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西安離婚數量近乎結婚人數的一半 離婚率逐年攀升 冷靜期能否減速奏效?

華商報 發佈 2020-08-09T12:44:17+00:00

據西安市民政局消息,西安市2019年全年結婚登記79408對,離婚登記35778對,離婚年齡段集中在30歲至50歲。

最近幾年離婚率持續增長,這是現實。據西安市民政局消息,西安市2019年全年結婚登記79408對,離婚登記35778對,離婚年齡段集中在30歲至50歲。相當於在100對夫妻登記結婚的同時,就有45對夫妻選擇離婚。

為應對離婚率上升問題,從2016年開始,最高法陸續開始在全國118個中級和基層法院開展離婚冷靜期試點。《民法典》關於協議離婚『冷靜期』的規定,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離婚冷靜期能否有效遏制衝動離婚?可能還需要時間來印證。

A【客觀的數據對比】

婚姻是座圍城,城外的人想進來,城裡的人想出去。有人結婚,就有人離婚。

根據目前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辦理離婚的途徑有兩個單位,絕大多數離婚渠道是經過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其次是法院。

華商報記者就西安市婚姻數據向西安市民政局發函。

西安市民政局回復稱,西安市2019年全年結婚登記79408對,離婚登記35778對,離婚年齡段集中在30歲至50歲之間。也就是說,西安市每年離婚夫妻與結婚夫妻比為0.45:1,相當於在100對夫妻登記結婚的同時,就有45對夫妻選擇離婚。

民政部門工作人員介紹,最近幾年離婚率持續增長這是現實,僅蓮湖區2017年離婚人數2000多對,2018年3000多對,2019年3000多對。特別是今年疫情緩和後,前來離婚的人員增加。

民政部門工作人員稱,離婚夫妻中各個年齡段的都有,但年輕人偏多。離婚理由各式各樣,有為了孩子教育的,有跟父母關係緊張的,有雙方性格不和的,有生活壓力太大的等等。

根據辦理過的離婚情況來看,婚後3-5年離婚的人數居多,打破「七年之癢」一說。更有結婚三個月就來辦理離婚。工作人員介紹,經常有夫妻帶著孩子來辦理離婚,孩子有八九歲的,也有才1歲左右的。有的邊離婚邊打架爭吵,有的正辦理離婚時中途又不打算離了,也有的離婚沒多久又復婚……

工作人員介紹,還有提出奇葩要求的,有的夫妻離婚後擔心影響以後再娶/嫁,到婚姻登記處協商別留記錄。「一些人想通過刪除記錄等方式達到隱婚目的,但要知道,結婚、離婚都有嚴格的操作流程,電腦資料當天即可生效無法更改,此外還有紙制檔案資料。」對於這些人,工作人員只能勸其謹慎結婚、離婚,因為這是一輩子都可查的記錄。

B【他們的離婚故事】

有些夫妻鬧離婚 並非真想離

7月13日,天氣悶熱,一對夫妻在蓮湖區婚姻登記處吵鬧。女士向工作人員哭訴自己與丈夫婚後一起奮鬥的艱辛,指責丈夫日子過好了卻想當「陳世美」。

這些話看著是說給工作人員聽的,其實更是說給旁邊的丈夫聽的。丈夫低頭不承認有外遇,指責妻子多疑。經過工作人員一個多小時的勸解溝通,兩人選擇回家「冷靜」。

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像這對夫妻,鬧著離婚其實並不是想真的離婚,他們需要的是耐心勸解,需要一個合適的「台階」冷靜降溫。

懷疑第三者插足 賭氣離婚

小蘇今年29歲,長長的假睫毛、淡藍色眼影,打扮時尚,是一位3歲孩子的媽媽。

小蘇告訴記者,丈夫在企業上班,職務有了小進步後本該發奮圖強,他卻沒有了幹勁,經常和一些社會閒雜人員外出喝酒,要麼就在家抱著手機上網。小蘇勸他減少一些無用應酬,不要天天看手機,多和家人溝通,但丈夫非但喝酒應酬次數沒減,還經常以單位有事為由夜不歸宿,這令小蘇及她的家人非常生氣。小蘇查看丈夫的手機,發現他的微信里有與多位異性聊天的記錄,她開始懷疑丈夫「外面有人」,為此爭吵。

記者見到了小蘇的丈夫,一米八幾的身高,頭髮漂染過,左耳戴著耳釘。記者採訪中提及妻子懷疑他在外面有女人,他冷冷地說:「一味地懷疑,不相信對方,這種日子很難相處。」

交談中,記者明顯感覺到小蘇是賭氣離婚的,而丈夫經不起妻子的激將,兩人一衝動就來離婚。

生活壓力太大 婚姻難以維繫

在西安市雁塔區民政局,記者見到了前來離婚的小胡。小胡1992年出生,祖籍江蘇,大學畢業後在西安某金融單位工作。2017年結婚,妻子每月工資4000餘元,他的工資6000餘元,每月房租2000元,加上基本的生活費用,每個月省吃儉用存款4000元,兩年下來存了八萬元。原計劃雙方父母再湊些錢付個首付,在西安買房。

因為房價漲幅太大,東拼西湊二十萬元付首付,如何還錢也是個難題。房貸、孩子上學、日常開銷……沉重的生活壓力成了兩個年輕人婚姻路上沒能跨過去的壕溝。

小胡的妻子告訴記者,兩個沒有經濟、人脈根基的年輕人,在西安生活、買房、買車、供孩子上學,真的很難。既然生活很疲憊,乾脆選擇早點放棄。離婚後,她會回到父母生活的小縣城,那裡生活成本低一些,起碼房子不用租。

