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50萬元!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向84名民工集中發放工資款

雲南政法 發佈 2020-07-30T18:13:10+00:00

2020年4月,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受理84起勞務合同糾紛,84名原告在用人單位工作,但未能領取到相應報酬,涉案金額近49萬元。

2020年4月,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受理84起勞務合同糾紛,84名原告在用人單位工作,但未能領取到相應報酬,涉案金額近49萬元。


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領導在了解案件後高度重視,指派審委會專職委員和建香法官承辦該案件。



案件審理過程中了解到用人單位帳戶因其他案件當事人申請,被山東省某人民法院執行局凍結,承辦人在徵得用人單位同意的情況下,與申請凍結帳戶的申請人取得聯繫,通過多次協調,申請人同意解封50萬元先予支付民工工資,在申請人的配合下,承辦人與該法院執行庭長取得聯繫,經過多次溝通及協調,該法院在收到申請人解封50萬元的申請後,在執行到位的款項中劃撥50萬元到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執行局帳戶。



2020年7月28日,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集中開展民工工資發放工作,市委政法委及香格里拉市人社局勞動監察大隊相關領導到發放現場進行指導,和建香法官就《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的相關法律知識向到場的民工及用人單位做了宣傳。最後,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向84民民工發放了被拖欠的工資。民工也向法院、法官和為他們提供幫助的各單位領導和工作人民表示了感謝。



// 民工維權小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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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CITCE

自2020年開年來,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共計受理勞務合同糾紛案件148件,結案110件,涉農民工工資案件數量逐年增長。


2020年5月1日,《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正式實施,該條例是我國第一部保障農民工全體工資權益的專門性法規,條例中對用人單位支付工資的有關義務及勞動者獲得工資的相關權利、工資支付形式及周期做出明確規定,自此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進入法治化、規範化的時代。


現就有關民工工資案件,提請用人單位及勞動者注意以下問題:

一、用人單位應注意,勞動者有按時足額獲得工資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拖欠農民工工資,且用人單位應當實行農民工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與招用的農民工書面約定或者通過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規定工資支付標準、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內容。農民工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通過轉帳或現金支付方式予以支付,不得用實物等代替,且應當按照恭子支付周期編制工資支付台帳,並且至少保存三年。用人單位有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有權向社會公布,必要時可通過媒體曝光,若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有關部門可採取措施對用人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主管人員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在政府採購等方面予以限制,有存在以實物代替貨幣、未提供工資清單等情形的可處以罰款。


二、農民工應注意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並按要求完成勞動任務,完成勞動任務後,農民工有權取得相應報酬即民工工資,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有權依法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亦可向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上述方式未能獲取報酬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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