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鬥文化:一言不合,生死相向,中世紀歐洲為何流行起決鬥文化

文史的視界 發佈 2020-06-16T02:40:08+00:00

各種影視劇題材之中,對於決鬥文化的描寫,可謂是泛濫成災。在現代人眼中,決鬥好像是貴族之間一種解決衝突的高雅行為,然而如果真的生活在中世紀的歐洲,恐怕不會這麼想。

白手套,長劍,擂台一決生死。

各種影視劇題材之中,對於決鬥文化的描寫,可謂是泛濫成災。在現代人眼中,決鬥好像是貴族之間一種解決衝突的高雅行為,然而如果真的生活在中世紀的歐洲,恐怕不會這麼想。

生死之間,有大恐怖。求生是人類的本能,如果能夠好好的活著,誰願意去死呢?中世紀歐洲興起的決鬥文化,看上去光鮮亮麗,其實背後隱藏的是法律對於特權階層的無奈,以及戰亂頻發,生死皆不由自己的悲哀。

那麼興起於中世紀歐洲的決鬥文化,到底反映著當時怎麼樣的一種社會現實呢。

一、 西方人傳統文化之中非常重視律法,但中世紀歐洲的司法系統,卻日漸淪為特權階層的保護色,面對法律的不公,決鬥成為人們獲取正義的唯一方式

中國古代的官員之中,有一種獨特的現象存在,就是如果自己的節操,品質遭到別人懷疑的時候,往往一死一陣清白。

聽上去這好像很壯烈,然而對於當事人來說,卻未嘗不是一種極度的悲哀。當一個社會需要人用死亡來證明自己的存在的時候,其文化,律法的建設,無疑是令人窒息的。

盛行於中世紀歐洲的決鬥文化也是如此,看上去這好像是一種很高大上的,只屬於貴族騎士階層的解決衝突的辦法,但實際上所反映的,則是司法制度的形同虛設。

法律這東西,如果不能保證被大多數人認為是公平的,那麼其存在還不如乾脆沒有。至少沒有的話,不會給人希望。中世紀歐洲的司法情況,正是如此。

當時的歐洲有句諺語,說:

「法律是朝三暮四的。」

相比於古代中國,古代歐洲人的法律意識相對要強的多,可法律意識強,不代表司法系統的完善。在中世紀歐洲封建社會的背景下,法律往往也淪為保護特權階層的工具,這就導致了一個現實的社會問題是:歐洲人習慣於以律法來保障自己的權利,但法律偏偏不能給他們公平。

這種社會現實之下,那些完全底層的民眾沒辦法,只能被動的接受。但是處於社會統治階層底部的騎士們,他們本身也是統治階層的一部分,擁有一定的自主權利,卻又無法抵抗大貴族領主的權勢,遇到法律不公的時候,就只能像中國古代的「士」一樣,以生命來表現自己的憤怒。

然而更悲哀的是,這種原本是出於無奈的文化,竟然在很短的時間內,迅速的被當時歐洲的主流文化所接受,就連那些在訴訟之中獲勝的大貴族們,原本可以拒絕這種無理的要求,但卻因為社會風氣和文化的原因,使得如果拒絕決鬥,很可能會被認為是怯懦的代表。

所以原本不需要用生命來佐證自己清白的上層貴族們,也被迫捲入了決鬥之中。從底層民眾的公平需求來看,這當然是一種有利的因素。既然法律給不了公平,那麼用生死來做賭注,大貴族和小騎士,命都只有一條。

可是從整個社會的發展進程來看,這種決鬥文化的盛行,隱藏著中世紀歐洲的另外一個殘酷社會現實。而這種現實,正是造成決鬥文化盛行的客觀原因。

那麼這種現實是什麼呢?

二、 中世紀歐洲諸國混戰,鐵與劍成為人們生存的必須品,民間好鬥成風,這種社會現實,成為決鬥文化盛行的文化基因

黑格爾曾經在《法哲學原理》中說:

「中國歷史從本質上看是沒有歷史的,它只是君主覆滅的一再重複而已,任何進步都不可能從中產生。」

且不提這句話正確與否,但至少反映出了一個歷史現象,就是中世紀的西方,確實沒有不斷重複更迭的歷史,看上去好像是一直在進步。

但實際上,中世紀之所以沒能形成王朝更迭的原因,是因為從希臘羅馬文化之中傳承下來的城邦制度。說白了,當時統治歐洲的神聖羅馬帝國,本質上有點像是中國古代的西周,最強大的時候,也只對下面的城邦制公國有一定的軍事約束能力。

