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縣法院:善意執行助企渡難關

六安新聞網 發佈 2020-06-09T02:15:13+00:00

本網訊 近日,霍山縣民法院妥善執結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依法保障了申請執行人某公司的合法權益。執行幹警在與雙方當事人溝通過程中了解到,被執行人長期拖欠貨款,加之疫情影響,導致申請人某塑業公司資金周轉困難,生產經營受到嚴重影響。

本網訊 近日,霍山縣民法院妥善執結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依法保障了申請執行人某公司的合法權益。

安徽某塑業公司與明光某電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經法院判決,被告某電源公司應向原告某塑業公司支付拖欠的貨款27萬餘元。判決生效後,被告未能及時履行還款義務。今年1月,原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幹警在與雙方當事人溝通過程中了解到,被執行人長期拖欠貨款,加之疫情影響,導致申請人某塑業公司資金周轉困難,生產經營受到嚴重影響。執行幹警立即通過網絡查控系統對某電源公司的財產情況進行核查,未能發現可供執行財產,又委託當地法院對被執行人的14間廠房進行查封。疫情形勢好轉後,執行幹警趕往明光,找到被執行人某電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趙某了解情況,並向其講明拒不執行判決的嚴重後果。

趙某當即表示願意執行,但因資金周轉問題難以一次性還清,希望能夠分批給付。考慮到疫情期間,企業都面臨著較大的經營壓力,執行幹警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協商,最終達成和解協議,首批6萬元欠款已履行完畢,餘款將於12月底前分批給付。(梁祥宇 王昆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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