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行合一中賦予詩歌新的稟賦

光明日報 發佈 2020-09-03T10:32:26+00:00

時至今日,每個詩人似乎都擁有對詩歌的全部解釋權,甚至有些還會主觀而絕對地認為,詩歌已經獲得了統一的、默契性認知,亦即不需要再去探討詩歌的本質、本源和本真這樣的抽象問題,由此導致的弊端是,生存和情感的複雜性被擱置一旁,而詩歌創作也走向評論家陳超所說的「新一輪集約化、標準化生產」。當詩人想當然地使用「詩歌」這一詞語,很少有誰去真正深入探索詩歌這種「主觀」表現藝術的面相和內涵時,李瑾對詩歌內涵外延的追尋便成為一種詩歌本體的自覺和個人主體性的確立。

美籍波蘭詩人米沃什曾說:「如果不是我,會有另一個人來到這裡,試圖理解他的時代。」假設將「他的時代」置換為「詩歌」這一詞語,可以得出如下結論,李瑾正在依靠個人的努力對習以為常的「詩歌」進行一次主體性建設——《譚詩錄:實然非實然之間》(人民文學出版社2020年6月出版)這部作品,就是李瑾在新的歷史語境下對詩歌給出的「試圖理解」。時至今日,每個詩人似乎都擁有對詩歌的全部解釋權,甚至有些還會主觀而絕對地認為,詩歌已經獲得了統一的、默契性認知,亦即不需要再去探討詩歌的本質、本源和本真這樣的抽象問題,由此導致的弊端是,生存和情感的複雜性被擱置一旁,而詩歌創作也走向評論家陳超所說的「新一輪集約化、標準化生產」。當詩人想當然地使用「詩歌」這一詞語,很少有誰去真正深入探索詩歌這種「主觀」表現藝術的面相和內涵時,李瑾對詩歌內涵外延的追尋便成為一種詩歌本體的自覺和個人主體性的確立。這一努力的效果或意義顯而易見,詩人將在更深層次上藉助自身的覺醒發掘詩歌,並在更高層次上藉助詩歌的「觸鬚」發現自身。這個層面上,詩歌被引向了哲學:通過生存的、生命的沉思,獲得詩歌可能的實然和本然。

李瑾的《譚詩錄:實然非實然之間》共分三個部分,其詩學思想集中體現在主體部分的五十篇評論中,自每篇的標題可以看出,作者探討的都是詩歌的本源問題,這些問題既宏大且是絕對繞不過去的,當然,企圖以三千字左右的規模解釋清楚,又冒著極大的風險和「虧欠」。不過,李瑾的做法值得思考和借鑑,他直接亮明自己的觀點,並注重用簡略、精當、通達的語言進行闡釋,行文時放棄了學院派的尋章摘句和注釋索引,也不涉及對具體詩歌或詩人的征錄評價,給出的完全是一種總體性的、哲學性的探討和思索,甚至傾向於古老心學的頓悟。對李瑾的這種敘述風格和方式,我個人的直觀評價是,他是在堅持按照自己的努力去體驗真理,而不是從他人處或書本上獲得知識和認知。

行文至此,我忽然記起王陽明曾說,「心者身下主宰,目雖視而所以視者,心也;耳雖聽而所以聽者,心也;口與四肢雖言動而所以言動者,心也」,「凡知覺處便是心」。他又說,「位天地,育萬物,未有出於吾心之外者」。在這位思想家的視野中,「心」不僅是萬事萬物的最高主宰,也是最普遍的倫理道德原則。李瑾對詩歌的沉思有「心學」的氣質,亦即他企圖通過個人主觀的、甚至不容置疑的理解賦予詩歌全新的稟賦,比如李瑾指出:「我們對心的理解,一直是價值和行動的。心是什麼?心是一,是始,是判斷和回應。通常將人心和宇宙並列……我心一思,宇宙即來,我心一動,宇宙即去。這樣,心是超宇宙的念。僅僅賦予心器官義,當是狹隘而不識大體。」這個意義上,我們可將李瑾對詩歌的認知歸結於詩歌是個人的一種「內心事業」。

