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二戰景點今昔-紐倫堡篇

業主售房圈 發佈 2021-08-05T17:34:30.941729+00:00

二戰期間紐倫堡90%的城市建築被毀,6000個居民身亡。在德國只有德勒斯登遭破壞的程度超過了紐倫堡。英國皇家空軍在此也遭受了德國本土轟炸任務中最大的損失。1944年3月29日,700架參與轟炸的RAF戰機中106架被擊落, 545 個飛行員陣亡,160人成為戰俘。

二戰期間紐倫堡90%的城市建築被毀,6000個居民身亡。在德國只有德勒斯登遭破壞的程度超過了紐倫堡。英國皇家空軍在此也遭受了德國本土轟炸任務中最大的損失。1944年3月29日,700架參與轟炸的RAF戰機中106架被擊落, 545 個飛行員陣亡,160人成為戰俘。


二戰時期,由於處於當時德國的中部,紐倫堡被稱為「納粹黨集會之城」。在這座城市的東南郊區,占地超 16 平方公里的全國黨代會集會場是希特勒舉辦軍事遊行的重要場地,共在此舉行過8次全國黨代表集會(1927, 1929 ,從1933到 1938)。其中 1934 的集會被拍攝成紀錄片《意志的勝利》廣為人知。


集會區域由納粹黨主要領導人兼建築師 Albert Speer 負責整體規劃。其中路易特珀爾德集會場Luitpoldarena與齊柏林集會場Zeppelinfeld戰前得以修築完成並被納粹使用。


路易特珀爾德集會場Luitpoldarena的作用同齊柏林集會場Zeppelinfeld一樣,做露天集會用,只是規模上要小一些。


老會議大廳(Luitpold Hall)處於路易特珀爾德集會場Luitpoldarena。1906 巴伐利亞國家展覽會期間的展廳,以巴伐利亞攝政王子路易特珀爾德的名字命名。1935,納粹黨黨代會期間在此通過了臭名卓著的《紐倫堡法案》,該法案正式剝奪了德國猶太人和其他非雅利安人的公民權。現為停車場。


榮譽廳(Hall of Honour) 一開始是為紀念 9,855名一戰陣亡的紐倫堡籍士兵而作,1929年開始此地也被用來紀念16個1923 11月9日啤酒館暴動中死去的納粹黨徒。


敬禮人是希特勒和黨衛隊領袖希姆萊和衝鋒隊參謀長維克多·盧策(ViktorLutze)。儀式進行的高潮是面對染有其中一名啤酒館暴動暴徒鮮血的 「血旗」,黨衛隊和衝鋒隊的新旗幟在觸摸到該」血旗」後被。「聖化」。


齊柏林集會場Zeppelinfeld。


齊柏林集會場Zeppelinfeld是Albert Speer第一個納粹建築作品,模仿希臘派拉蒙聖壇而建,是現存最大的第三帝國建築遺蹟。設計容納400,000名觀眾!


齊柏林集會場Zeppelinfeld因齊柏林1909年把他的飛艇降落在這裡而得名,這是齊柏林飛艇飛行在曼哈頓上空。


納粹是非常善於搞出震撼力效果的。


探照燈的裝飾效果蠻有震撼力。

觀禮台上面的「萬字」被美軍炸掉了。希特勒就是站住相片左側的講台上進行檢閱和演講的。


站在觀禮台上看去,在霧天很難看到會場的盡頭,其規模之大可見一斑。


觀禮台側端,第三帝國的印記至今清晰可見,實屬罕見。


這是觀禮台側端原來的模樣。


美軍軍官站在希特勒接見50萬納粹山呼海嘯般朝拜的位置閱兵。


下面兩個建築並沒有被納粹投入使用。

德意志體育場(German Stadium)。他的模型是雅典的Panathenaic Stadium,1896現代奧運會首次召開的地方,也是每次奧運聖火離開希臘被送往主辦國的地方。在規模上,納粹建築的設計原則讓它達到了史無前例的震人心魄程度,同柏林世界之都日耳曼尼亞一樣,, Albert Speer計劃把這個體育場設計成世界上最大的體育場.,可容納40萬人。


