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之重器「天眼」被註冊為菸草商標,中國控煙協會呼籲嚴查 大國重器怎能成為企業「傍大腿」的賺錢利器

華商報 發佈 2020-08-14T04:58:25+00:00

近日,媒體報導有一種「天眼」品牌的捲菸在貴州、雲南等地銷售,引起熱議。深紫色的包裝,配以璀璨繁星的圖案,這樣一款名為「天眼」的香菸近來在市場上悄然流行。

近日,媒體報導有一種「天眼」品牌的捲菸在貴州、雲南等地銷售,引起熱議。深紫色的包裝,配以璀璨繁星的圖案,這樣一款名為「天眼」的香菸近來在市場上悄然流行。煙盒正面印有「天眼」字樣,另一面居中的位置寫有英文「FAST」,包裝極易令人聯想到中國天眼FAST。

8月13日,針對「天眼」這一國之重器名稱被菸草企業投機註冊為商標並使用的情況,中國控制吸菸協會公開發布《關於依法宣告「天眼」捲菸商標無效的呼籲書》,要求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菸草專賣局、中國科學院等單位引起重視,嚴肅查處雲南中煙惡意搶注「天眼」商標事件,並宣告該相關註冊商標無效。

坐落於貴州的「天眼」,是我國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世界最大單口徑、最靈敏的射電望遠鏡,由我國天文學家南仁東於1994年提出構想,歷時22年建成,於2016年9月25日落成啟用。是觀測宇宙的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綜合性能是著名的射電望遠鏡阿雷西博的十倍。

2017年3月17日,隸屬於雲南中煙的紅雲紅河菸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申請註冊了「天眼」中文商標,一年後,又申請註冊了「天眼雲煙」「天眼雲煙FAST」,上述三個商標類型均為菸草製品。

中國控制吸菸協會稱,「天眼」捲菸煙盒外包裝上不僅有「天眼」的全景模型以及「FAST」字樣(「FAST是「中國天眼」的英文首字母縮寫Five-hun-dred-meter Aperture Spherical radioTelescope,全稱「五百米口徑球面射電望遠鏡」),還綴以瑰麗星雲和燦爛繁星。中國控煙協會高級顧問、原常務副會長、研究員許桂華表示,將香菸命名為「天眼」違反了商標法。商標法第七條明確「誠實信用」原則,也就是「申請註冊商標者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違背公序良俗或有其他不良影響。」「『天眼』望遠鏡被國人熟知,是國之重器。它的名字、模型、技術含量都已成為全民的公共財產,現在竟被菸草企業用來註冊為商標,明顯存在侵權。同時,它還違反商標法第十條,存在欺騙之嫌。『捲菸天眼』品牌存在利用『天眼』名字、圖片和科學聲譽的行為。『捲菸天眼』既非貴州所產,又與天文沒有有半毛錢關係,明顯是蹭『天眼望遠鏡』之譽,揚『天眼捲菸』之名,因此具有欺騙、誤導消費者的嫌疑。」

根據以上理由,中國控制吸菸協會強烈呼籲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依《商標法》有關規定嚴肅查處菸草公司惡意搶注「天眼」商標事件,宣告該相關註冊商標無效:國家有關部門應儘快按照《公約》要求,完善對菸草製品包裝的相關規定。 綜合新華社、北京日報等

網友熱e

■我也不曉得取哪樣網名:一個敢申請,一個敢批准。

■古城成都人:這叫惡意註冊。

■讓我消失在人海:中華、中南海、泰山、紅塔山啥啥的,這些需不需要整頓?

■不吭聲我就瞅著:天眼作為貴州地標,做香菸沒什麼不好。

■Evy6Nj:不管名稱怎樣高大上,也改變不了吸菸有害健康的事實。

■中間地帶的邊緣人:人家註冊了,還批准通過了,就不能怪人家了。要怪就怪誰批准的!

■莫愁不放棄:名字、圖和概念全用了,就不應該了,支持天眼維權。

■-曉風未起-:我沒文化,說到天眼只能想到天眼查。

■左不過紅塵一戲子:要是有個人叫天眼,會怎麼樣?

■k_生化森林:科普一下,中華是在商標法之前註冊的,法不溯及既往。要擱現在中華這名字也犯法,也註冊不了。

■正釗123:FAST天眼是國之重器,不是用來炒作掙錢的。只有國民都有尊重科學的思想,國家和民族才有未來。

■打贏致富攻堅戰:按商標規則和商標法來看,並沒有違規,但天眼工程可以向商標局申請異議,後面會有訴訟仲裁啥的,如果成功,自己申請全目錄保護起來。

華商君曰

「天眼」「天宮」「天問」……這些大國重器不僅在中國有高知名度,也為世人所熟知,影響力毋庸置疑,這也使得不少企業意識到其品牌價值。尤其是中國自主智慧財產權,更是讓國人為之自豪,民族自信心也為之高漲。這種正向激勵的作用是好的,但有些企業卻在看到內在價值的同時,動起了「碰瓷」「傍大腿」的歪心思。

「天眼」這個世界級的IP,卻被用在了香菸命名上,從包括包裝元素、關鍵圖像和文字名稱,甚至申請時間也是在中國天眼落成的第二年,碰瓷大國重器中國天眼的意圖太明顯。對於這些投機取巧的註冊商標行為,審批部門無疑是有責任的,而要杜絕此類商品擦邊或違法行為,可能還需要從源頭到各個環節都控制住才行,這就需要制度和法律法規的約束。但由於我國智慧財產權制度建設起步較晚,目前能夠作為法律依據的《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具體到香菸方面的法律或規定的《菸草專賣法》也是側重於選材銷售等內容。有關部門除了要完善法律法規,也要積極引導科研機構與科技企業積極主動維權,防範商標搶注。

此次香菸能夠惡意搶注「天眼」品牌,也從另一方面提醒大國重器品牌的合法持有者以及有關機構提升智慧財產權保護意識,在重大科研項目立項後對有關項目名稱實施全類別或重點領域商標註冊的防禦性保護,有效防止他人註冊。發現他人惡意申請有關商標時,應當積極維權。

大國重器的品牌形象代表著國家形象,不是一些企業投機取巧的掙錢利器。企業的惡意搶注其實就是一種搶奪「國之重器」蛋糕的表現,這種「碰瓷」行為若不及時制止,當國家級IP被用到一些不可名狀的品牌上,很可能會產生不良聲譽。對於企業來說,不應總是想著蹭熱點、傍名牌,而當努力創新,通過自身的努力創造屬於自己的名牌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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