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時琿春作為東北封禁政策的「禁中之禁」,滿漢是如何交往的

歷史大學堂 發佈 2020-07-17T02:08:39+00:00

康熙五十三年,清政府在琿春設置八旗駐防,由此,琿春形成了一個以旗人為主的軍事型管制社會,加上明確的封禁政策,使得滿漢間的交流呈現特殊化的傾向,但從結果來看,雙方依舊產生了深層次的感情認同。這件事,還請您聽我細說。

康熙五十三年,清政府在琿春設置八旗駐防,由此,琿春形成了一個以旗人為主的軍事型管制社會,加上明確的封禁政策,使得滿漢間的交流呈現特殊化的傾向,但從結果來看,雙方依舊產生了深層次的感情認同。

這件事,還請您聽我細說。

清軍入關之後,在東北分設盛京、吉林、黑龍江三將軍,並廣置八旗駐防,施行軍事化的管理。在內地社會中,主體為漢人,而在當時的東北,社會主體則為滿人,漢人通常以外來人口的身份出現。

乾隆五年,清政府出台了對東北地區民人的禁令,這就是所謂的東北封禁政策。其內容主要有兩點,其一,限制民人進入,其二,民人不得開墾東北荒地。

以上就是政策的大背景。

上圖_ 清朝的琿春 (箭頭標註處)


琿春與朝鮮交界,更有人參、東珠等出產,此外還是滿清的龍興之處。因此,在此地有250名兵丁駐守,乾隆二十四年又增為450名。八旗駐防,重新塑造了琿春的社會結構,這裡就成為了代表性的滿洲旗人社會。

在封禁政令下達前,琿春社會實際上已經處於封禁之中了。在《琿春副都統衙門檔》中,有這麼一段記載,琿春的基層官員向上級申請僱人種田。

「去歲允許僱人種糧,人口勉強得濟。伏請再行僱人,則兵丁不至困迫,且可養活妻兒……所雇之人到後,各自嚴行管束,不至生事。俟務農畢,解至寧古塔。」

這一段記載,我們能發現一些有趣的事實,第一,琿春的封閉是相對的,去年就已經有民人因僱傭而到訪。第二,部分琿春的八旗子弟們生活相當困頓,而僱人耕種則對此卓有成效。第三,不願意讓民人進入的理由是「容易生事」。

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乾隆二十四年,琿春正式允許民人居住,不過,實際上此時的管制依舊非常高壓。凡是不在冊的民人,有一個是一個,統統禁止通行,每年都要對境內民人進行查驗,不在名冊之上的扭送出境。

上圖_ 琿春副都統衙門檔(影印本) 里的滿文記載


可以很明顯的看出琿春社會與傳統社會的不同,軍事化的管制非常明顯。在這樣的社會中,民人與旗人產生了怎樣的交互關係呢?

一、 經濟關係

  • 1、 僱傭

僱傭關係,是旗人和民人最重要的關係,種地民人又是被僱傭的主體,乾隆二十五年,種地民人有近五百人,等到乾隆五十四年,人數已經增長為1116名之多。這一數據說明了隨著民人的湧入,琿春的農業也得到了發展,農業的發展反而使得對民人的需求愈發嚴重,結果就是旗人經常不顧法令,去招募遊民。當地統領查明後,也往往選擇默認此事,甚至將遊民編入名冊。

既然僱傭,自然要支付報酬,當時有兩種方式,其一是分成,其二則是付給工資,具體看雙方如何約定。

雇民的興盛,和旗人的生計困難息息相關。旗人年俸二兩,但要參與出征以及每年兩次的圍獵,「所余無幾」。

上圖_ 琿春副都統衙門


  • 2、 買賣

除去僱傭來種地的民人,琿春還允許各類商人匠人進入,包括木匠、鐵匠、石匠、席匠等等。

有趣的地方在於,這部分商人,並不單純的作為賣方存在,他們也會收購琿春的出產進行銷售。

上圖_ 清朝光緒年間琿春首任副都統依克唐阿的德政碑


二、 社交活動

因社交活動而形成的關係,其實在琿春非常豐富,畢竟,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首先是債務關係,有很多旗人與民人交易之時,因一時困窘或其他原因,偶爾會選擇賒欠,這就形成了債務關係。

這類記載,在當時並不新鮮。

乾隆四十年,民人沈英與旗人伊蘭保之婢女通姦。遺憾的是史料並未記載後續處置。

但按定例,旗人之女及家奴之女不得嫁與民人,違者治罪。恐怕這位沈英相對較少。

更新鮮的是曾有旗人認民人為義父,並與另一民人結為兄弟。他們之間的故事我們不得而知。總之,這位旗人因被都統認為「品行卑賤,玷辱滿洲顏面」而被革退,並被杖懲。

通過這些資料,可以得知,民人與旗人的交往也都是有血有肉的交往,他們的交際並不限於經濟一方面,而是滲透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以上列舉出的少數資料背後,能證明旗人與民人的社交關係並不鮮見。不過,當地旗人的文化面貌並未因此而發生明顯的流變。

上圖_ 晚清時期的滿族女子


直到清朝中後期,這裡的生活面貌仍然是「(旗人)皆熟國語,捕打海參、海菜為生,少耕作,春夏秋冬,射獵無虛日,尤嫻於槍。」

這裡出現了一個很明顯的對比,入關後的滿人,尤其離開東北的這部分,他們的文化面貌出現了很大的改變,他們所代表的滿族文化與漢族文化經過激烈的碰撞,呈現出了全新的面貌。而留居東北的這一批滿人,則仍然保持著滿族原本的文化面貌,沒有巨大的改變。

這其中的原因,主要就在於清政府對東北地區的人口管理,始終保持著旗人在人口結構中的優勢地位,從而保證了滿文化的主體地位。


上圖_ 1909年琿春總關


總而言之,琿春作為東北封禁政策的「禁中之禁」,仍然出現了旗人與民人之間的互相依賴,並且在經濟交往的基礎上,雙方還產生了較為深厚的感情,建立起了社交關係。

琿春尚且如此,其他地區更是可想而知。

這一點,對於我們今天的民族交往,應該是有其思考價值的。

文:未定君

參考資料:

【1】《清高宗實錄》

【2】《清代東北的軍府建置》 趙雲田

【3】《琿春副都統衙門檔》中國邊疆史地研究中心 /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合編

文字由歷史大學堂團隊創作,配圖源於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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