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微信帳戶近30萬元被凍結」引關注 騰訊:我司有所有權

小文帶你走世界 發佈 2020-06-20T16:25:39+00:00

據了解,騰訊公司以王女士微信帳號涉嫌違規交易為由,限制該帳戶部分收款功能,最後直接將帳戶中近30萬資金凍結。

「女子微信帳戶近30萬元被凍結」引關注 騰訊:我司有所有權

近日,福州王女士的一則遭遇引發社會關注。據了解,騰訊公司以王女士微信帳號涉嫌違規交易為由,限制該帳戶部分收款功能,最後直接將帳戶中近30萬資金凍結。半個月以來,王女士在微信小程序上前後申訴10餘次,但反饋結果仍然是「維持原判」,她甚至不知道,被指違規的兩條交易,究竟哪裡違規了。

江西頭條客戶端記者最新了解到,經媒體介入,騰訊方已解封帳號,但就其是否有權對用戶帳戶內的資金進行凍結,再度引發了一波爭議。

事件回顧:

兩條交易違規?女子微信帳戶近30萬資金被騰訊公司凍結

據媒體報導,王女士平時經營著一家廣告公司,很多時候都是利用微信進行收款,結果在5月29日,騰訊公司表示,因王女士的帳戶涉嫌違規交易,限制了部分收款功能,到最後直接將其帳戶中近30萬資金凍結。

作為一家小公司,流動資金本來就不多,為不影響經營,王女士諮詢了客服申請解凍的方法。根據客服指示,針對兩條「違規交易」,王女士整理好相關企業法人、企業信息、舉證訂單等相關信息,在小程序上前後申訴10次,但是反饋結果仍然是「維持原判」,她至今不知道這兩條交易哪裡違規了。

視頻截圖

最新進展:

媒體介入後騰訊方解封帳戶

無奈之下,王女士只能求助於媒體。

面對王女士關於「為何無法申訴成功、憑啥凍結個人帳戶和資金」的疑問,騰訊客服表示,其提供的材料不完整、不符合,另外,騰訊公司對微信帳戶具有「所有權」,用戶只有「使用權」。

對此,媒體介入要求採訪,質疑騰訊方面「如何認定用戶的資金用在異常交易?」騰訊方未給回復。江西頭條客戶端記者了解到,採訪後的第二天,騰訊方已解封帳戶。

調查:

「聚投訴」網搜索相關投訴多達3000餘個,「維權難」成吐槽焦點

無獨有偶,記者查詢網絡信息了解到,2019年2月,同在福建的徐亮(化名)也有著同王女士類似的遭遇。2019年2月1日,徐亮核對自家菸酒店鋪帳目時發現,前一天通過「微信商業收款」的7000多元沒有到帳,並且此後10天的營業款均未到帳。他撥打客服熱線。客服告訴他,店鋪帳戶因涉嫌違規已被凍結,恢復提現需申請解凍,判定違規類型為交易異常。

根據客服指示,徐亮整理好相關材料發送到指定郵箱申請解凍。可讓人始料未及的是,直到2019年3月13日,徐亮在小程序上前後申訴18次,反饋結果仍然是「維持原判」。

他先後向公安、消協、工信部門、工商局等反映,回復不屬於他們受理範圍之內,最終只能求助媒體介入,在媒體曝光三四天後,徐亮被凍結的5萬多元營業款分兩次全部到帳。距離2月1日帳號凍結已過去整整45天。

記者檢索發現,在聚投訴網站上,有關微信支付被凍結的投訴多達3000餘個。其中不少帖子都反映「微信帳戶無緣無故被凍結,多次維權無效」,而且,投訴者並不知道自己的交易為何被騰訊判定為「交易異常」。以徐亮為例,他在申訴的1個多月里,反覆提交材料20餘次,而每次反饋,客服都沒有回覆「交易異常」的具體信息。而在該案例中,騰訊對媒體的回覆同樣沒有提及交易異常的具體情況,提供的核實情況也與徐亮實際申訴操作次數不符。

聚焦:

微信支付凍結權限引爭議

騰訊公司稱其對微信帳戶有所有權,用戶只有使用權,那麼,這是否意味著該公司有權力凍結用戶存放在帳戶里的資金?對此,江西頭條客戶端記者採訪了多位法律人士。

江西豫章律師事務所劉太金律師認為,根據法律規定,具有查詢、凍結存款權力的部門為公安、檢察、安全、軍隊保衛部門、監獄保衛部門和海關走私偵查局等,不包括第三方移動支付機構。微信支付平台作為第三方移動支付機構,其起到的僅是一個資金託管作用,只能根據有權機關的法律文書或具有法律效力的相關文書,進行協助凍結。否則於法無據。

江西澄湖律師事務所舒瑤瑤律師則認為,就騰訊能否凍結用戶帳戶問題——有一定權限,但是應當審慎,否則可能構成不當凍結。其表示,雖然《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沒有賦予支付機構對客戶資金凍結的權利,但是規定了支付公司的反洗錢義務,並規定:支付機構明知或應知客戶利用其支付業務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應當停止為其辦理支付業務。

因此,她認為,微信支付公司在發現客戶可能存在違反法律規定或協議規定時有權停止為其辦理業務。但為使該支付公司的相關防控措施符合法律規定,微信支付與客戶達成協議約定客戶給予公司該凍結的權利,且停止為客戶辦理業務在一定程度上即屬於對客戶支付帳戶的凍結行為。但是微信支付應該謹慎審查,嚴格使用凍結手段,更應當在凍結前後告知客戶凍結事由,准許客戶申訴,並應當在申訴後及時告知處理結果。

江西豫章律師事務所黃開莉律師提到,《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也規定了支付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差錯爭議和糾紛投訴處理制度,配備專業部門和人員據實、準確、及時處理交易差錯和客戶投訴。如支付機構存在濫用權利,限制用戶的交易同時又不能及時糾正,侵害了用戶的合法權益,用戶可以就此問題向中國人民銀行或銀保監局投訴。

長期申訴導致用戶損失誰來承擔?

法律人士建議建立客戶損失賠付機制

據媒體報導,除了長期申訴無果帶來的困惱,由於資金被凍結導致的周轉困難、商業損失也讓廣大用戶頗為「頭痛」。另一方面,多人反映,「微信支付」未能及時告知用戶「錯在哪裡」,也不利於用戶進行申訴。

不少人提出,如果最終證實我的帳戶是被「誤封」了,那麼,期間的損失誰來承擔呢?

法律人士介紹,在實踐中,由於移動支付業務涉及客戶、支付機構及銀行三方,權責關係相對複雜,一旦發生風險損失,客戶維權困難。

江西豫章律師事務所劉太金律師認為,支付機構應該定期公開披露風險事件、客戶投訴等信息,在處理客戶提出的差錯爭議和投訴時,要及時處理並建立健全風險準備金和客戶損失賠付機制,對不能有效證明因客戶原因導致的資金損失及時先行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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