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冪大尺度偷拍照曝光:比惡俗更不堪的,是人心

美芽 發佈 2020-06-23T03:16:36+00:00

這事引起了網友熱議,還好當時楊冪穿的是短褲,如果當時楊冪穿的是短裙,可能就有拍到隱私的風險了。我想說不管蛋有沒有縫,都跟蒼蠅沒有半毛錢關係,因為這個蛋本來就不是給蒼蠅準備的。

作者:Fashion姐本人

微信公號:FashionNote(BeautiGGG)

那個被網友稱已經熱搜包年的楊冪,最近又上微博熱搜榜了。

但這次的事卻沒有被嘲諷,反而激起了數萬名網友憤怒。

據悉,前幾日楊冪前往《斛珠夫人》片場,遭到了代拍惡意拍攝。

代拍的人蹲在通道樓梯旁的棚布後拍攝,而鏡頭正好拍到了楊冪的大腿處,險些走光。

這事引起了網友熱議,還好當時楊冪穿的是短褲,如果當時楊冪穿的是短裙,可能就有拍到隱私的風險了。

有人擔心,就一定有人槓!

「楊冪是明星,拍一下怎麼了?」

「拍到的是大腿,明明挺正常的啊,不知道在罵什麼」

可這角度明顯有種拍裙底既視感啊,而且仰著拍女生大腿這正常嗎?這已經上升到侵犯人的隱私問題了!

都2020年了還有人攻擊受害者:「自己穿成那樣,被拍怪誰?」

我想問楊冪這穿搭哪裡看起來不正常嗎?就算女生穿得性感,也不是別人偷拍和犯罪的理由!

被偷拍、被侵犯跟穿多穿少無關,如果一個人起了歹心,就算你裹著10層棉被,他也照樣會對你下手。

穿短褲短裙的女孩本沒有錯,錯的是那些不知廉恥的垃圾偷拍者。

說實話被加以受害者有罪的言論,楊冪實在太冤了。

從評論里依舊能看到有人說什麼「蒼蠅不叮無縫的蛋」,「穿長褲不行嗎」之類的強盜邏輯話語。

我想說不管蛋有沒有縫,都跟蒼蠅沒有半毛錢關係,因為這個蛋本來就不是給蒼蠅準備的。

所以我們要打死的是蒼蠅,它並不是只會叮蛋,它什麼都叮!

其次,穿長褲穿短褲都是女性的自由。

短褲短裙本身不會偷拍,性感也不會偷拍,手機相機更不會自己偷拍,會偷拍的只有那些心底骯髒的偷拍者。

我們再來看看大冪冪這次被拍時的穿著,真的再正常不過了。

一件oversize風的紫色t恤,外面加一件格子外套,這套私服有哪裡透露出不正常的氣息嗎?

「下衣失蹤」這個穿法一直都十分流行,楊冪去年夏天幾乎都是這個造型出鏡。

除了楊冪,還有很多明星也是「下衣失蹤」的忠實愛好者。

像baby、宋茜、秦嵐,還有火箭少女組合的孟美岐、吳宣儀、楊超越,幾乎一大半女明星在夏季都超愛這種穿搭。

除了很清涼透氣之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時髦顯腿長!

明明穿得正正常常、規規矩矩,楊冪卻還是被人貼上了「穿得那麼短,活該被拍」的標籤,實在無語。

有位網友站起來打抱不平:楊冪實慘,代拍上熱搜被罵怪自己穿短褲,難道小偷去你家偷東西,強姦犯去你家強姦,都怪你有個家,怪你是個人嗎?