但這並不能抓住他檢討詩歌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因為記錄下的文字更多的是基於自身的詩歌創作而引發的思索。李瑾並非評論家出身,他首先是一個詩人,創作了不少優美的詩歌,並在詩壇上獲得了一定反響。由此可以說,他對詩歌的全部見解是建立在個人創作之上,既有先行後知的意思,也是實踐基礎上的知行合一,而這一點又非常契合朱熹由道問學、格物致知的理路。由此,他才會得出這樣的結論:「真正的詩歌既不是心外之詩,也不是物外之詩……詩歌是客觀存在的經由心呼喚而出的人世日常,不會脫離心和物而存在,更不會強求或扭曲而為之……通常而言,實體『心』不在了,仍可以自詩歌中感受到它的炙熱和跳動,就在於心一直附著在詩歌上由即在物化為永在。」

我們都知道,在克爾凱郭爾和尼采這裡,人的真正主體性建立在孤獨個人的內心感受之上,個人及其內在體驗就是主體性的根本。而馬克思則指出,科學的「實踐的唯物主義」對對象、現實、感情的理解,不是只著眼於客體的、直觀的形式,而是「把它們當作人的感性活動,當作實踐去理解」,「即從主體的方面去理解」。通過對詩歌與自我關係的辨析,李瑾提出,「詩歌之偉大不在於她是最高語言或最崇高的審美感受,而在於她提醒我們如何面對自我——或者說,詩歌即自我,即存在,我的意思是,詩歌牽引著我們不斷回歸本我,通過觀照『我』之本然,證明人的存在首先歸屬於『我』,然後才臣服於抽象的外部法則」。李瑾進一步提出,「詩歌一直對人的異化保持警惕,儘管她自己也時時刻刻面臨著異化……詩歌讓自我發現了存在的奧秘:通過確立內在的我、精神的我,才能將人立起來。這種將詩歌納入社會關係範疇內進行分解並建構的企圖,顯然將詩歌等同了人,將詩學等同了人學。由是,在詩歌中重新發現和確立的主體性是屬於唯物主義世界的,而不只是在單薄的意識世界中去商榷。毫無疑問,對客體、事物的理解和理論概括,是不可能脫離主體性因素而孤立地達到的」。

必須指出,詩歌雖然是語言形態的最高級,但本質上和大眾語言並無分別,但是,這種語言一旦經由心象做出處理或組合,將上升為本質的、根源的話語。也就是說,詩歌是詩人對大眾語言進行重新發明的結果。正基於此,詩歌才能深嵌於時代並和人類共同體銜接起來:詩人處理的是心之內的情感,而這種情感毫無疑問是特定的歷史和現實環境的一種衍生品。這個意義上,李瑾對詩歌的重新定義是站得住腳的。他說:「詩歌乃即時的思維和情感——一種激於事件/時間的心理敘述,文本層面的詩歌是思維、情感的物質化、肉體化,也就是說,如果思維是第一性的詩歌,文本則是第二性的,其只能間接地表達書寫者已經發生過了的內在體驗或經驗,這意味著,詩人都是間接的詩人,一個對內在個我的描述者、講解者甚至暗示者。『間接』意味著第一性和第二性分屬兩個不同的世界,詩人必須在兩個世界之間出入、跳躍——這樣才構成了一首完整的詩歌。」李瑾的這種理解雖然有堅決乃至武斷的一面,但這種哲思性和創建性卻可見一斑,他拒絕人云亦云,拒絕陋見陳詞,而是試圖以一己之力推翻對詩歌傳統的、既定的不痛不癢的認識。五十篇評論分別從思維、意象、結構、情感、意境、自我、烏托邦、國家乃至中、道、氣、心等角度探討了詩歌的種種「存在」,這種存在是詩歌的此在和真實,關乎著詩歌「是」什麼、為什麼「是」、如何「是」這樣宏大的問題。

以上簡要分析可以看出,李瑾的探討既拋棄了評論家固有的成見,也迴避了作為詩人對個體創作的單向度自譽,他將對詩歌的理解引向哲學和社會倫理學——按照李瑾的說法:「詩歌是內在個我的一種行動,但這種行動並非只發生在『我』的內部,而是有充裕的外部性的。亦即,詩歌包含了自我,也包含了他者。」因此,李瑾的這部作品完全稱得上是一部學術價值很高的詩學沉思錄,某種意義上,甚至會創造出新的詩歌邏輯體系和新的理解範式,當然,這是否是過譽之詞,還有待實踐的檢驗和時間的見證。

(作者:吉狄馬加,系中國作家協會黨組成員、書記處書記、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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