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政策大禮包來啦!安溪縣出台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扶持政策

海峽導報大泉州 發佈 2020-07-09T05:32:07+00:00

落實對人力資源服務企業的「先照後證」登記制度,吸引縣外知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來安溪開展業務,鼓勵縣內人力資源機構與已開發國家、港澳台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合作。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好消息!

安溪縣出台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扶持政策啦!



不少小夥伴在興奮的同時

內心也有疑問:

我們公司屬扶持對象嗎?

什麼時候開始申報呢?

需要提交哪些申請資料?

……



小夥伴們不要著急

答案通通都在下面

且聽小編給大家一一解釋~

落實對人力資源服務企業的「先照後證」登記制度,吸引縣外知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來安溪開展業務,鼓勵縣內人力資源機構與已開發國家、港澳台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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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對象

主要是首次註冊在安溪並為我縣企業提供服務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以下簡稱服務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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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措施

1.落實租金減免政策

按照「先付後補」的原則,給予服務機構辦公場地租金100%補貼扶持,補貼期限三年,所需資金由縣財政統籌安排。鼓勵服務機構承租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場所集中開展經營,可補貼的經營場地面積依據該服務機構在安溪納稅額或招工引工人數確定,即可選擇以下情形之一申請減免補貼:

(1)年納稅5-10萬按80平方米享受補貼;年納稅11-50萬元的按100平方米享受補貼;年納稅51-100萬元的按150平方米享受補貼;年納稅100萬元以上(不含100萬元)的按250平方米享受補貼。納稅額按縣稅務局徵收數核定。

(2)年招工引工人數300-500人按80平方米享受補貼;年招工引工人數501-800人按100平方米享受補貼;年招工引工人數801-1200人按150平方米享受補貼;年招工引工人數1200人以上(不含1200人)按250平方米享受補貼。招工引工按縣人社局核准發放的招工引工補貼人數,或首次在安溪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人數進行核定。

參照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寫字樓場租,按25元/平方米/月標準給予補貼租金,2021年起在補貼標準上每年上浮15%,最高不超40元/平方米/月。


2.落實稅收優惠政策

給予服務機構稅收減免優惠,按照其在安溪縣納稅額確定,其中:第一年按安溪縣本級留成部分的100%獎勵;自第二年至第五年按其年納稅額100萬元以內、100-200萬元、200萬元以上的,分別按安溪縣本級留成部分75%、80%、85%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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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程序

1.報備

符合扶持措施的服務機構,應在正式開業後一個月內填寫《安溪縣扶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備案表》(附件1)向縣人才和就業服務中心進行報備,經同意後納入扶持範圍並由相關部門實行動態跟蹤服務。


2.申報

每年2月25日前,符合扶持對象的向縣人才和就業服務中心提交上一年度的租金或稅收減免申請,並附以下申報資料:

(1)安溪縣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租金或稅收減免申請表(附件2);

(2)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複印件;

(3)機構經營場所租賃合同複印件、通過銀行轉帳方式的租金支付憑證。


3.撥付

縣人才和就業服務中心設立一站式公共就業服務,負責通過招工引工補貼材料、社保繳交查詢等方式核實無誤後,將初審報告、補貼匯總情況報縣人社局覆核,由其會同縣財政局按規定將補助資金下撥給申請服務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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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招工引才獎勵措施

1.鼓勵服務機構為我縣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符合《安溪縣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推介獎勵實施細則(試行)》(安委人才〔2019〕4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的,分別給予1-30萬元不等的引才推介獎勵。

2.鼓勵服務機構為我縣引進取得大中專院校學歷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勞動力,或熟練工(由接收企業認定),給予每引進1人1000元的獎勵補貼,按照《關於印發鼓勵招工引才十條工作措施的通知》(泉人社〔2019〕69號)等文件兌現獎勵。

對服務機構積極做好招工引才並取得顯著成效的,優先予以兌現符合高層次人才、就業補助資金等規定的獎勵優惠政策,確保能補盡補。


附件一

附件二

來源:微信公眾號 安溪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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