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機又現詐彈客 女子送辦

中央社 發佈 2012-08-05T21:12:00+00:00

桃園機場又現「詐彈客」。準備搭機赴美的吳姓女子(左)5日在桃機辦理報到時稱行李內有1枚炸彈;航警獲報攔下行李,查無爆裂物,晚間訊後將她移送法辦。(中央社記者卞金峰桃園機場攝 101年8月5日) (中央社記者卞金峰桃園機場5日電)一名吳姓女子今天在桃機第二航廈辦理報到時,說行李內有1枚炸彈,航警

桃園機場又現「詐彈客」。準備搭機赴美的吳姓女子(左)5日在桃機辦理報到時稱行李內有1枚炸彈;航警獲報攔下行李,查無爆裂物,晚間訊後將她移送法辦。(中央社記者卞金峰桃園機場攝 101年8月5日)

(中央社記者卞金峰桃園機場5日電)一名吳姓女子今天在桃機第二航廈辦理報到時,說行李內有1枚炸彈,航警緊急攔下行李,查無爆裂物,晚間將她移送桃檢偵辦。

53歲的吳姓女子,準備搭乘華航編號CI-006班機飛往美國洛杉磯參展,吳女下午約2時餘在華航報到櫃檯辦理手續時,地勤人員詢問行李內是否有危險物品,吳女則表示,行李內有1枚炸彈。

航空公司人員立即依航空保安規定通報航警,航警獲報後,立即派員攔下吳女的行李,經詳細檢查後,並無爆裂物,班機也於下午4時餘啟程飛往洛杉磯。

航警也將吳女帶回隊上偵訊,吳女應訊時否認有提到有炸彈的說法。不過,航警調查,航空公司人員指證確實聽到吳女提到行李內有炸彈,航警進一步偵訊並製作筆錄後,警方今天晚間將吳女依違反民用航空法,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航警表示,依據民用航空法規定,散布危害飛航安全之不實訊息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10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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