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身變富二代?協警違規銷分收好處費,5個月受賄38.2萬元

人民日報海外網 發佈 2021-08-05T19:42:41.008080+00:00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我就是一名協警,掙得還這麼少,能弄點是點,一旦出事了,大不了不幹了唄。」在接受調查期間,黑龍江省虎林市公安交警大隊原協警黃某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不以為然,他沒有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已經逾越法律的紅線,等待他的將是冰冷的鐵窗。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我就是一名協警,掙得還這麼少,能弄點是點,一旦出事了,大不了不幹了唄。」在接受調查期間,黑龍江省虎林市公安交警大隊原協警黃某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不以為然,他沒有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已經逾越法律的紅線,等待他的將是冰冷的鐵窗。

1994年出生的黃某,一直是父母眼中的乖孩子,從部隊退伍後成為虎林市公安交警大隊的一名協警。初穿制服的黃某也曾對未來充滿期望,可立志沒多久,他的心態發生了轉變。由於黃某朋友眾多且花錢大手大腳,協警的微薄收入根本滿足不了平日花銷。久而久之的囊中羞澀,讓他在朋友、同事面前很沒面子、很傷自尊,有時還不得不向家裡伸手要錢。於是黃某萌生了一個想法:「要是能在這個崗位多賺點錢就好了」。

2017年,黃某被調入虎林市交警大隊相關專業崗位,協助民警處理一般程序案件及非現場交通違法工作。這原本是單位對黃某的信任與肯定,可他卻動起了歪腦筋,想著如何利用這個平台辦點事、賺點錢。一次偶然的機會,黃某發現了致富的「商機」。

2019年4月,二手車中介王某找到黃某,問他能否處理非現場車輛在省內高速上實施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表示可以長期合作,「處理一起提供好處費2000元」。抱著試試看的心理,黃某盜用正式警察的數字證書,通過登錄交警工作系統,發現真的可以處理此類違法行為,以罰款5000元、扣12分處理辦法,使違法行為人逃避拘留15日以下的處罰,同時2000元好處費也落入自己腰包。第一次的嘗試,黃某心驚膽顫,害怕被人發現,經過了一段時間竟然風平浪靜,他開始沾沾自喜,想著一次簡單的「操作」就能獲得如此豐厚的回報,實在是太划算了。

慾望與貪念一旦出籠,理智與底線將被淹沒。一次次嘗到甜頭,讓黃某思想防線徹底坍塌,內心貪慾之火熊熊燃燒,一發不可收拾。王某經常跑來處理違法行為的業務,黃某心領神會,來者不拒,在短短5個月的時間裡,黃某違規作出行政處罰192次,受賄38.2萬元。

腰包鼓起來了,囊中不再羞澀,失去的面子重新找回來了,前所未有的「成就」讓他倍感風光。有一次,他把受賄得來的2萬元交給父親,說是單位發的值班費,父親還很高興;與女朋友交往期間,黃某更是擺出一副富二代的氣場與派頭,先後為其吃喝購物花銷7萬餘元,俘獲了女友的芳心。黃某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一步步滑入犯罪的深淵。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虎林市交警大隊在開展數字證書檢查過程中,發現黃某進行違法違規操作的事實。2019年9月,黃某被虎林市公安局立案調查,10月,將此案移送至虎林市監委。

經查,2019年4月中旬至9月下旬,黃某利用職務便利,在不到半年時間,先後收受賄賂38萬餘元。2020年1月,黃某因涉嫌受賄罪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最終,黃某因犯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20萬元。(通訊員 董玉 王濤 || 責任編輯 馮國剛)

原標題:《以案為鑑|協警違規銷分獲利 5個月違規處罰19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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