曉輝辭去藍田縣國土局公職,正式成了宏輝集團法定代表人。曹曉輝在開發房地產項目期間,對妨礙其拆遷的當事人不擇手段,多次派人實施毆打、恐嚇,引發多起治安案件。此外,他還非法挖取耕地土壤用於填平地基,造成10.74畝耕地中度毀壞。曹曉輝及宏輝集團作惡一方,逐步樹立起在當地的強勢地位,在當地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商場老闆的「私人部隊」


隨著生意越做越大,曹曉輝感覺需要建立一些力量來鞏固和維護自己的利益和安全。2016年春的一天,曹曉輝在自己開發的小區內遛狗。狗突然對著幾個路人狂吠,這幾個人受到了驚嚇,於是找來棍棒石塊準備打狗。曹曉輝看到有人要打自己的狗,隨即上前與對方發生了衝突。經歷這次衝突後,一向財大氣粗、說一不二的曹曉輝覺得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了極大威脅,於是決心打造一支「私人部隊」來「捍衛」自己的經濟利益和人身安全。


隨後,曹曉輝通過朋友與北京某護衛公司聯繫僱傭保鏢。同年4月,由北京護衛公司介紹的5名護衛到達藍田縣,充當曹曉輝的保鏢。曹曉輝還要求這5人介紹有散打、搏擊技能的同鄉、朋友一併前來,後又陸續招募了20餘人前來。曹曉輝隨即成立了公司「安保部」,將上述人員再加上自己以前的親信骨幹編入「安保隊」。曹曉輝心目中的「私人部隊」就有了雛形。


曹曉輝對於這個他一手組建的「私人部隊」可以說是下了血本。藍田縣是國家級貧困縣,當地人均月收入不到2000元,曹曉輝給安保隊員卻開出每月五六千元的高薪,隊長更是可以領取1萬元月薪。這不但遠高於當地居民人均收入,也遠高於宏輝公司一般員工2000元左右的水平。


曹曉輝對「安保隊」實施了軍事化管理,平時安排安保部成員進行體能、搏擊訓練,並定期由其本人或親信進行考核。據隊員反映,他們的考核標準參照的是武警部隊的標準,每次考核後,會根據結果進行獎懲。曹曉輝還給「安保隊」配備了電警棍、催淚瓦斯等警用器材。曹曉輝要求「安保隊」隊員遵守其制定的紀律、服從命令,要求成員「團結一致、敢打敢沖,對違反公司規定、危害公司利益的行為,要採取果斷措施予以消除」,並向隊員吹噓說,在當地,沒有他擺不平的事,如果造成人身傷害,一律由公司出面解決,讓隊員們放手去干。


很快,這支「私人部隊」迎來了他們的第一次「行動」。2016年7月的一天,有幾名消費者前往宏輝商場四樓KTV消費的過程中,由於電梯出現故障而被關在了電梯間內,其中有一人出於恐懼和憤怒,踢了電梯門一腳。商場物業人員從監控中看到這一情況後,將此事報告給曹曉輝。曹曉輝怒不可遏,給「安保隊」下令,一定要將這幾個人揪出來,還交代如果這幾個人不老實就「收拾」。


於是「安保隊」經過查找,在停車場攔住了兩個人。結果沒想到認錯了人,這兩人並不是踢電梯的人。兩人對被無故攔住表示十分憤怒,於是雙方發生了口角。眾安保隊員覺得對方嘴硬、不老實,便一擁而上對兩人大打出手。


曹曉輝在得知「安保隊」與人發生了衝突後,第二天來到了「安保隊」的宿舍。據安保隊員回憶說,曹曉輝對前一天的打架事件進行了「點評」,說「我看了昨天的監控錄像,有些人敢打敢沖,值得表揚。但有些人卻在那裡畏首畏尾的,縮在後面的這些人是想混日子的嗎?」事後,曹曉輝指示財務部給參與打人的安保隊員每人發放了500元的獎金。


為了將大事化小,曹曉輝刪除了事發當晚的監控錄像。然後叫幾個沒有參與打架的安保隊員前去公安機關做虛假供述,干擾公安機關調查。同時,對被無故毆打的兩個人,指示親信出面和對方「私了」。被打的兩人迫於壓力接受了「私了」條件:收錢,但是不能做傷情鑑定。最終,這起案件以治安案件結案。


