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買賣合同、安置房合作建房合同有啥區別?都具法律效力嗎?

小胡帶您看房 發佈 2021-08-03T07:54:04.929135+00:00

大家好,我是小胡。今天和大家聊一聊安置房、商品房的合同有啥不一樣?明年就是2021年元旦,小胡祝大家新年快樂、吉祥如意!首先了解什麼叫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經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轉移房屋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大家好,我是小胡。今天和大家聊一聊安置房、商品房的合同有啥不一樣?

明年就是2021年元旦,小胡祝大家新年快樂、吉祥如意!


首先了解什麼叫商品房買賣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經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轉移房屋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其中,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並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

通常情況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當事人、標的物及其數量和質量、付款、履行期限、履行方式、違約責任等!



其次是(三產)安置房合作建房合同:




主要和大家講解這一點。合作建房合同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另一方提供資金,合作開發經營土地,建造房屋,根據事先約定分配新建房屋的一種協議,它包括以下幾個要件:



01合作建房合同一方主體必須是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主體,另一方必須是具有房地產開發經營資格的企業!


02合作建房的各方必須共同辦理立項手續、聯建審批手續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等級手續。原為集體土地或劃撥土地的,應辦理法定的批准手續,聯建各方以自己的名義在約定的比例範圍內進行新建房屋的初始產權等級。



合作開發合同,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或企業、事業單位之間,通過簽訂合作開發合同,共同進行開發經營,獲取開發利潤的一種民事協議。






通過以上我們就可以知道,商品房簽的是:商品房買賣合同。


三產房、安置房簽的是:合作建房合同,因為還沒交稅(土地出讓款),所以前期還不是商品。


如果您對這兩種合同還區分不是很清楚,歡迎關注《小胡帶您看房》或私信小胡!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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