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處理林案 江宜樺還原過程

中央社 發佈 1970-01-01T08:00:00+00:00

行政院副院長江宜樺(左)7日出示有關中鋼和子公司的公文,說明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的批示過程。(中央社記者謝佳璋攝 101年7月7日)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7日電)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涉貪,行政院副院長江宜樺今天說,馬總統6月28日邀院長陳冲討論,當時總統請陳冲再與林益世談,「如果有必要就

行政院副院長江宜樺(左)7日出示有關中鋼和子公司的公文,說明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的批示過程。(中央社記者謝佳璋攝 101年7月7日)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7日電)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涉貪,行政院副院長江宜樺今天說,馬總統6月28日邀院長陳冲討論,當時總統請陳冲再與林益世談,「如果有必要就應該請他(林益世)辭去祕書長工作」。

法務部廉政署上午舉行廉政座談會,江宜樺於座談會進行中,在行政院發言人胡幼偉陪同下,主動向媒體說明府院處理林益世涉貪案過程。

江宜樺表示,6月27日壹週刊出刊,林益世已在前一天向總統馬英九與行政院長陳冲報告,馬總統與陳冲當時指示林益世要密切注意。

江宜樺說,林益世28日上午8時許帶著週刊到他辦公室,指沒有週刊所指犯罪情事、全盤否認,並稱與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不是很熟。

他表示,之後他與林益世一同去找陳冲,林益世的說法與向他的說法一樣,強調沒有週刊所指索賄不成報復施壓。林益世向陳冲說,若今年3、4月有索賄不成,何以地勇又可以續約,邏輯不合,陳冲也認同這是奇怪推論。

江宜樺說,平面媒體6月28日刊登林益世與陳啟祥照片後,總統府緊急開會,了解傳聞是否屬實。馬總統與陳冲討論後責成他回行政院進行全面了解,包括詢問林益世。之後他與總統府副祕書長羅智強、行政院發言人胡幼偉與林益世就壹週刊指稱細節,逐一討論。

他指出,由於之前林益世都否認,所以6月28日中午的討論比較詳細,把壹週刊內容的每部分逐一詢問林益世。過程中,林益世證實有一些情節有發生,有些說不記得。

江宜樺說,根據林益世當時所說,包括有無對陳啟祥說過2顆章及類似中鋼人事是其所批,林益世說有講過,但強調是為讓對方知道祕書長工作的重要性,不是要索賄。

他表示,林益世斷然否認收賄、索賄,其他個人的評論與行政院角色等,林益世都承認與朋友聊天時有講過。「我們覺得有很多疑點」,雖然林益世否認金錢部分,但承認爆料的對白,「我們認為事態嚴重」,因此,他與羅智強事後分別向陳冲與馬總統報告。

江宜樺說,6月28日下午,馬總統請陳冲與他到總統府討論,由於林益世在此之前不承認有索賄或收賄,因此只能以謹慎態度處理。

他表示,討論後,馬總統請陳冲回行政院與林益世好好再談,「如果有必要就應該請他(林益世)辭去祕書長工作」。

江宜樺說,陳冲6月28日下午2度約詢林益世,林益世否認涉不法,行政院之後同意林益世在傍晚舉行記者會。

有關去留問題,江宜樺說,林益世希望讓他做完召開記者會、提告與主動到特偵組說明這3件事後,會對去留有所決定。這個講法已是行政院同意讓林益世召開記者會之前「最後底線」。

他表示,由於特偵組表明要擇期約談,林益世沒有做完原先講好的3件事,這也是導致6月28日當晚,陳冲再以電話就去留與林益世深談;林益世當晚口頭請辭,29日一早提出書面辭呈。

對於林益世涉貪案,江宜樺說,行政團隊認為,雖然沒有證據顯示林益世與收賄新台幣6300萬元有關,但要林益世辭職以示負責,是在6月28日。1010707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