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照:我喝酒、賭博、改嫁、離婚,但我是個好女孩

島主歷史觀 發佈 2020-08-25T11:50:42+00:00

在宋朝,李清照是公認的「本朝第一才女」,但與此同時,唾罵她「不守婦德」的人也不在少數。比如南宋著名文學家王灼在《碧雞漫志》中評價李清照說:「易安居士,京東路提刑李格非文叔之女,建康守趙明誠德甫之妻。

文/藍夢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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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照是一個非常具有爭議性的歷史人物,她的婦德問題和她的學識才華同樣備受關注。在宋朝,李清照是公認的「本朝第一才女」,但與此同時,唾罵她「不守婦德」的人也不在少數。

比如南宋著名文學家王灼在《碧雞漫志》中評價李清照說:「易安居士,京東路提刑李格非文叔之女,建康守趙明誠德甫之妻。自少年便有詩名,才力華贍,逼近前輩。在士大夫中已不多得。若本朝婦人,當推文采第一。趙死,再嫁某氏,訟而離之。晚節流蕩無歸。作長短句,能曲折盡人意,輕巧尖新,姿態百出。閭巷荒淫之語,肆意落筆。自古縉紳之家能文婦女,未見如此無顧藉也。」

不難看出,王灼的言辭之間,不但有對李清照才華的肯定,更有對她婦德的詬病。而且,王灼絕非特例,而只是無數主流文人中的一個典型代表而已。胡仔、朱彧等宋代著名文人均曾表達過對李清照婦德問題的質疑。

那麼,李清照到底做了哪些「不守婦德」的事,竟然招來如此非議?對此,筆者簡要介紹如下。

第一,李清照嗜酒成性。

李清照是名副其實的「女酒鬼」,從少女時期就開始肆意飲酒,還經常喝得酩酊大醉,這在她的詩詞作品中有著非常直觀的體現,比如兩首《如夢令》中的「常記溪亭日暮,沉醉不知歸路」「昨夜雨疏風驟,濃睡不消殘酒」,描寫的就是她十六七歲時的酒後日常。

一個待字閨中的名門千金,竟然三番五次喝到爛碎如泥,以至於找不到回家的路,這顯然是不合禮數的。

第二,李清照沉迷賭博。

明代著作《古今女史》將李清照奉為「博家之祖」,她在《打馬圖經序》一文中自云:「予性喜博,凡所謂博者皆耽之,晝夜每忘寢食。但平生多寡未嘗不進者何?精而已。」意思就是:「我生性喜歡博戲,但凡博戲都不分晝夜、廢寢忘食。為什麼無論賭注多少,我平生未嘗敗過呢?那是因為我精於此道而已。」

由此可見,李清照不但酷愛賭博,而且頗有研究,是「賭棍」中的佼佼者。如此嗜賭,在當時的觀念里,顯然也非良家女所為。

第三,李清照所寫閨情詞過於大膽奔放。

作為女詞人,李清照的詞作固然有一份男子無可比擬的細膩和柔情,但這個度,又很難拿捏。一些假正經的儒學家批評李清照的閨情詞過於不內斂,甚至有些艷情意味。

比如,李清照婚後在《醜奴兒》中寫道:晚來一陣風兼雨,洗盡炎光。理罷笙簧,卻對菱花淡淡妝。絳綃縷薄冰肌瑩,雪膩酥香。笑語檀郎:「今夜紗廚枕簟涼」。

這又是透明朦朧的衣衫,又是雪白酥香的肌膚,又是媚笑挑逗的話語,不禁又引起一波「衛道士」高呼:「成何體統!成何體統!」

第四,更要命的是,在要求女子守節的古代,李清照晚年改嫁又離婚,跌破無數看官眼鏡。

在諸多非議李清照的評價中,總免不了提到她的最大罪證——改嫁和離婚。

趙明誠死後三年,已經49歲高齡的李清照改嫁給了張汝州,婚後,由於張汝州本性暴露,經常家暴,李清照逼不得已奮起反抗,向官府揭發了丈夫早年在科考中營私舞弊之事,張汝舟因此被治罪。

李清照用這種極端方式成功離婚,擺脫魔爪,但她也因此背上惡名。因為按照宋代《刑統》的規定:「妻告夫,雖屬實,仍須徒刑二年。」妻子狀告丈夫,即便所告屬實,也是大逆不道的。

綜上,李清照確實並非傳統意義上死守三從四德的大家閨秀,她雖然出身名門、飽讀詩書,卻放蕩不羈、離經叛道,與主流格格不入,所以不為世俗所容。

但是筆者認為,李清照的離經叛道恰恰是她的可貴、可愛、可敬之處。她至真知性、敢愛敢恨、不畏世俗眼光、大膽取悅自己、表達自己,是值得稱頌的偉大古代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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