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曉星|范仲淹《與唐處士書》的異文

文匯網 發佈 2020-06-19T07:00:26+00:00

大多數讀者讀到此文,當然是從自北宋《范文正公集》以來的各種范氏文集中,而關心古琴的讀者則往往見之於朱長文《琴史》卷五《范文正公》一則。《琴史》所引並非全文,截去了頭尾套語三十餘字,主體盡在,但很少有人注意到,它與通行的范氏文集字句多有出入。

【為什麼范純粹編訂《范文正公集》時,《與唐處士書》選擇了一個明顯不夠優勝的版本呢?】

中國音樂史尤其是古琴史上,范仲淹(989—1052)《與唐處士書》因為記載和闡述了古琴業師崔遵度(954—1020)「清厲而靜,和潤而遠」的思想,堪稱重要文獻。大多數讀者讀到此文,當然是從自北宋《范文正公集》以來的各種范氏文集中,而關心古琴的讀者則往往見之於朱長文(1039—1098)《琴史》卷五《范文正公》一則。《琴史》所引並非全文,截去了頭尾套語三十餘字,主體盡在,但很少有人注意到,它與通行的范氏文集字句多有出入。古人引書,常撮述大意,或全憑記憶,每有衍脫錯訛,未必都值得重視,亦未必足為校勘文本的依據。《琴史》引文是否屬於這種情況,首先當然要經過比勘。

《琴史》本身也存在版本校勘的問題,通行本則為康熙時期的曹寅刻本。汪孟舒先生(1887—1969)以曹刻本為底本,參以諸本,精心校讎,撰為《樂圃琴史校》(中國音樂研究所,1959年5月),允稱佳善,以下即引其校訂文本(「熏」字,汪校「他本通作『薰』」而未改本文,此處徑改):

蓋聞聖人之作琴也,鼓天下之和而和天下,其為道大矣乎!暴秦之後,禮樂失敘,吁嗟乎,琴散已久。後之傳者,妙指美聲,巧以相尚,喪其大,矜其細,人以藝觀焉。皇宋文明之運,宜建大雅,東宮故諭德崔公其人也。得琴之道,志於斯,樂於斯,垂五十年,清凈平和,性與琴會,著《琴箋》,而自然之義在矣。嘗游於門下,一日請曰:「琴何為是?」公曰:「清厲而靜,和潤而遠。」某拜而退,思而釋之曰:清厲而弗靜,其失也躁;和潤而弗遠,其失也佞。不躁不佞,其中和之道歟!一日,又請曰:「今之能琴,誰可與先生和者?」曰:「唐處士可矣。」某拜而退,美而歌曰:「有人焉,有人焉!」且將師其一二。屬遠仕乎千里,未獲所存。今複選於上京。崔公既沒,琴不在於君子乎?君將懷其意,授之一二,使得操堯舜之音,游羲皇之域,其賜也,豈不大哉?又先生之琴傳,傳而無窮,上聖之風存,存乎盛時,其旨也,豈不遠哉?誠不敢助《南薰》之詩,以為天下富壽,庶幾宣三樂之情,以美生平而可乎?

明內府寫本《永樂琴書集成》卷十六《范文正公》全抄《琴史》,有異文四處,除一處顯為形訛,另三處一為「暴」「秦」二字互乙,一為「吁」作「於」,一為「今之」作「今日」,其餘完全相同。這三處異文,均未見之於他本,大概是傳抄誤差。總之,仍可佐證《琴史》文本的準確性。

范氏文集現存之本,以范仲淹四子范純粹刊本《范文正公集》為最早。《與唐處士書》一文,今之《全宋文》及主要范氏文集的基本依據即《范文正公集》。即以《范文正公集》與《琴史》引文對勘:

以上異文,有一些屬於兩可者,但也有一些值得分析。「鼓天下之和而和天下」,顯然要比「鼓天地之和而和天下」義長。「其為道大矣乎」有承前文語氣,優於「琴之道大乎哉」。「禮樂失敘」的「敘」,較之「馭」更為準確;「敘」「馭」形近而訛。以「清凈平和」譽崔公,似較「清靜平和」為佳;「凈」「靜」音近而誤。「嘗游於門下」前若有「某」字,後不久又有「某拜而退」,不免重複,當去其一。范仲淹當然記得《禮記·中庸》載孔子所言「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時中」,那麼「弗躁弗佞,然後君子,其中和之道歟」從「君子」導入「中和之道」非但多餘,也沖淡了「不躁不佞」的論述重點,沒有「然後君子」四字更好。「君將憐其意」,其者,崔公也,崔公推崇唐處士(異),范仲淹當然是期待唐處士「懷」之,而非「憐」之;「懷」字草書,有類「憐」字者。范仲淹意在學琴,故云「先生之琴傳,傳而無窮」;「生」「王」形訛。「上聖之風存,存乎盛時」正與前句「先生之琴傳,傳而無窮」成互文,「上聖之風存乎盛時」大約是「存」字下面漏了一個重文號。「天下富壽」諸本皆同,唯《范文正公集》無「富」字。十九處異文中,有十處明顯以《琴史》勝出,且多為較為要緊處,尤其是最後一例有版本堪為佐證,完全應當引起重視。

