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肉產地標示稽查全面啟動 首日標示情況良好

欣新聞 發佈 2012-09-12T18:26:17+00:00

圖說:從今天起,賣場內的餐廳,只要是牛肉料理,都主動貼上牛肉產地的貼紙,來告知消費者。(記者盧育君攝)欣傳媒 | 記者丁彥伶/台北報導昨天含萊克多巴胺美牛解禁,今(12)日牛肉產地標示稽查全面啟動,啟動的第一天,由衛生署署長邱文達,率領衛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局長康照洲及臺北市衛生局食管處處長陳立奇和消保

圖說:從今天起,賣場內的餐廳,只要是牛肉料理,都主動貼上牛肉產地的貼紙,來告知消費者。(記者盧育君攝)

欣傳媒 | 記者丁彥伶/台北報導

昨天含萊克多巴胺美牛解禁,今(12)日牛肉產地標示稽查全面啟動,啟動的第一天,由衛生署署長邱文達,率領衛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局長康照洲及臺北市衛生局食管處處長陳立奇和消保官等人,到傳統市場的南門市場,以及大賣場的家樂福、餐廳視察牛肉產品標示狀況,在訪察的一個多小時中,顯示業者都有備而來,所有標示都齊全。


從今天起,市面販售含牛肉散裝食品場所,如南北貨販售店、量販店、大賣場、超市、便利商店、雜貨店、傳統市場等,以及直接供應含牛肉餐食之飲食場所,如餐廳、速食業、夜市、小吃、美食街等,均須依規定標示牛肉原料原產地、國,衛生署於今啟動「強制標示加強稽查計畫」,全面動員各縣市衛生局,展開為期2個月的地毯式稽查,以落實牛肉原料原產地標示。


食管處自今日起針對公告之產業類別,包括包裝食品、散裝食品、直接供飲食場所,展開三階段地毯式稽查,這次「強制標示加強稽查計畫」的稽查重點為「是否明確標示原產地」及「現場即時輔導補正」,必要時可請業者提供相關佐證證明,確認標示之原產地是否屬實,如: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許可通知影本、本國牛屠宰證明單、供應商名稱、肉品來源證明交易證明、送貨清單影本等。


邱文達等人親臨南門市場、鬥牛士西餐廳及家樂福等場所,視察牛肉原料原產地標示情形,顯示業者均明確標示,邱文達表示,所有含牛肉或牛可食部位之食品或販賣場所,都需要明顯標示「食品原料原產地(國)」,供消費者清楚容易辨認,若未按規定標示,可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及第17條之1,處新臺幣3萬至15萬元罰鍰;若產地資訊標示不實,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9條規定,可處新臺幣4萬至20萬元罰鍰。


陳立奇表示,下一波的稽查則是自9月20日起,生產製造含牛肉的包裝食品;如牛肉乾、牛肉泡麵等,亦須清楚標示牛肉原料原產地、國。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為使業者提供民眾最明確資訊,特依照市售牛肉原產地國別設計8款牛肉原產地標示範例貼紙,提供業者免費索取張貼,業者也可以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頁,自行下載利用。


衛生署食管局並將每日彙整各縣市衛生局回報結果,了解業者落實強制標示情形,並且定期公布於食管局網站上,以達資訊透明公開,使民眾安心。另牛肉產地標示相關公告及問與答資訊,民眾及業者亦可於網站中查詢,或打諮詢專線02-2787-8200。

原文網址:http://www.xinmedia.com/n/news_article.aspx?newsid=152387&typ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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