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知名主播賠償 85225389元

太原融媒體快報 發佈 2020-06-13T10:14:29+00:00

6月12日從湖北省高院獲悉,遊戲主播韋朕因違反解說合約,被判向武漢魚行天下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賠償違約金8522.5389萬元。

來源:廣州日報

6月12日從湖北省高院獲悉,遊戲主播韋朕因違反解說合約,被判向武漢魚行天下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賠償違約金8522.5389萬元。 該案創造了兩個歷史:

史上首起由高級法院一審審理的主播解約案,也是同類案件中判賠金額最高的一例。

目前,湖北省高院已通過郵政快遞,將裁判文書寄出給雙方當事人。

韋朕網名「韋神」,出生於1997年7月,是頗具天分的遊戲主播,15歲就開始了電競職業生涯,先後在電競遊戲英雄聯盟和絕地求生中贏得了相當的知名度。2017年9月7日,韋朕與鬥魚旗下的全資子公司武漢魚行天下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簽訂為期2年的《解說合作協議》,約定韋聯作為鬥魚的獨家解說員,在未取得鬥魚許可的情況下,不得在第三方競爭平台進行解說或表演。此後,在鬥魚的力捧及其自身的努力下,他的人氣一路攀升,只用了一個月時間就實現粉絲過百萬,成為當仁不讓的「吃雞一哥」。

微博截圖

然而,韋朕和鬥魚的「蜜月期」並沒有維持太長時間。2017年12月6日,韋朕通過社交平台,單方面宣布跳槽至鬥魚最大的競爭對手虎牙,並隨後就解約事件與鬥魚展開了多輪「口水戰」。

2018年2月5日,鬥魚將韋朕起訴至省高院,請求判令韋聯支付違約金1.27億餘元,並承擔本案的評估費及公證費12.5萬餘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韋聯在合約期內「跳槽」 至鬥魚的競爭對手,應根據合同規定進行賠償,故作出上述判決。

在韋朕違約案之前,另一起引起廣泛關注的主播天價賠償案,則是虎牙公司告「王者榮耀第一人」江海濤(網名 「嗨氏」)違約案,該案的第三人則是鬥魚公司。2018年11月,廣州中院二審判定江海濤向虎牙公司支付違約金4900萬元。

法院認定,江海濤於2016年與虎牙公司簽署獨家合作協議之後,在虎牙公司的大力培育、推廣、包裝之下,逐漸成為國內遊戲直播領域頂級的網絡主播。而自2017年8月27日,江海濤未經虎牙公司同意,開始在與虎牙具有直接競爭關係的鬥魚直播平台進行直播,造成虎牙大量活躍用戶流失。

在廣州中院同一個月作出的另一起判決中,原虎牙平台遊戲主播章虎(平台名「虎神」)被認定「在未通知虎牙公司的情況下,故意違反約定,到與虎牙公司有競爭關係的某直播平台長期播出,構成根本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法院判決,章虎向虎牙平台支付500萬元違約金。

湖北省高院:懲罰力度過輕,發揮不了引領功能

「一般情況下,粉絲不一定會在固定的平台觀看直播,更多的是跟著自己喜歡的主播轉換平台,以至於挖主播意味著挖用戶,從而給平台帶來華麗的業績。」業內人士表示,一個主播的去留可能會帶來300萬至400萬的下載量或者卸載量,而這些用戶和下載量,各大直播平台最為看重。 與龐大的流量和下載量相比,主播動輒上百萬元甚至上千萬元的簽約費似乎也就稀鬆平常了。

「網絡直播行業作為新興行業,立法、行業監管缺失,並無相關規範和監管部門約束,一直處於『野蠻生長』狀態,如果司法裁判也對此持放任態度,整個行業將陷入惡性競爭的漩渦。 」省高院合議庭認為,人民法院在對主播違約案進行判決時,應遵守合同約定,通過裁判結果對行業發展起到評判、糾錯、指引的效果。「如果人民法院在判決中隨意更改合同中的計算方式和數額,對主播違約隨意跳槽、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違約金懲罰力度過輕,司法裁判也不發揮引領功能,反而會造成主播違約低成本、輕契約的變本加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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