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調整!河北1市中考及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公布

燕趙都市報 發佈 2020-06-29T02:18:58+00:00

保定市教育局最新發布,今年中考及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考試時間為:7月18日上午9:00—11:00 語文,下午14:00—16:00 理科綜合、16:45—18:45 文科綜合;

保定市教育局最新發布,

今年中考及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有重大調整。

考試科目、總分及錄取批次

這樣調整↓↓↓

這些科目不再進行升學考試

今年升學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理科綜合(包括物理、化學兩門學科)、文科綜合(包括道德與法治、歷史兩門學科),總分600分。體育,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信息技術,生物、地理等科目,不再進行升學考試。

各科分值及考試形式

各科分值為:語文120分,數學120分,外語120分(聽力測試30分,筆試部分90分),理科綜合120分(物理55分、化學35分,綜合題30分),文科綜合120分(道德與法治45分,其中民族團結教育7分,歷史45分,綜合題3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理科綜合為全閉卷形式,文科綜合為全開卷考試,語文、數學、外語、理科綜合、文科綜合等5科使用全省統一命制的試卷。

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7月18日上午9:00—11:00 語文,下午14:00—16:00 理科綜合、16:45—18:45 文科綜合;7月19日上午9:00—11:00 數學,下午14:00—16:00 外語(包括聽力測試25分鐘)。

普通高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中等技工學校和招收學前教育專業公費師範生的院校使用同一套試卷。

志願填報

中考結束後考生估分填報志願,各縣(市、區)屬公辦高中學校在本縣域內招生,不得跨縣域招生

主城區(蓮池區、競秀區、高新區)和白溝新城的考生在保定一中、保定二中、保定三中、保定外國語學校、保定七中等五所省級示範性高中選擇一所填報;

今年繼續增設「是否服從調劑」欄志願,填報保定市省級示範性高中志願且被錄取的考生,外地民辦高中不得再錄取;

主城區報考公辦一般普通高中(保定田家炳中學和白溝新城第一中學),需在一般普通高中欄內填報志願,被錄取後其它學校不得再錄取。

錄取批次做出重大調整

今年對主城區普通高中錄取批次做出重大調整,設置提前一批次、提前二批次,主城區普通高中錄取共為提前一批次、提前二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四個批次。

提前一批次:

保定一中與清華附中合作,成立「清華附中創新實驗班」,計劃招生200人;

保定二中依託理化生競賽學科優勢成立「競賽實驗班」,計劃招生50人;

保定三中依託物理、化學學科優勢成立「數字精英班」,計劃招生200人;

保定外國語學校依託英語學科優勢成立「英語實驗班」,計劃招生100人;

保定七中依託人文學科優勢成立「精品小班」,計劃招生52人。

提前二批次:主城區省級示範性高中藝體特長自主招生。

第一批次:公辦省級示範性高中指標生錄取。

第二批次:公辦一般普通高中(保定田家炳中學和白溝新城第一中學)、市內民辦高中、外市民辦高中錄取。

其中,主城區(蓮池區、競秀區、高新區)和白溝新城初中入學時的片外生及在非指定公辦初中學校就讀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和有轉學經歷的學生,報考公辦省級示範性高中指標生錄取時,按中考成績扣減50分後的實際分數參加排隊錄取;報考提前批次和一般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五年制(含「3+2」)、「3+4」本科等院校錄取時,不扣減分數。

這些事情要注意

保定市主城區和白溝新城公辦省級示範性高中錄取時,按招生計劃總數的一定比例,劃定錄取最低分數控制線,其他縣(市、區)省級示範高中參照執行。

提前批錄取按照招生計劃的一定比例劃線,線上沒有完成的計劃轉為指標生錄取。

省級示範性高中學校未完成的指標將收回,從已報該校志願但未被錄取的考生和未報該校志願但填寫「服從調劑」的考生中,按省級示範性高中已錄取學生的平均分和考生成績統一從高到低依次調劑錄取,調劑錄取前已被錄取的考生不能參加調劑錄取。

各縣(市、區)劃定公辦一般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該市嚴格控制初中復讀,所有往屆初中畢業生均以社會考生身份報名參加中考,不得報考普通高中,可報考五年制(含3+2)高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

省教育廳相關文件進一步明確,實行跨市域招生的民辦高中,以審批地範圍招生為主,並向社會公告經批准的年度總招生計劃和分市的招生計劃,嚴格按計劃招生,審批地以外招生比例不高於當年招生總計劃數的40%,並逐年減少。所以,報考外市民辦學校的考生及家長須謹慎選擇,以免上當受騙。到保定市招生的外市民辦高中錄取安排在中考成績公布以後進行,錄取結果由舉辦地的市級教育行政部門8月10日前統一函告保定市教育局。超出該市核准後招生計劃的或錄取已經被該市普通高中錄取的學生及錄取結果未按時函告的,該市將不能放檔,無法建立高中學籍,責任由違規錄取的外市民辦學校和當事的學生家長負責。

為進一步規範招生秩序,市教育局要求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必須以中考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定結果為錄取依據,不得錄取無中考成績的學生(文件另有規定的除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單獨組織招生考試或依據競賽成績單獨錄取;不得在規定的招生時間前以任何形式提前錄取;不得派出人員或聘請人員在規定的生源地以外的地方開展招生業務;不得以金錢、實物或其他形式收買或變相收買學生;不得以收取押金、扣押檔案等方式限制學生報考。市教育局提醒廣大考生及家長,針對以上現象要提高警惕,以防上當受騙。

來源/河北日報微信、保定市教育局

編輯/譚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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