此外,《永樂琴書集成》卷十六亦引《范文正公文集》(目錄如此,即《范文正公集》,正文作《范文正公與唐處士書》),衍脫錯訛不少,也有不少與北宋本相同之處,但「天下之和」「清凈平和」「不躁不佞,其中和之道歟」「屬遠仕乎千里」「羲皇」「先生之琴傳」「上聖之風存,存乎盛時」「豈不遠哉」「天下富壽」則全同於《琴史》所引,就斷非巧合可以解釋了,疑出別本。學者們曾用南宋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的引文校訂《范文正公集》,《琴史》引《與唐處士書》的準確性,至少可以等而觀之。然而,至今未見學者用《琴史》來校勘《與唐處士書》。

察《范文正公集》與《琴史》的成書年代,也會有進一步發現。朱長文《琴史序》作於元豐七年(1084)正月,此時《琴史》已完成。而范純粹編竣《范文正公集》在熙寧十年(1077),蘇軾序作於元祐四年(1089),雖然很可能在蘇軾作序之前已經刊行過一次,但「從現在版本的避諱線索以及對蘇軾作序時間原因的推測,可知范純粹編輯的《范文正公集》當初刊於宋哲宗時期」(王瑞來《天地間氣:范仲淹研究》,山西教育出版社,2015年8月,第171頁)。換言之,《范文正公集》面世,再早也早不過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必在《琴史》寫完之後。因此,《琴史》所引《與唐處士書》的出處,一定比《范文正公集》更早。

排除特殊原因,私人書簡只有作者本人才可能修改,《與唐處士書》的文本差異,也應該同出范仲淹之手。收錄在《范文正公集》中的,更像是范仲淹自留的底稿;《琴史》引文,則可能是寄給唐異的正式文本。南宋陳振孫(1179—1262)《直齋書錄解題》卷一七著錄《范文正公尺牘》五卷,為「其家所傳,在正集之外」,可見范氏後裔的確存有范仲淹的大量書簡。除了家書,這些書簡不排除有徵集自親友的原件,但多數只可能是范仲淹的底稿;《范文正公集》卷九、十的十篇「書」,其來源不外乎此。那麼,《琴史》引文從何而來?

學者們已經注意到,《范文正公集》之前,曾有一部很可能是范仲淹自己編定刊行的八卷本別集《丹陽編》(或作《丹陽集》),約在南宋晚期不傳於世。之所以以「丹陽」(潤州)名集,學者推測「范仲淹將知潤州時所作的詩文以及有關詩文,自編為一集」(《天地間氣:范仲淹研究》第170頁)。但范仲淹於寶元元年(1038)知潤州,不足十一月而改知越州,其間就算著詩文再夥,加上「有關詩文」編成集子,竟能達八卷之多,抵得上《范文正公集》二十卷十分之四的篇幅,似不大可能。考慮到寶元元年范仲淹恰逢知天命之年,大致可以斷定,《丹陽編》是他在潤州任上編定的自選集,包括了他五十歲之前的詩文菁華,有一定的總結性質。天聖四年(1026)五月,范仲淹在為唐處士寫的《唐異詩序》中說:「高平范仲淹師其弦歌,嘗貽之書曰:『崔公既沒,琴不在茲乎!』」自引書語即《與唐處士書》「崔公既沒,琴不在於君子乎」,可見《與唐處士書》必寫於崔遵度歿後至作《唐異詩序》之間(1020—1026),在《丹陽編》編選時段之內。然而,《琴史》所引《與唐處士書》出自《丹陽編》的可能性不大。首先是因為北宋文人自訂別集,大多止於選錄詩文,收入私人書簡者鮮,《丹陽編》未必能破此成例;其次,《琴史》引文與《范文正公集》一樣,以「某」代「仲淹」,這是家諱因素在文中的反映,體現出它的來源可能還是范仲淹的後人。

范仲淹家族與朱長文家族的關係,似乎揭示了某種可能。朱長文《朱氏世譜》云:「先君諱公綽,少從學范文正公,為高弟。」(《樂圃餘稿》卷九)《吳郡圖經續記》卷上《學校》云:「景祐中,范文正公以內閣典藩而嘆庠序之未立,我先君光祿率州人請建學,文正公請於朝,奏可,迺割南園之一隅以創焉。」朱公綽(?—1077)仕至光祿卿知舒州,故以「光祿」稱之。朱長文本人,則與范仲淹之子范純祐、范純仁等游於胡瑗(993—1059)門下。誼在兩代,又同好絲桐,不排除朱氏父子有見到《與唐處士書》其他文本(尤其是正式文本)的可能性。

也許有更簡單的解釋,《琴史》所引,是一個更早刊行、今已失傳的范仲淹文集,同樣為范家子嗣編訂。倘若如此,為什麼范純粹編訂《范文正公集》時,《與唐處士書》選擇了一個明顯不夠優勝的版本呢?仍然令人費解。

(友人劉晨對本文之寫成有所教益,致謝)

【封面圖片】原定今年6月底在英國V&A博物館開幕的愛麗絲年度展現已推遲。今日我們所熟悉的劉易斯·卡洛爾筆下的愛麗絲形象,都是由約翰·坦尼爾爵士(1820—1914)創作的。今年也是坦尼爾誕辰200年。圖為1930年C.F.A.沃伊齊根據坦尼爾的插畫設計的織物紋樣,現藏V&A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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