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條件者可申領6個月失業補助金

新快報 發佈 2020-07-01T08:48:30+00:00

新快報訊 記者沈逸雲 通訊員粵仁宣報導 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發布《關於擴大失業保險保障範圍的通知》,階段性實施失業補助金政策。

廣東擴大失業保險保障範圍

新快報訊 記者沈逸雲 通訊員粵仁宣報導 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發布《關於擴大失業保險保障範圍的通知》(下稱《通知》),階段性實施失業補助金政策。6月30日,記者從廣東省人社廳獲悉,廣東將為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及時落實發放失業補助金、價格臨時補貼等政策。這意味著符合相關條件的失業者,可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

根據《通知》,對參保繳費滿1年、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應及時足額發放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按規定發放價格臨時補貼、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自2019年12月起,延長大齡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可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至法定退休年齡。

同時,2020年3月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標準不超過當地失業保險金的80%。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不享受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省人社廳異地務工人員和失業保險處處長黃明進一步解釋,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包含參保繳費不足1年、或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可在今年12月31日前,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通過線上或社保經辦機構服務窗口,向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申領失業補助金。

記者了解到,《通知》還提出階段性擴大失業農民工保障範圍。對《失業保險條例》規定的參保單位招用、個人不繳費且連續工作滿1年的失業農民工,及時發放一次性生活補助。2020年5月至12月,對2019年1月1日之後參保不滿1年的失業農民工,參照參保地城市低保標準,按月發放不超過3個月的臨時生活補助。與城鎮職工同等參保繳費的失業農民工,按參保地規定發放失業保險金或失業補助金。

此外,2020年3月至6月,對領取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人員發放的價格臨時補貼,補貼標準在現行標準基礎上提高1倍。

省人社廳表示,各地要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和基金結餘情況,在留足12個月失業保險待遇支出額和今年保待遇發放所需基金的前提下,精準測算,於6月底前出台實施失業補助金具體政策和本市貫徹落實工作方案合理確定標準,既要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又要確保基金運行安全平穩可持續。

與此同時,各地要優服務、減材料、快發放,完善信息平台功能,方便群眾線上申領;最大程度暢通申領渠道,減免證明材料,推行告知承諾制;簡化辦事流程,壓縮審核時限,實現快審快辦,及時發放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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