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宗教源流史》基督教之三十四:天主教內部改革運動1

麟劍的人類史 發佈 2020-06-20T02:56:49+00:00

基督教之三十四:天主教內部改革運動1。這就是路德「 以信稱義」 理論取代天主教的「 行為稱義」 的神學方面的背景。


基督教之三十四:天主教內部改革運動1
  

(1)公會議改革運動的失敗


  羅馬教會的危機突出表現在教會的分裂和教皇統治地位的搖搖欲墮。這樣在教會內部產生出公會議運動。公會議是教會法學家巴黎的康拉德和德國的亨利希提出的。其目的是結束分裂,改革教會。他們提出由世俗君主如法王或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出面來召開宗教會議,以解決教會問題。這種呼籲得到大學、地方教會甚至樞機主教的支持,並被認為是解決教會分裂問題的一帖良藥。


  在教皇卜尼法斯八世失敗以後,教廷開始屈服於法國勢力之下。教皇的職位常由法國人擔任,許多主教也由法國人擔任。教會政府也從羅馬遷到法國的阿維農城。法籍教皇統治了好多年(1309-1377 年),這段時期被天主教教會稱為"巴比倫的流亡" ,或" 阿維農之囚"。這個事件繼續削弱了羅馬教廷,開創了國際人士擔任教皇的先風。" 巴比倫的流亡" 過去以後,教會又出現一次嚴重的大分裂,出現了兩個教皇、兩個主教團並存的局面。


  1409年教會在比薩召開會議,這是以當時存在著的兩位教皇的兩個主教團的名義召開的,參加會議的有樞機主教、主教、各大修會會長、各大隱修院院長、神學博士、教會法博士,以及世俗君主代表。這個會議最後宣布罷免兩位教皇,選出米蘭大主教皮特羅斯.菲拉爾伊為新的教皇,即亞歷山大五世。比薩會議因此有兩個特點:一是由樞機主教團召開,而不是由世俗君主召開,二是從此以後,宗教會議的權力高於教皇,它可以選舉和罷免教皇。


  1414年11月,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西吉斯孟德召開康斯坦斯會議,出席人數最多。皇帝支持的是教皇約翰二十三世,西班牙、蘇格蘭、葡萄牙則支持本尼狄克教皇。這次大會的特點是,世俗代表無投票權,每個國家只有一票,義大利僅一票,英、法、德、全體樞機主教為一票,教皇約翰失敗離席。這次會議還宣布:" 本會議代表在世征戰天主教會,權力直接來自基督,因此,凡會議決議,無論關於信仰問題,關於終止分裂問題,以及關於教區大小事務的改革問題,無論何人,不問職位尊卑高下,即令尊至於教皇,均當一體服從。" 最後,會議罷免了兩位教皇。1417年,新選馬丁五世為教皇。會議還著手解決道德問題和行政改革,英國取得相當的自治權。從以上兩個例子可見:公會議制度使教廷變教皇的絕對專制為一種君主立憲制,規定每隔一段時間就定期召開宗教會議。


  公會議運動最後卻失敗了,原因是公會議無法解決教會的世俗化結構問題。公會議後來又進行過多次,如:1423年的帕維亞會議,因瘟疫關係,出席代表少;1433年的巴塞爾會議,不再以國家分組而以問題分組,主要討論宗教問題。以後又規定:每十年舉行一次公會議,樞機主教的人數為24人,任何一國代表不得超過1/3。會議取消新任主教第一年收入歸教廷所有的做法和一些捐稅,這卻在教會上下引起了對公會議的仇恨。尤金教皇利用人們對公會議的仇恨,利用土耳其侵占君士坦丁堡事件在人們心理上造成的影響,重新要求重振教皇的權威。這樣,公會議的運動就不了了之,教皇的獨裁統治重新抬頭。


 

 


(2)基督教信仰危機


  如果說教會的狀況導致了路德神學的成熟,那麼俗人們的宗教熱情就為路德宗教改革鋪平了道路。世俗的宗教熱情往往有兩種情況,一是有的人仍然承認教會在靈魂得救中的作用,他們需要一種真正的純潔的教會,來擔當傳播上帝的福音的任務。這些人在修道院的制度中看到了這種可能性,例如聖.弗蘭西斯的貧窮教會的理想在" 共同生活兄弟會" 中就得到了體現。這個組織,雖然仍然是天主教,卻代表了民間要求真正的純潔的教會的理想。


  另一種情況是在教會體系之外尋找靈魂得救的途徑,大批民間的傳教士在街頭巷尾布道,他們成為新神學的傳播者。城市、行會和鄉村都有各種熱心的民間傳教士在傳播福音和" 真正的上帝之言" ,使民間的宗教信仰活動出現了高潮。這成為人民宗教改革運動思想發展的搖籃。