是啊,比起被偷拍,「受害者有罪論」更讓人寒心。

這讓我想到了之前的那場「丁字褲運動」——就是一個典型的受害者有罪論例子。

2018年11月,在愛爾蘭,一項前所未有的「丁字褲運動」展開了。

這並不是什麼奇怪的反常規運動,而是愛爾蘭女性為支援一個17歲的女孩發起的。

事件起因是,這名17歲的女孩以強姦罪名將一個27歲的男人告上了法庭,稱男子掐住她喉嚨,把她拖到巷子裡強姦了。

但男子拒不承認,還表示是雙方自願,甚至把女孩的抵抗動作說成「欲迎還拒」。

最最重要的是這男子後來被無罪釋放,洗脫男子嫌疑的關鍵性證據是一條丁字褲

該男子的辯護律師,在法庭上聲稱女孩當時穿的是一條蕾絲丁字褲,這代表她同意、自願發生關係。

所以被告男子強姦罪不成立,而法院最終判決女生敗訴。

判決出來後,立馬引起了公憤。很多人都拿著內褲走上街頭,要求對性侵案的審判方式進行修改。

17歲女孩本就是受害者,還要被說成穿丁字褲就是你的錯,穿丁字褲就說明你自願發生關係,哪裡來的謬論?

難道在褲子上寫明「我穿了丁字褲也不代表我同意跟你發生關係」,就不會被侵犯?

我看未必,強姦犯侵犯的是人,而不是一條褲子。

其實「受害者有罪論」在現代社會真的太普遍了,有人被偷拍了,總會有人說:

「你穿這麼短,不就是給人拍的!」

「穿成這樣也不見得是什麼好女孩!」

有人被侵犯,總會有人說:

「看看她那天穿的,裙子那麼短,不找她找誰!」

「一個人那麼晚走夜路,怪不得被盯上!」

「喝那麼多酒,就是讓人有機可乘吧!」

聽到這種話,我只想說兩個字,閉嘴!

「短裙」、「喝酒」、「走夜路」都不是能偷拍、被強姦的理由。

被侵犯和被偷拍的根本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強姦犯和偷拍者本身。

有人說世界上那麼多女生,偏偏被偷拍被侵犯的就是你,還不是因為你穿得太涼快太性感?

那請問,看到一個女生穿得涼快又性感的有那麼多人,偏偏就你去偷拍去侵犯,難道其他男人都有性問題?

沒有那麼多前提條件,穿著也跟引發犯罪無關,骯髒的是犯罪者,不是衣服。

之前在比利時,曾舉辦過一個特殊展覽,主題是「被性侵時,你穿的是什麼」,該展覽區展示了18件性侵受害者當時穿的服裝。

在很多人的意識里,這裡掛著的應該都是一些比較露的服飾,但環顧一周,展覽區里卻都是些t恤、牛仔褲、連衣裙......

這些都是最正常不過的衣服,那些受害者們可能只是像往常一樣上下學、上下班,卻遭遇了最可怕的事情。

到最後,那些無辜的受害者還要被人質問:當時你穿的是什麼衣服!這不諷刺嗎?

就像楊冪被偷拍,她只是穿了現代大部分女性都會穿的服飾,還被人指責穿得短。

錯的明明是偷拍者,為什麼受害者還要承擔指責和謾罵?這無疑是「蕩婦羞辱」。

《熔爐》里有句台詞很經典:

「我們一路奮戰,不是為了改變世界,而是為了不讓世界改變我們。

每個人都擁有穿衣服的自由,受害者穿什麼衣服絕對不能構成被性侵的理由,也絕不是施暴者性侵的藉口。」

很多人說這就是社會的常態啊。

可那是之前的常態,社會總是在進步的,我們人類的思想也要進步,女孩子要學會保護自己沒錯,但男生更應該學會如何尊重女生。

為了保護女性,有人提出女孩子晚上9點鐘以後最好不要出門。可為什麼沒有人提出男生9點以後不要出門呢?

這是就是思維局限,一個社會變美好,應該是從學會主動尊重女性開始,而不是一味的強調女性要學會自我保護。

寫到最後:

美麗本無罪,有罪的永遠是犯罪的人!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生而為人,我們都在努力做個善良的人,但依舊得提防一些內心惡臭的垃圾。

穿短裙時多加一條安全褲,不是為了防正人君子,而是為了防那些心懷鬼胎的小人。

希望能有一天,所有女生都能坦蕩的穿自己喜歡的小裙子,不用擔心被偷拍和侵害,能感受自由的陽光!

也希望社會對受害者多一點點關懷與安慰,而不是指責與羞辱!

本文作者:Fashion姐本人,一個時髦的公眾號,與你分享記錄ins的時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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