至於政治上的統一,從來就沒有實現過。就像周王朝延續了八百多年,成為中國古代歷史上延續時間最長的王朝一樣,歐洲中世紀的沒有王朝更迭,是以沒有大一統的王朝出現為前提的。

在這種前提之下,各個城邦之間的戰爭,互相侵略,新的貴族興起取代舊的貴族的過程,都沒有被算入王朝更迭之中,但這種現象又實際上解決了一部分社會累積下的負面因素,穩定了統而不治的神聖羅馬帝國的統治

這種現象對決鬥文化盛行的影響是:當城邦之間的戰爭頻繁發生,遠超過中國古代封建王朝更迭的速度時,沒有一個大貴族可以說是安穩的,他們必須要通過不斷的戰爭來保障自己的地位。

戰爭當然是需要武力和勇氣的,這正是中世紀歐洲之所以會形成決鬥文化,並且迅速被各階層接受的原因所在。大家都得靠著武力求生,那麼誰更勇敢,更具有搏鬥的技巧,就成為包括大貴族在內的所有人生存的必要條件。

用我們中國人的話來說,就是整個社會好鬥成風,所以才會形成所謂決鬥文化。

三、 中世紀歐洲的決鬥文化,來源於古希臘羅馬文化之中的好戰傳統,對於調和當時的社會矛盾,啟發後世文藝作品的創作,都有著突出的貢獻

從文化的角度來看,決鬥文化可以說是與西方文化的起源一脈相承,從公元前的羅馬城邦開始,基於遊牧文明產生的西方文化,就極為重視軍事和戰爭,各種鬥獸場,競技場的盛行,就是這種文化現象的直接體現。

而中世紀決鬥文化的流行,無疑也是對這種思想文化的傳承,對於後世西方文化思想的發展,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決鬥文化,從根子上說,是個體對於自身不公命運的反抗。正如前文所說,這種反抗的來源,除了歐洲人重視律法的傳統之外,也體現著中世紀歐洲司法的有失公正。

英國作家狄更斯曾經在《雙城記》中寫道:

「這是一個最好的時代,這是一個最壞的時代;人們面前應有盡有,人們面前一無所有;人們正踏上天堂之路,人們正走向地獄之門。」

中世紀的歐洲無疑正是如此,對貴族階層來說,它無疑是最好的年代,對於底層民眾來說,又無疑是最壞的年代。

也許這也正是現代西方史學家將中世紀稱之為「黑暗的中世紀」的原因所在。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當社會主流的生產關係是封建時代的生產關係時,單個的騎士或者說個人無法反抗這種強大的社會潮流,所以只能用決鬥的方式來贏得自己的公正。

但還有很多人,比如體格方面天生弱勢的女性,社會地位極度低下,根本沒有權力決鬥的農奴,是沒有辦法通過決鬥來贏取社會的公正待遇的。他們所累積的負面情緒,一直在等待一個爆發的時機。而無疑騎士們的決鬥,對這種等待而言是一盞指路明燈。

另一方面,基於當時的社會現實來看,經常發起決鬥的騎士們,在社會上身份有點特殊。他們既是統治階層的一員,同時又往往來自於底層,可以說是一個負責上下流通的橋樑。

因此決鬥行為往往就會變成上下交流的方式,不管決鬥勝負如何,都算是一種社會對於不良情緒的發泄,對於穩定當時的社會秩序,是有著積極的作用的。

從歷史文化的角度來看,決鬥以其獨有的壯懷激烈,往往成為各種藝術創作的源泉,尤其是所謂衝冠一怒為紅顏的決鬥,更是能挑動社會神經,形成全民性的文化現象。

文化是社會矛盾的調和劑,發達的文化不僅可以在上下階層之間形成共識,也能帶動經濟生產的發展,從而解決一部分的社會問題。

四、 結語

綜上,決鬥文化是歐洲基於原生的西方文明特點,產生的一種特殊現象。體現著西方文明之中對於戰爭和軍事的重視,以及整個歐洲在中世紀時好鬥成風的社會風氣。

從現實的意義上來講,決鬥並不如我們現代所理解的那樣光鮮亮麗,實際上正好相反,它是對於中世紀司法不公的控訴,體現出來的是在中世紀生存的底層民眾,從正常渠道很難獲得社會公平,只能以生命做賭注來贏取公平的社會現實。

決鬥的盛行,對於緩解當時的社會矛盾,建立一條有效的上下階層溝通的橋樑,具有著重要的意義。同時決鬥現象的盛行,還為後世各種文藝作品的創作,提供了豐富的素材,形成了獨特的決鬥文化。

參考文獻:

《歷史哲學》

《法哲學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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