  這些世俗的關於靈魂得救的解釋,導致人們對教會的否定。人們看不慣教士擁有財產,俗人和僧侶為世俗事務常常產生衝突。一旦僧侶成為世俗領主,並且本身還是大的土地所有者,世俗事務上的衝突就不能避免了。


  宗教改革家們提倡的" 純粹的上帝之言" ,鼓舞了平民百姓。福音不僅指明了靈魂得救的新途徑,還指出了一種新的塵世道德生活。老百姓認為,這可以為他們的怨情陳述書提供神學上的依據。怨情陳述書提出的問題是新的,往往無法用舊有的傳統和古之法中的規則來解釋。所以,平民百姓反對僧侶的運動與傳揚上帝福音的運動漸漸結合,從而轉變成反對僧俗貴族和封建統治者的運動。


  從神學角度看,靈魂得救是基督教的一個最為核心的問題。中世紀的教會對此的解釋是聖.奧古斯丁的非原罪論。奧古斯丁宣揚:在亞當離開伊甸園之前,人是沒有原罪的,推而論之,在人類始祖尚未犯罪以前,人不帶有原罪。亞當所具有這種不犯罪的能力是神賦予他的。他的沉淪導致人類此種能力的喪失。耶穌基督降臨後,他告訴人們一個新消息:人可以參加教會,通過宗教的聖儀來洗凈原罪。所以,宗教的教儀為此而設,它傳播上帝的仁慈,恢復人在犯罪以前的純潔地位和能力,再次皈依上帝。這種理論的基本點,是強調通過人的努力和行善,可獲得不犯罪的能力。參加教會履行教儀就是根本性的行善,可以幫助人們獲得和恢復亞當的不犯罪能力,使人可以象沉淪前的的亞當一樣,自由進入天堂,從而使人的靈魂真正得救。


  根據這一學說,宗教的聖儀在中世紀遂成為基督徒靈魂得救的根本途徑。聖儀又是如何運行的。根據托馬斯.阿奎那的解釋,由於宗教儀式直接來自於上帝,所以通過聖儀就能接受上帝的仁慈。


  經院哲學家約翰.鄧斯.司各脫和奧坎姆的威廉反對這種說法。司各脫雖然承認宗教儀式的作用,卻更強調上帝的意志的作用。奧坎姆的威廉走得更遠,他認為儀式只在神的旨意下才起作用。所以,靈魂得救主要依靠的是信仰而不是儀式。每個人都不能確切知道他的靈魂是否能夠得救,因為人無法明了上帝的安排。只有依靠對上帝的信仰,相信上帝會拯救他,才是唯一可行的道路。奧古斯丁和阿奎那強調的靈魂得救方式,照奧坎姆看來,是經不起理性的和邏輯的推理的。依靠信仰靈魂得救的學說後來在路德那裡發展成為宗教改革的理論體系。


  強調宗教儀式在靈魂得救中的作用,也就是強調教會的作用。因為人會重複性地犯罪,所以贖罪也必須重複。儀式在一生中舉行許多次,表明它們雖然具有改善人們道德的作用,卻不能是一次性的或一勞永逸的。儀式對靈魂得救是否真的有效,要在人死以後才能回答。但儀式的實行,需要教會神職人員的參與,這樣,教會成為上帝向人類傳播仁慈的中介,因此成為靈魂得救必不可少的一環。


  這種體系要求教會首先必須是純潔的,具有神性的。為了達到這種教會神化,教會曾經竭力推行禁欲主義和修道院生活方式。然而,14-15 世紀間,由於整個教會的世俗化,羅馬教會本身已經不再符合基督教道德傳統。如果教會本身是不純潔的,人們怎麼能夠相信它可以承擔讓別人靈魂得救的任務。教士傳教能力下降、蓄妾、收取財物等腐敗行為,特別是教會出賣贖罪券,激發了人們反對教會的情緒。上帝對人類的慈悲,如果成為教會裝滿自己錢袋的藉口,不僅是對人們的欺騙,也是對上帝的褻瀆。人們感到讓不純潔的教會來幫助自己實現靈魂得救是不可想像的,這樣,一部分基督徒就開始在教會之外尋找靈魂得救的新途徑。


  教會改革因此勢在必行。但是,胡司運動的被鎮壓,表明自下而上的改革不被教會允許,而由教皇來實行教會內部改革也是一種空想,因為這時教皇為了建立控制歐洲的教皇帝國,已深深捲入世俗事務之中,他本人和教會" 精神權威"的威信一降再降,根本無意創導" 教會精神化" 運動。這樣,人們就只能重新尋找基督教的權威,並企圖在教會控制之外,來進行宗教改革運動。這導致了宗教虔誠運動的興起和《聖經》權威主義的出現,人們轉向對" 不經過任何修飾的上帝之言" 的皈依。《聖經》成為基督教教義的唯一根據,以此就否定了教會的神性和為上帝代言的中介地位。這就是路德" 以信稱義" 理論取代天主教的" 行為稱義" 的神學方面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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