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外出打工,還沒進工地大門摔成「腦死亡」,算不算工傷?

常州武進檢察 發佈 2020-06-20T00:36:45+00:00

6 月 19 日,蔣勇告訴現代快報記者,他回老家喊了 8 個老鄉到南京幹活,其中包括蔣永志夫婦。6 月 15 日下午 4 點多,他們趕到麒麟街道河清路附近的工地宿舍,當晚在工棚住了一晚。

56 歲的蔣永志是安徽淮北市濉溪縣蔣湖村人,平時在工地做小工。6 月 15 日,他應同村老鄉召喚,和妻子一起趕到南京市江寧麒麟街道境內一處工地,但一場意外,讓這個普通的農村家庭陷入彷徨。


9 人合乘一輛電動車,他摔了下來


喊蔣永志到南京來打工的,是他的老鄉蔣勇。6 月 19 日,蔣勇告訴現代快報記者,他回老家喊了 8 個老鄉到南京幹活,其中包括蔣永志夫婦。


6 月 15 日下午 4 點多,他們趕到麒麟街道河清路附近的工地宿舍,當晚在工棚住了一晚。第二天一早 6 點多,蔣勇帶著 8 人一起出發,由他開一輛三輪拖斗電動車,8 個人擠在後面拖斗,分兩側人朝里坐著。


△當時,三輪電動車就是在這條路的慢車道上出事的。


蔣勇先帶著大家到了河清路上一家五金店,每人買了一把鐵杴和一雙雨靴。然後繼續往 1 公里開外的工地開,但是只開出幾十米,蔣永志就一下從後面倒著栽下了車。


這種電動車的拖斗很窄也很矮。據同鄉們描述,當時坐在其中一側倒數第二個的蔣永志突然翻掉下去,安全帽也脫落了,蔣永志後腦著地,當即不省人事。


見狀大家也慌了,趕緊通知工地帶班的周隊長,隨後工頭徐某也趕到現場,立即帶著大家將蔣永志送往附近的泰康仙林鼓樓醫院。到了醫院,情況已很危急,當天進行開顱手術,隨後又進行二次手術。在醫院,徐某付了 4600 元住院押金。


誰來承擔責任?他能算工傷嗎?


目前醫院已兩次給家屬下達病危通知書,稱患者由於 " 創傷性腦疝、硬膜下血腫、腦挫傷、低鉀血症、低蛋白血症 " 等,病情趨於惡化,隨時可能危及生命。在另一份病情介紹中,患者 " 神志深度昏迷,無自主呼吸。"


△患者目前深度昏迷


家屬說,醫生告訴他們,目前患者是腦死亡狀態


事發已過去 4 天,徐某沒有再來第二次,目前醫療費欠費超過 10 萬。按照家屬的說法,如果人沒有救治希望,他們想按照風俗把人帶回老家。可是,這場事故誰來承擔責任呢?如果算上班途中,那麼是否應該認定工傷呢?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交通、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等的傷害,應當認定為工傷。


焦點一


蔣永志算不算工地的工人?


蔣永志兒子蔣康表示,父親是被喊來打工,在工地宿舍已經住了一晚,第二天是在去工地路上出的意外,這應該算是工傷。


蔣勇說,因為工地缺人,是工頭徐某讓他回家喊人過來的。15 日下午 4 點多,他們跟徐某見了面,談了價格,其中蔣永志夫婦都是干瓦工小工,日工資分別是 200 元和 170 元。後來周隊長安排他們當晚住在宿舍的。16 日早晨,他帶老鄉們到附近一家五金店各買了鐵杴和雨靴,錢由周隊長在當天中午去付的," 周隊長安排是買了工具,就直接去幹活。"


對此,徐某表示,是蔣勇找來,說有老鄉找活干,於是他同意帶過來看看。並沒有安排蔣勇帶的人去工地,雖然人來了,也應該有個面試,合適了才能讓他們幹活。


徐某說,自己是出於 " 人道主義 " 才幫助將傷者送到醫院,並墊付醫藥費的。記者問他所屬哪一家勞務公司時,他稱是掛靠在朋友的一個勞務公司名下。


據了解,在 16 日早晨出事後,其餘幾人還是去工地幹了半天活,但下午被要求離開。在蔣永志的親屬看來,這是工地為了撇清跟他們這一批人的關係。而徐某則表示,這批人是到工地實習半天,因為覺得不行,所以下午就不讓幹了。


△工地宿舍內的三輪電動車,是用來載人的。


焦點二


三輪電動車違章帶人,誰的責任?


現代快報記者從南京市公安局江寧分局交警大隊麒麟中隊了解到,他們正在調查處理此事,還沒有結果。電動三輪車載人屬於違章行為。


工頭徐某指責蔣勇擅自偷開電動車。蔣勇則表示,工地上一直都用三輪電動車接送工人,車子都是工頭買的。15 日晚,他曾經問過要不要為這批工人再買一輛電動車?徐某說暫時就湊合用著。6 月 19 日中午,現代快報記者在工地也見到了周隊長,對於是否由他安排 8 名新工人 16 日早晨去工地幹活,他沒有明確回復,而是表示自己手頭有事,就騎車離開了。


該工地是中興建設承建的陽光城文瀾府開發項目。現代快報記者發現,從工地到宿舍的距離約兩公里多,都是公路,三輪電動車載著工人跑的現象很普遍。


△工地宿舍內停著的三輪電動車,上面有木板方便坐人。


在工地宿舍內,停了十多輛三輪電動車,包括運送混凝土的料斗電動車,19 日中午,不時有工人搭乘電動車前往工地。一名工人表示,他們一般都坐電動車,車子由工頭購買,既拉材料又拉人,大家早就習慣了。


△附近道路上,三輪電動車載人現象很普遍。


律師


事故的定性最終看雙方證據


現代快報記者從南京市社保中心了解到,這場事故的認定,首先要看雙方是否建立了勞動關係。如果建立了勞動關係,則要看在交通事故中本人是否不負主要責任。在前面兩點確認的情況下,工傷保險的保障力度較大,是可以解決職工相關問題的。目前的建設工程都是以項目參保,繳納工傷保險的主體是建設單位,所有在該項目工作的人員,建設單位都要在規定時間內向住建部門上傳名單。即使遇到一些剛到工地還未來得及上報的特殊情形,按照相關規定,也是有 48 小時內補報的補救措施。如果建設單位沒有參保,那麼相應責任由建設單位承擔。


江蘇世紀同仁律師事務所律師方磊表示,如果按照蔣勇和家屬的說法,16 日上午是安排蔣永志等人去上班,那麼意味著勞動關係已經建立,因為安排去上工是在行使一種管理權。那在此同時用工方也就產生一個支付工資等義務,雙方的權利義務已經進入履行狀態。這期間的飲食起居、勞動準備,都是開始為了工作而進行安排。但如果雙方還處於一種磋商過程中,有可能就還沒有建立勞動關係。而到底最終是哪一種情形,還是要看各自是否能提出足夠支持自己觀點的證據。


來源:現代快報+/ZAKER南京

記者 孫玉春 季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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