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達科技或被認定傳銷 娃哈哈宗慶後需承擔法律責任

金融界 發佈 2020-09-04T17:48:09+00:00

中國科技新聞網9月4日訊 據三言財經報導,近期,河南微達共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宣稱借殼香港上市公司源想集團,並開始在原有的銷售機制上大賣原始股,第一批共2000萬股原始股集資約4000萬港幣。

中國科技新聞網9月4日訊(思言) 據三言財經報導,近期,河南微達共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宣稱借殼香港上市公司源想集團,並開始在原有的銷售機制上大賣原始股,第一批共2000萬股原始股集資約4000萬港幣。

據了解,微達公司以5G網際網路為噱頭,通過拉人頭的機制發展了3萬會員,總層級達到5級,其模式涉嫌非法傳銷。

今年7月,微達公司又祭出上市發售原始股的大招,向新老會員集資4000萬港幣。現階段,微達又在兜售第二期原始股期權。這種行為,涉嫌非法發行股票或非法集資。

微達公司的工商資料中,法定代表人、大股東是瞿福學,他持有微達89%的股權。瞿福學2017年曾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違法所得40萬元上繳國庫。

據知情人士透露,瞿福學現在名叫瞿銘一。今年初,微達公司的股東名單中,增加了李曉華,李曉華是中華慈善總會榮譽會長,是靠章光101發家的前北京首富。而娃哈哈集團的創始人宗慶後,也被微達公司對外宣傳,雙方達成了「戰略合作」,推出了健康飲品。

根據律師意見,若微達公司被認定為傳銷,為其站台者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文源自中國科技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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