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違法買賣、租售銀行卡和手機卡將承擔刑事責任

深圳晚報 發佈 2021-08-11T21:30:44.498785+00:00

當前電信網絡詐騙持續高發的一大根源,是因為電話卡、銀行卡的管理失控。大量「實名不實人」的銀行卡、電話卡被騙子購買後實施詐騙,給警方的追查和打擊帶來巨大困難。2020年下半年以來,羅湖公安分局蓮塘所破獲多起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案件,總共抓獲16人,破案31起,其中12人批准逮捕。

當前電信網絡詐騙持續高發的一大根源,是因為電話卡、銀行卡的管理失控。大量「實名不實人」的銀行卡、電話卡被騙子購買後實施詐騙,給警方的追查和打擊帶來巨大困難。

2020年下半年以來,羅湖公安分局蓮塘所破獲多起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案件,總共抓獲16人,破案31起,其中12人批准逮捕。

同時破獲相關犯罪——買賣國家公文證件犯罪13起,抓獲嫌疑人員11人,涉及電信詐騙資金600萬元。該案件的嫌疑人出售自己名下辦理的公司資料,包括銀業執照、公司對公帳戶(及三件套)獲取利益,購買企業資料的嫌疑人再次將資料轉賣或直接用於電信詐騙的轉帳帳戶。

羅湖公安分局蓮塘派出所民警在偵辦上述案件中發現,涉案人員百分之七十是在校大學生或初入社會工作的年輕人,為了蠅頭小利成為了電信詐騙的重要幫凶。

根據規定,公民一張卡涉案,名下所有卡或者業務都可能被暫停,這將對生活造成很大影響。如果涉及故意犯罪的話,還將受到法律的嚴肅制裁。為蠅頭小利賣卡,實在「不划算」!

羅湖警方提醒:身份證有遺失經歷、前期電話卡或者銀行卡有異常情況的人,一定要抽空去查詢下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電話卡或者銀行卡存在,以免被當做「違法犯罪嫌疑人」進行打擊、懲戒,影響個人生活。

販賣電話卡、銀行卡、對公帳戶等均屬違法行為。請務必保管好自己的電話卡、銀行帳號卡以及對公帳戶等,不要隨意轉讓或倒賣,成為電信網絡詐騙的幫凶。市民如發現上述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10向公安機關舉報。

深圳晚報記者 徐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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