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以房養老」嗎?結果扎心了

新民晚報 發佈 2020-06-30T01:08:12+00:00

一男子為謀取私利,利用身為殘疾人監護人之便,將被監護人房產私自變賣,還美其名曰籌集寄養費「以房養老」……而賣房所得竟一分也未曾用於贍養。近日,普陀警方經過數月的縝密偵查,成功偵破一起詐騙殘疾人房產案件,相關涉案人員均已落網。

一男子為謀取私利,利用身為殘疾人監護人之便,將被監護人房產私自變賣,還美其名曰籌集寄養費「以房養老」……而賣房所得竟一分也未曾用於贍養。近日,普陀警方經過數月的縝密偵查,成功偵破一起詐騙殘疾人房產案件,相關涉案人員均已落網。



犯罪嫌疑人葉某被民警押送至派出所


2019年12月20日,普陀公安分局真如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轄區2名殘疾人朱某和盛某名下的房產,在本人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他人變賣,懷疑2人被騙。


警方立即開展調查。根據報警人提供的相關信息,民警通過現場走訪,發現朱某與盛某的上一任監護人葉某、以及2名被害人所寄養的某福利院負責人江某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犯罪嫌疑人江某到案


經查,2014年11月28日和2015年7月14日,葉某以監護人的身份先後在普陀區房產公證處代替朱某和盛某進行房產公證,使自己成為兩處房產的唯一繼承人。


葉某在經過公證後,又先後於2015年1月4日、2015年8月25日,以人民幣143萬元和116萬元的價格將2名被害人的房產過戶至江某負責的某福利院名下,交易由該福利院員工蔡某代理操作,交易款項並未支付。


2017年3月22日,朱某的房產又從該福利院過戶至該福利院財務郁某名下,而這一次交易款項仍未支付。2019年8月25日,郁某再次以只過戶不付款的交易方式,將朱某的房產交易到該福利院員工陳某忠的女兒陳某鶯名下。而盛某的房產則於2017年以145萬元的價格交易過戶給了該福利院員工陳某忠。


4月29日,警方實施收網抓捕,先後在本市鞍山路某小區、崇明區某福利院以及金沙江路某小區將江某、郁某、蔡某以及葉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獲。


犯罪嫌疑人郁某被民警押送至派出所


到案後,4名犯罪嫌疑人如實供述了各自的犯罪事實。原來,2014年,經江某提議,葉某在無殘疾人監護資格的前提下,以「以房養老」政策為由,私自代替2名殘疾人朱某、盛某進行公證,並夥同郁某、蔡某以籌集寄養費為由將2名被害人房產占為己有,並於2017年,將盛某的房產以145萬元的價格賣給該福利院員工陳某忠牟取利益。另一名被害人朱某的房產,則因郁某準備購置新房,需購房資格而暫時轉到陳某忠女兒陳某鶯名下。經查,賣房所得的145萬元贓款已被4名犯罪嫌疑人揮霍一空,並未用於2名被害人贍養。


犯罪嫌疑人蔡某被民警押送至派出所


目前,經檢察機關批准,犯罪嫌疑人江某、郁某和葉某因涉嫌詐騙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執行逮捕,而另一犯罪嫌疑人蔡某也因涉嫌詐騙罪被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作者 | 通訊員 宋嚴 記者 江躍中

圖片 | 普陀公安分局供圖

編輯 | 包雍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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