被逼著相親後的閃婚閃離

30歲的小馮在上海工作,眼看著年齡不小了,作為家裡的獨子,父母到處託人給他介紹對象。在他人介紹下認識了一個26歲女孩,兩人認識4個月就結婚了。結婚前他答應女孩回西安工作,婚後短時間內沒在西安找到合適的工作,兩人開始爭吵不斷,直接上升到離婚的地步。

小馮讓記者看了一段妻子發給他的簡訊,大體內容是,作為大齡青年,沒經過戀愛直接結婚,就更需要慢慢相處了解,如果一結婚就兩地分居,以後怎麼生活?孩子誰來撫育?與其煎熬生活,不如早點結束。

小馮的妻子說,她不喜歡兩地分居的生活,早點離婚會好一些。

C【律師的專業分析】

幾年前已開展「冷靜期」試點

為應對離婚率上升問題,從2016年開始,最高法陸續開始在全國118個中級和基層法院開展離婚冷靜期試點。最高法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深化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的意見(試行)》,規定離婚案件中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可設置不超過3個月的冷靜期。

明年1月1日《民法典》將正式實施,協議離婚的「冷靜期」規定對人們的生活會產生哪些影響?記者就此採訪了北京市康達(西安)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海興、楊佳媚。

華商報:離婚「冷靜期」設置的用意是什麼?

楊佳媚:離婚「冷靜期」,是從協議離婚申請提交之日起三十天內,無論哪一方改變了離婚的主意,都可以撤回離婚申請;三十天「冷靜期」過後雙方均對協議離婚的決定不做反悔,則在「冷靜期」屆滿之日起三十天內,雙方應當親自前往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證書,三十日內未申請離婚證書的,視為撤回協議離婚申請。

需要強調的是,《民法典》設置的離婚「冷靜期」僅適用於協議離婚,由法院作為第三方介入的訴訟離婚不適用此項規定,「冷靜期」在適用對象上的區分體現了其希望阻止「草率離婚」的用意。

張海興:張海興介紹,《民法典》中離婚冷靜期的規定引起人們的關注和討論,主要是人們在離婚過程中往往關心的是離婚程序的簡單化,且大部分選擇協議離婚的人認為自己已經過審慎考慮。

《民法典》對於協議離婚「冷靜期」的程序性規定,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立法者重視婚姻關係穩定之於和諧社會的宏觀意義,也可解讀出立法者期望以法律規範指引民眾審慎對待終結婚姻的初衷。近年來,我國離婚率連年攀升,民政部《2018年社會服務發展統計公報》數據顯示,2018年我國依法辦理離婚手續的共有446.1萬對,其中民政部門登記離婚381.2萬對。從數據可以直觀看出,協議離婚占絕大多數。如果能在協議離婚的現行規範上,為離婚男女設置一個「回心轉意」的反思時段,促使他們嚴肅對待協議離婚的法律後果,對於降低離婚率有一定意義。

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

華商報:離婚「冷靜期」會帶來哪些思考?

張海興:從草案公布到《民法典》正式頒行以來,有關離婚「冷靜期」的討論一直沒有停止,諸如「『冷靜期』雙方的收入是否歸為共同財產」「『冷靜期』發生的債務糾紛如何處理」等,從法律角度來說,離婚「冷靜期」中雙方夫妻身份關係不變、財產關係不變、子女撫養關係不變,同時也不得拒絕履行其他來源於其身份關係的家庭義務。

相對於不斷發展的多樣性社會生活,法律規範在制定之時難免呈現出規則的滯後性特點,這種規則滯後現象固然可以由立法機關通過修訂法律得以解決,但大多數情況下有賴於司法機關在法律適用過程中發現問題、梳理問題再以司法解釋的形式予以完善。

總而言之,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一項新法實施後能否產生預期的社會治理效果,能否實現立法者的初衷,需要法律正式實施後的進一步觀察,時間是最好的答案。 華商報記者 魏光敬

民法典系列報導之離婚冷靜期

實用建議

協議離婚的「冷靜期」怎麼過?

北京市康達(西安)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海興表示,能夠平心靜氣選擇協議離婚,夫妻雙方大多可歸於相對理性的人群,這也是以下建議可行性的前提。協議離婚進入「冷靜期」後,可嘗試發掘它的如下功能:

其一,坦誠交流期。在即將消除配偶這一法律身份之際,各自卸下了些許心理負擔,雙方進行開誠布公的交流也具備可能性。對於因瑣事糾纏、負面情緒積累而導致婚姻關係趨向破裂的夫妻而言,這個「冷靜期」極有可能成為雙方消弭爭執、重歸於好的一次「婚姻休假期」。

其二,調適規劃期。從相互依靠共擔風雨的家庭,分割成為再無法律關係的個體,應該如何應對?雙方完全可以利用這一「冷靜期」為將來的生活做一些必要規劃。如果婚姻關係裂隙產生主要歸因於某一方性格或心理問題,存在問題的一方可利用「冷靜期」為自己做一次心理調適,尋求一次心理輔導等,迎接未來的生活考驗。

其三,親情陪護期。對於已育子女的家庭而言,協議離婚終止的是夫妻關係,父母親情並不因此而中斷。離婚後男女雙方如何相待,父母子女如何相處,如何將婚姻破裂對子女、特別是未成年子女的負面影響降至最低,這是需要男女雙方認真面對和共同探討的重要問題。父母利用「冷靜期」共同做好子女情緒安撫和將來子女探視、成長陪伴等規劃,讓孩子從情感上理解父母分開的決定,從心理上確認「父母對自己的愛並未消失」,這種童年心理上的安全感,對孩子的成長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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