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物資「商機」中有風險!常州一男子利用虛假合同詐騙450萬元

常州武進檢察 發佈 2020-06-20T01:05:14+00:00

6月20日,記者從常州金壇檢察院獲悉,2020年2月至4月間,犯罪嫌疑人張某在網上發布有能力銷售無紡布、口罩機、點焊機等防疫物資的虛假消息,採用偽造虛假購銷合同等手段先後騙取被害人陳某、潘某等人人民幣共計450.1萬元。


6月20日,記者從常州金壇檢察院獲悉,2020年2月至4月間,犯罪嫌疑人張某在網上發布有能力銷售無紡布、口罩機、點焊機等防疫物資的虛假消息,採用偽造虛假購銷合同等手段先後騙取被害人陳某、潘某等人人民幣共計450.1萬元。

  遲遲未退81萬元 報警「引」出大案

  今年4月14日,籌備開口罩廠的潘某,到金壇茅麓地區尋找無紡布生產廠家。物資的緊缺讓他幾乎無功而返,這時微信上的「朋友」張某發來信息稱「有無紡布,但要先付定金」。如獲至寶的潘某,立刻通過支付寶和建設銀行手機銀行共轉帳91萬元給張某。張某表示,第二天下午就能到貨,還提供了貨車司機孫某的電話給潘某。

  然而,潘某第二天並未如約收到貨物,當他與司機孫某聯繫時卻被告知「貨物在宣城被警察扣了」。潘某不知道的是,「司機孫某」實為張某所冒充。張某還以「工商檢測、貨物被扣」為由繼續欺騙潘某。在多次被催問後,為「安撫」潘某,張某表示供貨方已經退款了。潘某同意退款,但「我收到張某10萬元的轉帳,另外的81萬元到晚上也沒收到,張某給的81萬元轉帳截圖也有問題」。無奈之下,潘某隻得報警。

  購銷過程全虛假 4人被騙450餘萬元

  今年5月4日,犯罪嫌疑人張某被常州市公安局金壇分局刑事拘留。事實上,在這場以緊俏防疫物資為餌的騙局中,潘某並非唯一受騙上當者。此前,張某曾通過簽訂虛假購銷合同、虛假髮貨信息、假轉帳電子回執等方式,共計騙取包括潘某在內的4人總計450.1萬元。

  3月初,被害人、貴州省某婦幼用品有限公司負責人陳某,經微信群他人介紹認識了張某,聽信其編造的能夠銷售口罩機信息,先後與張某簽訂了6份設備購銷合同,並支付定金332.2萬元。張某表示會儘快發貨,後因一直沒收到貨,陳某要求退款,於3月7日收到1張假的轉帳電子回執332.2萬元;3月11日,又收到一張假的轉帳回執。此時,張某仍表示會儘快發貨但又以各種理由推脫。3月中旬,張某通過網絡聊天,編造能夠銷售點焊機事實,採用偽造虛假物流單等方式騙取被害人王某人民幣2.9萬元。3月19日,張某通過網絡聊天,編造能夠銷售熔噴布事實,採用偽造虛假購銷合同、虛假物流單等方式騙取被害人李某人民幣34萬元。

  真相終被揭露 「假賣家」行「真詐騙」

  被警方逮捕後,嫌疑人張某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據交代,張某此前靠視頻剪輯賺錢,疫情期間因生意少,偶爾才有收入。他因賭博輸了錢,想騙點錢再去賭,見防疫物資市場奇缺就決定以此為藉口,騙得的錢都被他充值到賭博網站輸光了。這起案件中,張某明知自己沒有供貨渠道,卻謊稱能找到廠家,並以此為由與潘某、陳某等人簽訂交易合同,騙取貨款450.1萬元。為拖延時間,張某又數次以貨需要檢測、貨耽擱在路上等理由搪塞,最後還以假的退款單欺騙受害人。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他人錢財,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涉嫌合同詐騙罪。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查證中。


來源:荔枝新聞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