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桂林回應「失業補助金35元」:數字無誤,標準系按規定核算

荔枝新聞 發佈 2020-08-12T18:40:19+00:00

近日,廣西桂林發布的35元/月/人的失業補助金引發關注,有網友認為數額過小,幾乎無濟於事,也有網友懷疑數字寫錯。

荔枝特報記者/劉白 實習生/阿肉克

  近日,廣西桂林發布的35元/月/人的失業補助金引發關注,有網友認為數額過小,幾乎無濟於事,也有網友懷疑數字寫錯。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策法規科工作人員回應荔枝新聞稱,失業補助金標準「35元/月/人」數字無誤、情況屬實,失業補助金是根據各個地方失業保險基金的支撐能力來計算的,由於目前桂林失業保險基金的支撐能力有限,因此把失業補助金標準定為35元/月/人。至於具體的測算方式,不對外公布。


  據工作人員介紹,失業補助金和失業保險金都來源於失業保險基金,但兩者有本質區別。失業保險金就是俗稱的「失業金」, 屬於常規的失業保險待遇;而失業補助金是疫情防控期間,國務院新出台的一項臨時性、階段性舉措。兩者在申領條件、領取標準、享受時間、待遇等方面都存在較大差異。

  2020年4月17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聯合下發《關於擴大失業保險保障範圍的通知》,規定從2020年3月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標準不超過當地失業保險金的80%。

  桂林市人社局工作人員介紹,桂林市符合失業保險金髮放範圍的人數在1萬人左右,符合失業補助金髮放範圍的人數近27萬人,每個地區發放情況不一,參保人員可通過官網或線下渠道提交申請。

  荔枝新聞檢索公開信息顯示,廣西省內各地失業補助金標準從數十元到數百元不等。

  南寧市失業補助金標準為:參加失業保險5年以下的,每月發放100元;參加失業保險5年以上(含5年)的,每月發放200元。

  百色市失業補助金標準為:參保未滿1年的,每月發放163元;參保1年以上未滿5年的每月發放326元;參保5年以上未滿10年的每月發放407元;參保10年以上的每月發放489元。

  河池市失業補助金標準為:參保未滿1年的,每月發放130元;參保1年以上未滿5年的,每月發放200元;參保5年以上未滿10年的,每月發放260元;參保10年以上的,每月發放320元。

  柳州市失業補助金標準為:60元/月。來賓市失業補助金標準為:50元/月。貴港市失業補助金標準為:失業保險參保未滿1年的,每月發放50元;參保滿1年及以上的,每月發放60元。

  從全國來看,北京、天津、浙江、山西等24個省(直轄市)相繼發布了本區域有關失業補助金的政策。

  在發放標準上,各地標準不一。山西、內蒙、青海、陝西省、上海等地按照當地失業保險金的80%執行;北京、遼寧、廣西、湖北、新疆等地根據失業保險參保繳費年限,參保繳費不足1年或繳費滿1年執行不同的失業補助金標準;天津、江西等地統一規定了失業補助金的數額標準,如天津市的失業補助金標準為每人每月400元,江西省的失業補助金標準為每人每月1000元。

  在發放期限上,除北京、天津、江西省規定失業補助金的領取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外,其他省份都明確規定失業補助金的發放期限為6個月。符合申領條件的失業人員,從申領之月起按月發放失業補助金,發放時間最長不超過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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