新議會大廳(New Congress Hall)。呈"U"字形,計劃帶有屋頂,提供50,000 個座位,其設計靈感來自於羅馬的鬥獸場Colosseum 其中一小部分目前建成納粹黨代會集會文件中心。圖片來自網絡。


納粹又一個震撼之作,一個未完工的室內聚會的會場。


希特勒在欣賞新會議大廳模型。


納粹集會檔案館,就在新議會大廳(New Congress Hall)的一角,向人展示Fascination & Terror。作者認為這個展覽的名字起得很好,建築物及集會的規模的確輕易讓每一個人震撼並迷失自我,心甘情願地像一滴水融入那滾滾洪流,但是其背後卻是恐怖。


希特勒就是站在集市廣場(Hauptmarkt)檢閱從遠處走來的一個一個納粹方隊的。


建於1352年的聖母教堂,曾是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四世的寶庫。


美泉是一座井,上有一19米高的八角形金字塔, 塔上裝飾著有40尊金光閃閃的塑像。


紐倫堡審判是歷史上第一次對侵略戰爭的組織者、陰謀者、煽動者和計劃執行者進行的國際審判,開了將戰犯押上國際法庭接受法律懲處的先河。20個納粹高官坐上了被告席

經過216次開庭,於1946年10月1日結束。法庭對24名被告中的22人作了宣判:


1、判處12人絞刑:

赫爾曼·威廉·戈林。(處決前自殺)

約阿希姆·馮·里賓特洛甫,第二任外交部長。

威廉·凱特爾,陸海空三軍總參謀長,陸軍元帥。

恩斯特·卡爾滕布魯納,第二任中央安全局局長。

阿爾弗雷德·羅森堡,納粹黨思想領袖,東方占領區事務部長。

漢斯·弗蘭克,納粹黨司法領袖,波蘭占領區總督。

威廉·弗利克,納粹黨立法領袖,內政部長。

尤利烏斯·施特萊歇爾,反猶刊物《前鋒報》主編。

阿爾弗雷德·約德爾,陸軍總參謀長,陸軍上將。

弗里茨·紹克爾,衝鋒隊和黨衛軍將軍,勞工事務全權負責人。

賽斯·英夸特,奧地利總督,荷蘭占領區總督,希特勒死後任外交部長。

馬丁·鮑曼,希特勒秘書,希特勒死後任納粹黨黨務書記。(缺席的審判)

2、判處3人無期徒刑:

魯道夫·沃爾特·理察·赫斯,國防委員會成員,納粹黨書記處負責人,希特勒第二繼承人。

埃里希·雷德爾,第一任海軍總司令,國防委員會成員,海軍名義總監。其上訴要求改無期徒刑為槍決,被駁回。

瓦爾特·馮克,政府新聞總署和宣傳部負責人,德國經濟部長,戰爭經濟全權委員會負責人,德國國家銀行總裁。


3、判處以下2人20年徒刑:

巴爾杜·馮·席臘赫,全德青年領導人,駐維也納總督。

阿爾伯特·施佩爾,軍備、軍需及軍火部部長。


4、判處以下1人15年徒刑:

康斯坦丁·馮·紐賴特,第一任德國外交部部長,國防委員會委員,駐波希米亞—摩拉維亞「保護長官」。


5、判處以下1人10年徒刑:

卡爾·鄧尼茨,潛水艇艦隊司令,第二任海軍總司令。希特勒臨死前指定的繼承人,希特勒死後任德國總統兼武裝部隊最高統帥。


6、以下3人被宣判無罪,予以釋放:

弗朗茨·馮·帕彭,第一任德國總理,內閣副總理,駐奧地利、土耳其使節。

亞爾馬·沙赫特,國家銀行總裁,戰爭經濟全權委員會成員。

漢斯·弗里切,宣傳部國內新聞司司長。


紐倫堡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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