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兒童醫院門口擁堵嚴重 司機長時間違停交警處置遇難題?

體育健康特搜組 發佈 2020-12-14T20:06:25+00:00

最近有市民向體育健康特搜組反映,說深圳兒童醫院門口擁堵現象非常嚴重,雖然已經劃分了專屬車道,但有的司機為了接人方便選擇長時間逗留,結果造成交通擁堵,而對此交警部門竟然不做任何處理,那麼市民反映的情況是否屬實呢?為了了解市民反映的情況,記者一大早就來到了深圳兒童醫院。

最近有市民向體育健康特搜組反映,說深圳兒童醫院門口擁堵現象非常嚴重,雖然已經劃分了專屬車道,但有的司機為了接人方便選擇長時間逗留,結果造成交通擁堵,而對此交警部門竟然不做任何處理,那麼市民反映的情況是否屬實呢?

為了了解市民反映的情況,記者一大早就來到了深圳兒童醫院。據了解,深圳兒童醫院為方便就醫共設有三個門,分別是位於益田路的東門,福中一路的南門,民田路的西門,而市民投訴擁堵最嚴重的則是供社會車輛通行的東門。記者在兒童醫院東門觀察,經常出現車輛不按專屬車道行走,不排隊就直接從益田路變線靠邊停車下客,甚至有的車輛連邊都不靠就直接上下車的混亂景象,如果說這些混亂現象還微不足道的話,那麼下面出現的司機為接人方便長時間違停逗留的情況,則是讓不少車主實在無法忍受。

這是記者在兒童醫院南門福中一路拍攝到的一幕,一輛黑色奔馳轎車為接人方便乾脆就違停在了車道上,而這一停就是一上午。之後記者電話聯繫了交警部門前來,而當交警上前準備處罰時,赫然發現車上有人。交警解釋說,由於車上有人,因此他們也只能是口頭警告。

記者翻閱了2011年修正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其中第九十三條規定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

交警說,由於駕駛人並未離開車輛,而口頭警告後,司機大都意識到了自己的問題,也都駛離了現場,根據法律法規規定,交警也不好作出處罰。

那麼面對這樣的情況,是否就陷入了一種無解的局面呢?又該如何治堵呢?其實機場的落客區限時舉措不失為一個好的參照,為緩解交通擁堵提高通行效率,國內機場普遍採取了即停即走,限時通行的方案,比如深圳寶安機場落客區限停3分鐘,超過3分鐘的將進行自動抓拍並罰款. 此外,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的規定,對違停違法行為,則執行罰款500元的標準。而這一舉措推出後,深圳機場的通行效率大大提高,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擁堵的發生。

目前交警部門和院方正在積極協商解決和改善方案,而在方案未出台前,交警部門還是呼籲去兒童醫院就醫的患者及家屬,如果不是急重症,最好採用綠色出行方式,共同讓本已擁堵的交通能夠減減壓。體育健康特搜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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