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規範中小學生校服採購:不得強制購買、不得超過4套、不得採購班服

長江日報 發佈 2020-08-19T10:53:01+00:00

8月19日,武漢市教育局發布公告,對全市中小學校服採購作出要求、提示,明確校服採購要遵循自願原則,提倡「一校一款」,按每3年為一時段組織採購,不得在畢業年級組織採購校服,不得以任何形式組織採購冬裝、班服等。

長江日報-長江網8月19日訊(記者劉嘉 通訊員鄒永寧)新學期將至,中小學生的校服採購提上日程。8月19日,武漢市教育局發布公告,對全市中小學校服採購作出要求、提示,明確校服採購要遵循自願原則,提倡「一校一款」,按每3年為一時段組織採購,不得在畢業年級組織採購校服,不得以任何形式組織採購冬裝、班服等。每名學生每時段購買校服數量不得超過4套。

公告中的首條,就是中小學生校服採購要遵循學生(家長)自願原則。學校應在深入論證和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確定是否選用校服,允許學生(家長)按照所在學校校服款式、顏色,自行選購、製作校服。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家長)購買校服。

根據公告,學校可結合實際開展校服款式遴選,提倡「一校一款」,引導專業設計人員、生產企業或學生按照「遵循學生成長規律,充分考慮學生體育運動與課間活動需要,突出育人功能,貼近地域文化特點,符合時代精神特徵,並適度扣合傳承民族文化需求」的原則參與校服款式設計。校服款式一經選用,要與設計方協商以《協議》形式將所有權明確為學校,並保持相對穩定,以減少家長重複支出。

在校服的數量方面,學校採購校服按每3年為一時段(即小學1—3年級、4—6年級、初中年級、高中年級),分時段在起始年級組織,不得在畢業年級組織採購校服。每名學生每時段購買校服數量不得超過4套,即春秋裝、夏裝各2套。重申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組織採購冬裝、班服等。

在收費規範方面,武漢嚴禁校服供應商提前收取費用,嚴禁學校和家長委員會代收費用。校服費用應在服裝發放基本到位後,視學生(家長)反饋情況,由供應商直接或通過第三方平台收取。

此外,學校採購校服要通過學校宣傳櫥窗和學校網站等公開發布校服供應商遴選信息,參與遴選的校服供應商不得少於3家。學校在接收校服時應進行檢查驗收,查看校服質量標識和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報告原件。為加強校服質量監管,學校不得通過網絡平台組織學生選用訂購校服。

【編輯:符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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