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手機外放聲音!鄭州地鐵已從9月起施行

大河客戶端 發佈 2020-10-28T23:11:31+00:00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張叢博 據報導,12月1日起,新修訂的《上海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將正式實施。其中新增了針對手機等電子設備聲音外放的禁止條款。對此,不少市民都表示贊同,他們認為電子設備聲音外放會對其他乘客造成影響,應該尊重他人,保持安靜。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張叢博

據報導,12月1日起,新修訂的《上海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將正式實施。其中新增了針對手機等電子設備聲音外放的禁止條款。

對此,不少市民都表示贊同,他們認為電子設備聲音外放會對其他乘客造成影響,應該尊重他人,保持安靜。有網友在頂端新聞上提問:鄭州地鐵能效仿嗎?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聯繫上鄭州地鐵客服熱線。工作人員表示,鄭州地鐵也已經禁止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具體在《鄭州地鐵乘客守則》中有明文規定,在鄭州地鐵官方網站和車站廣播都有提醒乘客。

據了解,9月7日,鄭州市交通運輸局印發了《鄭州地鐵乘客守則》。

這份通知稱,為加強鄭州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創造文明、和諧的軌道交通環境,為市民提供安全、便捷、有序的出行服務,根據交通運輸部《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8號)、《鄭州市軌道交通條例》相關規定,市交通運輸局對原《鄭州市城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進行了修訂,形成了《鄭州地鐵乘客守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根據第十四條規定,乘客應自覺維護車站、車廂的環境衛生和乘車秩序,並列出了禁止影響地鐵運營公共秩序、公共場所容貌和環境衛生的行為,其中就包括「在車站或者列車車廂內踩踏座席、追逐打鬧、大聲喧譁或者彈奏樂器,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等」。

《鄭州地鐵乘客守則》明確,乘客違反本守則的,運營單位有權制止、勸離或者拒絕提供服務;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依法移送交通部門或者公安部門處理。

來源:大河客戶端 編輯:龔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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