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交警查扣無牌無證上路三輪摩托車

昌吉日報 發佈 2020-06-09T07:00:28+00:00

昌吉日報訊 6月4日上午,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S115線路段進行巡邏時,發現一輛沒有懸掛牌照的三輪摩托車在路上行駛。

昌吉日報訊 6月4日上午,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S115線路段進行巡邏時,發現一輛沒有懸掛牌照的三輪摩托車在路上行駛。民警立即上前,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在民警要求出示駕駛證時,車主閃爍其詞,稱怕丟駕駛證未帶在身上。在民警的再三追問下,車主終於承認自己並未考取駕駛證。

民警依法對車主無證駕駛、機動車未懸掛牌照的違法行為給予相應處罰,並向駕駛人普及交通安全知識。車主對自己的違法行為感到後悔,並表示要做合格的道路交通參與者。

昌吉交警提醒摩托車駕駛員,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駕駛摩托車一定要做到安全行駛。《道路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摩托車駕駛人安全出行須知

1、摩托車駕駛人員要認真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限速規定,走非機動車專用車道或靠道路右側謹慎行車。

2、駕駛摩托車應持有效行駛證、駕駛證,杜絕酒後駕駛、無牌無證駕駛、超速行駛、不戴安全頭盔、逆向行駛等違法違章駕駛行為。

3、嚴禁路口超車,與同向行駛的車輛必須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

4、過路口時,要提前減速觀察路口周邊方向的車輛,在確認安全的前提下方可通行。必要時將車停在路口之外的安全位置觀察,確認安全後再通行。

5、遇有路口停車觀察等候時,不得緊靠車輛後方停車,以防溜車或車輛駕駛員誤操作造成後方人員傷害。

6、駕駛時不得接聽手機和使用耳機聽音樂;不准雙手離把、攀扶其他車輛或手中持物;不准牽引車輛或被其他車輛牽引;不准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不准帶人行駛、逆向行駛。

7、轉彎前必須減速慢行,特別要注意後方車輛,提前開啟轉向燈進入轉彎車道,不准突然猛拐。

(來源:昌吉州公安局交警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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