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O」「新聞」200814 法網恢恢、正義永在,藝興訴梁*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二審勝訴

愛豆 發佈 2020-08-14T03:56:43+00:00

13日,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公開梁*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二審最終審判結果,駁回梁*上訴,維持一審10萬精神損害撫慰金原判。以下為公告全文:2020年8月13日,由星權律師事務所代理的歌手、演員張藝興訴梁*網絡侵權責任糾紛(名譽權)案二審勝訴。

13日,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公開梁*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二審最終審判結果,駁回梁*上訴,維持一審10萬精神損害撫慰金原判。

以下為公告全文:

2020年8月13日,由星權律師事務所代理的歌手、演員張藝興訴梁*網絡侵權責任糾紛(名譽權)案二審勝訴。

被告梁*因在其個人新浪微博帳號「猩妃」中發布針對張藝興的侮辱、誹謗言論,一審被判構成對張藝興名譽權的侵害,須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涉案新浪微博帳號「猩妃」的首頁置頂位置連續十日公開發表致歉聲明,向張藝興賠禮道歉,並賠償張藝興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100000元,維權成本人民幣13000元。同時,一審法院決定對被告梁*因被張藝興起訴等事由發起打賞而非法獲利的36964.82元予以全額收繳。

被告梁*不服該一審判決,向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後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對此,工作室方面對案件審判結果回應道:「張藝興先生作為公眾人物,理應接受輿論監督,也負有對社會輿論評判較高的容忍義務,但網絡並非法外之地,言論自由也並非侮辱誹謗、肆意傳播虛假事實等行為的遮羞布。 我們會持續跟進法院對梁某的判決執行,道歉一天不可少,賠償一分不可少。最後,感謝法網恢恢、正義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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