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桂瓊建立海洋執法共管機制

廣州日報 發佈 2020-07-02T08:35:28+00:00

據新華社電 記者1日從廣東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獲悉,廣東、廣西和海南已於6月30日簽訂了《粵桂瓊海洋綜合執法監管協作協議》,以建立三省交界水域海洋綜合執法共管機制,對海上逃逸或「流竄作業」違法行為等實現更大力度的打擊。

據新華社電 (記者吳濤)記者1日從廣東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獲悉,廣東、廣西和海南已於6月30日簽訂了《粵桂瓊海洋綜合執法監管協作協議》,以建立三省(區)交界水域海洋綜合執法共管機制,對海上逃逸或「流竄作業」違法行為等實現更大力度的打擊。

據廣東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介紹,根據協議,廣東、廣西和海南相關部門將加強海上聯合執法協作、日常監管及應急處置協作、信息共享等工作,共同打擊海洋和漁業違法行為,保障海洋和漁業生產安全,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維護我國海洋和漁業權益。

具體包括設立共同執法水域、建立共同執法水域執法協作平台、組織實施共同執法水域聯合執法行動、明確案件管轄及處理原則;建立海上執法協作機制,包括各省(區)應共同加強對交界水域執法監管,強化日常執法巡查,重點查處線內拖魚電魚、涉漁「三無」船舶和使用禁用漁具等非法捕撈行為,以及未經批准開採海砂、超批准範圍開採海砂、利用航道疏浚名義開採海砂等非法采砂行為。

建立專項聯合執法機制、探索海洋綜合執法輪值共管機制、建立200海里專屬經濟區護漁巡航協作機制。在交界海域,一方如發現逃逸或「流竄作業」的非法作業船舶時可跨區追至其他省(區)水域,同時也應及時通報相關省(區)執法隊伍,對方應及時調派執法船艇予以協助。

加強日常監管及應急處置協作機制。包括建立休漁漁船管理協作機制、漁船碰撞事故調查處理和漁事糾紛處置協作機制、漁船遇險救助協作機制、突發斷纜等險情期間聯合應急巡護機制、完善全天候遠程監控預警處置機制等。此外,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案件通報機制、完善案件移交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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