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發布丨蘇州:積分落戶時居住證社保年限與南京互認 農村籍大學生落戶來去自由

中國網 發佈 2020-12-22T20:00:33+00:00

中國網12月22日訊 近日,江蘇省蘇州市發布《關於進一步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實施意見》提出,實施省內特大城市蘇州與南京在積分落戶時,實現居住證年限和社保年限積累互認。

中國網12月22日訊 近日,江蘇省蘇州市發布《關於進一步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實施意見》提出,實施省內特大城市蘇州與南京在積分落戶時,實現居住證年限和社保年限積累互認。

《實施意見》提出,調整完善戶口遷移政策,立足蘇州實際,堅持分類施策,區分市轄區和縣級市等不同區域,抓緊制定全市範圍內統一的差別化積分落戶政策,引導人口在城市內部合理分布、有序流動。要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依據,合理設置積分落戶規則,增加社保和居住年限比重,優先解決好在城鎮就業、居住5年以上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以及新生代農民工的落戶問題。

暢通其他落戶通道。落實租賃房屋常住人口在社區公共戶落戶政策,經房屋所有權人同意可以在房屋所在地落戶,也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的社區落戶,破除隱形門檻。按照新出台的《蘇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人才落戶相關政策的通知》要求,進一步放寬人才落戶條件,不斷推進非戶籍人口落戶進程,進一步優化人才落戶政策,順應現代化人口流動趨勢,吸引更多人才流入蘇州。實施農村籍大學生來去自由的落戶政策,學生在校期間,可以將戶口遷回原籍,畢業後可以遷入就(創)業地。

創新戶口遷移政策。實施省內特大城市蘇州與南京在積分落戶時,實現居住證年限和社保年限積累互認。探索蘇州與無錫、常州等具備條件的都市圈率先實現戶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積累互認。允許符合條件的返鄉就業創業人員在原籍地或者就業創業地落戶,建立城鄉有序流動的人口遷徙制度。積極推進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在城鎮落戶。

(編輯 彭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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