嶧城區獎勵舉報大氣污染環境違法行為

大眾日報 發佈 2020-06-29T15:09:59+00:00

6月29日上午,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從嶧城區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發布會獲悉,嶧城區出台規定,獎勵舉報大氣污染環境違法行為。

6月29日上午,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從嶧城區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發布會獲悉,嶧城區出台規定,獎勵舉報大氣污染環境違法行為。

該《辦 法》規定,根據舉報人提供的線索,凡屬下列環境違法行為且查證屬實的,給予舉報人獎勵:

(一)舉報「散亂污」企業、經現場核查符合認定標準的,獎勵300元/次;

(二)舉報工業企業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轉、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的,獎勵1000元/次;

(三)舉報工業企業不按要求執行錯峰生產或未按要求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措施的,獎勵1000元/次;

(四)舉報城區駐地渣土車不按要求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措施的,獎勵1000元/次;違規使用無渣土運輸資質的車輛運輸渣土的,獎勵1000元/次;

(五)舉報城區駐地禁燃區範圍內銷售散煤或燃用散煤的,獎勵200元/次;

(六)舉報城區駐地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措施未落實「六個百分之百」的,獎勵500元/次;

(七)舉報城區駐地施工工地未按要求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措施的,獎勵1000元/次;

(八)舉報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的,獎勵200元/次;

(九)舉報違法開採礦山石料及破碎加工的,獎勵1000元/次;

(十)舉報在城區駐地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獎勵200元/次;

(十一)舉報流動加油車、利用網際網路或其他形式違法銷售汽柴油的,獎勵500元/次。

據介紹,舉報人可採取實名或匿名,通過當面、電話、郵件或信件等方式進行舉報,舉報方式如下:

1.舉報電話:0632-7712369,每日早8:30―晚10:00。

2.舉報電子郵箱:yichengdqhjjb@163.com。

3.舉報信件郵寄地址:棗莊市生態環境局嶧城分局(區大氣指揮部辦公室)。

舉報人提供的線索應儘量詳細,包含大氣污染環境違法行為的時間、地點、企業或個人名稱等基本情況,主要環境違法行為事實,包括圖片、影像資料、文件材料等能證明被舉報對象發生環境違法行為的物證等材料。舉報人在匿名舉報時,應提供有效聯繫方式,以便回復處理結果。

據了解,該《辦法》自公布之日(2020年6月24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大眾報業·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張環澤 通訊員 蘇子龍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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