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你可能再也見不到「美白」牙膏了

每日經濟新聞 發佈 2020-07-02T20:05:08+00:00

近日,國務院公布《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是指以塗擦、噴洒或者其他類似方法,施用於皮膚、毛髮、指甲、口唇等人體表面,以清潔、保護、美化、修飾為目的的日用化學工業產品。

每經編輯:徐豪

牙膏,首次躋身化妝品界!

近日,國務院公布《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這是對實施了30年的《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的一次修改與更新。

圖片來源:國務院官網截圖

《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的一大亮點是,首次將牙膏參照有關普通化妝品的規定進行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牙膏所謂的美白功效將不在新條例允許宣傳的範圍內。此外,有牙科醫生提醒,因會延誤病情,不建議使用通過藥物止血的牙膏。

牙膏躋身化妝品界

每天使用的牙膏也算化妝品?這我們就要看一下新條例對化妝品的定義。

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是指以塗擦、噴洒或者其他類似方法,施用於皮膚、毛髮、指甲、口唇等人體表面,以清潔、保護、美化、修飾為目的的日用化學工業產品。

同時,新條例還按照風險程度將化妝品分為特殊化妝品和普通化妝品,國家對特殊化妝品實行註冊管理,對普通化妝品實行備案管理。

其中,用於染髮、燙髮、祛斑美白、防曬、防脫髮的化妝品以及宣稱新功效的化妝品為特殊化妝品。特殊化妝品以外的化妝品為普通化妝品。

圖片來源:攝圖網(圖文無關)

對於牙膏的定義,《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指出:「牙膏參照本條例有關普通化妝品的規定進行管理。牙膏備案人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進行功效評價後,可以宣稱牙膏具有防齲、抑牙菌斑、抗牙本質敏感、減輕牙齦問題等功效。牙膏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擬訂,報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審核、發布。」

「美白」、「牙齦止血」不能隨便出現在牙膏廣告里了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市場上部分牙膏所謂的美白功效並不在上述新條例允許宣傳的範圍內。

據健康時報,國家藥監局化妝品監管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在產品安全性要求不降低的前提下,要將一般清潔類及宣稱具有防齲、抑牙菌斑、抗牙本質敏感、減輕牙齦問題等功效的牙膏按照普通化妝品實施備案管理。宣稱上述功效的產品,在按照功效評價標準進行人體功效驗證後,應當將相關評價依據對外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這也意味著,「美白」、「牙齦止血」這些宣傳口號就不能隨便出現在牙膏廣告里了。

每經小編注意到,目前市場上有許多牙膏品牌在介紹其產品時,都會使用「美白」「減輕牙齦出血」等描述。

例如,在某電商平台上,黑人牙膏對其一款產品的介紹就包含「牙齒又白又亮」「牙齒變得白白的」等內容。

圖片來源:某電商平台截圖

此外,在某電商平台上,雲南白藥在其某款牙膏的主要功效介紹中就明確指出,「減輕牙齦出血」。

圖片來源:某電商平台截圖

「目前,美白牙膏、抗過敏牙膏、藥物牙膏等種類繁多,很多人往往會根據自己的口腔問題來選購,甚至認為用牙膏就能治牙病。其實,牙膏並非藥品,只是普通的日化產品而已,靠牙膏來治療各種口腔疾病本身就是不現實的」, 浙大一院口腔科汪國華主任曾表示。

「如今在超市里我們可以隨意購買到的各種美白牙貼、牙膏等產品,實際上都是非處方漂白產品,這些產品價格相對低廉,但效果卻很有限」,武漢大學口腔醫院修復科主任醫師王貽寧教授表示,比如美白牙膏,主要含有研磨素、羥磷灰石、螢光素等成分,利用摩擦的原理去除牙齒表面的著色。但人們刷牙的時間本就有限,而且牙膏只能去除牙齒表面的部分色斑,想單靠牙膏來美白牙齒,基本不可能。

此外,據健康時報,在牙膏功能性宣傳中治療牙齦出血也是很常見的,但實際上導致牙齦出血的最主要最常見的原因是菌斑、牙石的局部刺激引起了牙周組織炎症,如菌斑性牙齦炎、牙周炎等。

這類牙齦出血問題應該求助專業醫生進行潔牙治療,有一些牙膏因添加了止血成分(如氨甲環酸/凝血酸),用了之後確實可以抑制牙齦出血,但並不能解決根本性問題。所以出現牙齦出血問題要及時就醫,也不是指望通過一些牙膏來解決。

不許瞎吹!化妝品不得宣傳有醫療作用

在我國當前化妝品市場中,誇大化妝品功效的問題比較突出,一直飽受消費者詬病。除了牙膏,還有不少其他類型化妝品在廣告中宣稱,「使用28天肌膚年輕12歲」「一周美白宛若新生」......

「化妝品的功效宣稱應當有充分的科學依據。」新條例要求,化妝品註冊人、備案人應當在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專門網站公布功效宣稱所依據的文獻資料、研究數據或者產品功效評價資料的摘要,接受社會監督。

圖片來源:攝圖網(圖文無關)

除此之外,新條例還明確,化妝品標籤禁止標註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醫療作用、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在對化妝品廣告的要求中也提到,化妝品廣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產品具有醫療作用,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對於為什麼要制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這一問題,司法部、市場監管總局、藥監局的負責人日前表示,近年來,我國化妝品產業迅速發展,但也存在行業發展質量和效益不高、創新能力不足、品牌認可度低、非法添加等問題。《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施行30年來,在促進化妝品產業健康發展、保障化妝品質量安全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已無法適應產業發展和監管實踐需要。因此,有必要對《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進行全面修改,制定新的《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

《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八十條指出,本條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同時廢止。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國務院官網、中國新聞網、健康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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