「安保隊」成惡勢力犯罪集團


「安保隊」成員在既有高工資,又有老闆授意、鼓勵、包庇、縱容的情況下,唯曹曉輝的命令是從,有恃無恐,屢生事端。曹曉輝覺得商場的有些商鋪效益不佳還占著好鋪位,就要求這些商戶搬到商場後面不好的攤位去。有的商戶不願意,他就派「安保隊」過去恐嚇威脅,不搬走的就讓「安保隊」把這些商戶的貨品直接扔出店鋪。有的超市收銀員懷疑有顧客購買的部分商品未付款,與顧客發生了爭執。「安保隊」趕來後既不去調取監控錄像,也不報警,一言不合就拳打腳踢。


有顧客在商場臨近下班時還想進入商場,安保隊員也是衝上去就將對方打倒在地。漸漸地,安保隊員的「勢力範圍」不斷擴大。一次,宏輝集團的幾個員工在附近的一家餐館吃飯,因瑣事與人發生爭執,於是就叫來了安保隊員前來「助威」、「撐腰」。一眾安保隊員就將對方打倒在地,還將對方拖回宏輝商場的地下車庫繼續毆打,一直到把對方打到連連求饒……


「安保隊」不但屢屢生事,而且下手也越來越狠。檢察官通過梳理案件發生的時間順序和被害人傷情時發現,最初「安保隊」出手貌似還比較收斂,被打傷的人軟組織鈍挫傷居多。後來,有人被打掉門牙,有人被打斷鼻骨、眉骨、下頜骨,直到2018年9月3日的強迫交易案中,李強被打得全身十幾處骨折,僅肋骨就斷了6根。


此外,辦案人員還發現安保隊員逞強耍狠的心態越來越重。通過恢復的監控視頻發現,有幾次,被害人已經被打翻在地並且幾乎動彈不得,又過來幾名安保隊員對著幾乎不省人事的被害人還補了幾腳。


在9月3日的強迫交易案中,商場一層大廳里已經血濺滿地了,李強也已經不省人事,還是被拖到警務室並且用塑料扎帶進行了捆綁,還有人對李強實施了二次毆打。辦案人員訊問在這些安保隊員為何這麼做時,他們回答說,一見到打架就興奮,看到其他人動了手,自己要是沒動手的話,感覺就是老闆說的說不團結、不敢沖。


「安保隊」每次打了人,曹曉輝都給參與的隊員發獎勵,並且有一套「組合拳」去化解「事件」。第一招就是派人出面和對方「私了」,條件是收了錢,就不能去做傷情鑑定,也不能繼續鬧、繼續告。第二招就是毀滅證據,指示安保隊員做虛假陳述,混淆視聽,對抗司法機關調查。前兩招不管用的話,曹曉輝還有第三招,誣告陷害、逼迫施壓。


有一次,曹曉輝知道安保隊員打傷的人是一名公職人員,曹曉輝就指示手下親信向紀檢監察機關誣告說,公職人員酒後滋事、追打商場員工,迫使對方接受「私了」條件。在2018年9月3日強迫交易案發生後,曹曉輝為了給李強施壓,向紀檢監察機關誣告稱被害人李強的哥哥作為國家機關公職人員參與經商,並插手過問案件的偵辦。


在案件的偵辦和審查中,檢察官發現原本幾起刑事案件都被當地公安機關作為治安案件處理結案,這其中可能存在「保護傘」問題,於是將有關線索移交紀檢監察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經過調查發現,藍田縣的個別公職人員和公安幹警與曹曉輝來往密切,在多起案件中為曹曉輝出謀劃策,致使數起刑事案件降格為治安案件處理,為曹曉輝惡勢力犯罪集團充當了「保護傘」,侵害了人民群眾的利益,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相關違紀違法的公職人員已經受到了紀委監委的嚴厲處分。


2019年9月,檢察機關對「曹曉輝惡勢力犯罪集團」23名被告人以涉嫌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包庇罪提起公訴。


經過充分的審查,檢察機關認定曹曉輝及其下屬的「安保隊」成員表面上採取合法組織形式,但實際上卻實施了一系列強迫交易、藉故生非、肆意毆打、欺壓百姓,並對抗公安機關調查的違法犯罪行為,逐步形成一個在當地有惡劣影響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2019年9月,檢察機關對「曹曉輝惡勢力犯罪集團」23名被告人以涉嫌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包庇罪提起公訴。2020年1月下旬,法院經過審理,判處「曹曉輝惡勢力犯罪集團」首要分子曹曉輝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判處犯罪集團成員和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個月至六年不等。一審宣判後,部分被告人提起上訴。目前,二審法院西安市中級法院尚未開庭審理此案。(文中涉案人員均為化名)


來源:方圓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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