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一男子走私虎骨被判5年

中國吉林網 發佈 2020-08-25T09:59:18+00:00

新華社哈爾濱8月24日電(記者梁書斌)黑龍江一男子在俄羅斯打工期間拾得虎骨一根,帶回國內時被海關查獲。

新華社哈爾濱8月24日電(記者梁書斌)黑龍江一男子在俄羅斯打工期間拾得虎骨一根,帶回國內時被海關查獲。記者從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了解到,黑龍江省牡丹江市中級法院近日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走私珍貴動物製品案,因犯走私珍貴動物製品罪,被告人宋某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目前案件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根據公訴機關的指控,2019年7月,被告人宋某從東寧口岸出境到俄羅斯打工。同年9月,在打工的木材加工廠卸木材時,宋某拾得虎骨一根。因簽證到期,宋某須於2019年10月11日前返回中國。2019年10月10日晚,宋某將該骨頭用黑色塑料袋包裝並裝入行李箱的夾層內。宋某經東寧口岸通關時,海關人員在其攜帶的行李箱內搜出該骨頭,經鑑定為虎骨,價值人民幣20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宋某違反有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明知虎骨屬於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製品仍非法攜帶入境,其行為已構成走私珍貴動物製品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成立,應依法懲處。鑒於被告人宋某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依法對其從輕、從寬處罰。

今年7月18日,牡丹江市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宋某犯走私珍貴動物製品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1萬元。查獲的虎骨由綏芬河海關緝私分局予以沒收。

案件宣判後,被告人未上訴,公訴機關未抗訴,目前案件已發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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