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婧禕肖像權一案被曝敗訴,工作室再發聲明

扒爺爆料 發佈 2020-10-28T14:15:02+00:00

鞠婧禕個人工作室發布聲明回應肖像權案敗訴一事,稱該判決書目前尚未生效,「我司將繼續收集證據並保留上訴的法律權利」。而近期,相關博主宣稱判決結果已經出來,並表明了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原告所有訴求」,即原告方敗訴。

鞠婧禕個人工作室發布聲明回應肖像權案敗訴一事,稱該判決書目前尚未生效,「我司將繼續收集證據並保留上訴的法律權利」。

而近期,相關博主宣稱判決結果已經出來,並表明了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原告(鞠婧禕)所有訴求」,即原告(鞠婧禕)方敗訴。


扒爺看到了這則消息發出後,有許多網友,一邊看著此詞條熱搜,一邊罵鞠婧禕,這從每個方面都是不對的事,因為隨意罵人是不道德的行為,而且可能會觸犯法律。

當然,從網友的爭議焦點看,鞠婧禕這個「千年美女」出現的問題,依然是她的純與美再次受到的激烈爭議!

對於鞠婧禕方,工作室為其發言,哪怕真有任何偏向藝人說話的可能,我們都能理解,畢竟這是人性,只要不無理取鬧就可以在法律允許的範圍繼續維權上訴,進行二審。

但是今天扒爺主要討論的是部分法律人士的觀點。

我看到有律師發了短視頻,聲稱「相關微信公眾號(被告)別高興過早」,他們的意思是,二審結果,鞠婧禕很有勝訴的可能。

當然,從鞠婧禕個人方面講,勝訴與敗訴都只是名譽方面的事,這裡就真的可以說錢不錢不重要了,因為她不少那點賠償錢。

但是對於各方律師,特別是此案的鞠婧禕的代理律師,就很重要了,因為以後他們可以在自己官方帳號發文,顯示他們辦案的績效和專業性。

然而,我要說的是,顯示了專業性的同時,可能就是在努力鑽法律的空子,從而違背人性與正義。

我今天要分析的就是許多律師們的這種從業心理,用社會心理學+人性+道德這三點綜合討論律師這一職業。

既然如此,我們還是先簡要說一下鞠婧禕肖像侵權案大概經過。

據說,某博主利用了鞠婧禕肖像,發了相關文章,因而被鞠婧禕告上了法庭。結果法庭一審宣判鞠婧禕敗訴。

至於相關嫌疑文章,可能全網也沒有外人保留下來,但是根據法院審理文書看出,公眾號作者,沒有對鞠婧禕的肖像進行「醜化、貶損」,且庭審前已經刪除相關文章。所以法院不支持鞠婧禕的所有訴訟請求。

而且通過上邊截圖,法院特彆強調了公眾人物要有一定的容忍度這一事。

然而,恰恰就是這「公眾人物容忍度」讓不少律師出來發話,覺得法院的說法不讓他們信服,因為有律師覺得公眾人物沒有這個「容忍義務,因為公眾人物沒有招惹誰」。

由於「公眾人物容忍度」這一事,是今天主要話題,所以我們把不太主要的另一事說說,關於此案的另一方面,就是肖像權方面。

肖像權的侵犯的另一可能,因為肖像權被使用於商業領域,也會存在侵權行為,所以不一定要真正對肖像權進行醜化、侮辱等。當然此案中的肖像權,是不存在醜化和侮辱的,公眾號博主只是分析發了原告髮型,從而討論美學。

至於其他商業方面到底侵權沒有,此處由於我不是此案任何一方代理人,我也不是律師,所以對於原侵權文章內容沒有親自細閱,所以無權深入討論。這是他們幾方律師開庭時要討論的事。

然而對於「公眾人物容忍度」,扒爺覺得這方面,法院做得非常好,在法律許可情況下,做到了真正的人性與道德分析和處理。

為何在法律領域要談及人性與道德?

因為法律就是為廣大人民的權益而產生出來的社會準則。如果這種準則在度量和處理事件時,法官和律師完全拋棄了人性與道德,那就是在有意去鑽法律的空子,然而,對於鑽空子一事,說本質些是律師的事,雙方辯護不就是在找有利於自身的那些點去討論嗎?

然而人性與道德,往往是一種職業道德,而且法官對於糾紛雙方,是中間人,是事件的公平砝碼。當然只有在法律範圍內作出人性與道德的處理調解。


「公眾人物容忍度」,被不少法官用於處理明星案件,是一種法制文明的進步,也是一種很合理的人性化的解決方案,為什麼?

我們就拿鞠婧禕這個案件說吧。

對於公眾號,也就是被告方,沒有對其肖像有任何侮辱行為,只是討論了她的髮型等,如果按法官說的,這確實她應該有一定的容忍度,哪怕使用相關照片未經鞠婧禕許可。

然而我也不認可一些律師說的,公眾人物沒有容忍這個權益和義務。

因為像鞠婧禕,在許多劇情中,他和搭檔主演的吻戲(在床上演的),那種鏡頭和聲音,是小孩和八旬老人聽了都會臉紅心跳的。

一個能參與演這類戲的女星,知名度又如此高的情況,一個小小的公眾號(我發現被告公眾號頭條平均閱讀至今只在3000+)用幾張圖片,就起訴,這包容心和容忍度,是真的不敢恭維了。

畢竟鞠婧禕有1800萬+微博粉,比起相關公眾號的曝光和粉絲影響作用,後者完全是九牛一毛。

所以,在全網全民的終端視頻設備上,我們能看到她上演過的激情吻戲,這樣的女星,怎麼只許可自己任性的傳播某些少兒不宜的吻戲鏡頭和聲音,別人的行為,用一下圖片又沒存在侮辱就不包容了?

所以法院的處理,代表的就是考慮這方面的人文道德與人性的合理化,並遵守了法律法規。

如果我有小孩,我是不會過早讓他們看那些吻戲(還有無法聽下去的那種聲音)劇情作品的。

這也說明,許多藝人,當然不只是鞠婧禕一個,許多明星都在收穫人口紅利的同時,影響著許多幼兒的健康成長,而且不是正面方向的成長,與此同時,她們卻動不動就立案起訴用自己照片的人。

如果這樣都算侵權,那麼,許多藝人的作品中的不雅行為舉止和少兒不宜的特寫鏡頭,全國家長完全可以紛紛投訴這樣的作品及演員了,因為她們演的,已經不只是簡單侵權,其實是在向「色情禁區」挑戰,打色情擦邊球,她們也有很大的社會責任,至於民事還是刑事責任,這個對社會造成的影響,就只由法官判了。

或者,哪怕許多演員的打色情擦邊球的表演,沒有任何當出頭鳥的人去起訴,也應該有相關司法機關在法制完善的時候,可以提起公訴的。

再說,哪怕全社會都不投訴,連打色情擦邊球的大尺度吻戲床戲都敢演並上映成功,那麼下流低俗的畫面,怎麼那些女星又不起訴製片方侵權了?

難道舞台就是傳播低俗和下流的載體和平台,就可以有恃無恐嗎,就可以完全不顧及一個女性的名譽權和女權了?

所以,我相信,法官的判定在此案中是非常合理的,如果真這樣發展下去,中國的法制就會更人性化合理化的維護著正義,表現著公平、展示著人類文明的進步。

最後,奉告大家,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不要總鑽法律空子去知法犯法,不要為了一已之利、無視道德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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