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貓等電商平台因價格違法遭處罰,涉及歐萊雅、飛利浦等多品牌

美商社 發佈 2021-08-03T07:43:13.598747+00:00

「阿迪達斯男子跑步鞋標價329元,頁面宣傳為『1年歷史最低價』,經查,該商品銷售記錄始於2020年10月2日,實際銷售不足兩月。」「2020年11月14日,康師傅紅燒牛肉麵『爆款直降』促銷活動,價格為12.5元。經查,該商品11月12日至13日銷售價格為12.5元。

「阿迪達斯男子跑步鞋標價329元,頁面宣傳為『1年歷史最低價』,經查,該商品銷售記錄始於2020年10月2日,實際銷售不足兩月。」


「2020年11月14日,康師傅紅燒牛肉麵『爆款直降』促銷活動,價格為12.5元。經查,該商品11月12日至13日銷售價格為12.5元。」


「『海信A5pro經典版6+128G黑』商品頁面標示¥1499 ¥1799 直降300元。經查,該商品實際降價91元。」


對於不少習慣電子消費的用戶來說,上述這些電商平台中存在的價格違法行為早已習以為常。



12月3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京東、天貓、唯品會三家平台不正當價格行為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以下簡稱《決定》)。


決定稱,針對「雙十一」前後消費者反映強烈的網購先提價後打折、虛假促銷、誘導交易等問題,根據價格監測和投訴舉報等有關線索,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北京京東世紀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京東)、杭州昊超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天貓)、廣州唯品會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唯品會)三家企業開展自營業務不正當價格行為進行了調查,並於2020年12月24日依據《價格法》第四十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七條作出處罰決定,對上述三家企業分別處以50萬元人民幣罰款的行政處罰。


根據該份決定的附件,美商社發現,所涉平台在銷售中存在宣稱全網最低價、虛假標示價格等行為。



例如唯品會在銷售蘋果電腦、波司登羽絨服等商品時,標示為「全網最低價」但卻無法提供全網最低價的證明;在銷售歐萊雅面霜、飛利浦剃鬚刀等商品時,將劃線價格作為活動基礎價格,但未標明劃線價格的含義。


根據以往判例,「全網最低」的表述系在廣告中使用了無事實根據的作為形容詞的絕對化用語,不符合真實性原則,屬於違反廣告法的行為。


針對「最低價」問題,美商社還了解到,除「全網最低價」外,不少消費者還曾遇到同店鋪內出現「全年最低價」商品高於後續活動價的情況。在具體實踐中,儘管消費者購買了「保價險」,但商家仍以「當前商品使用了限時或限量優惠券」為由拒絕消費者提出的補差價要求。


美商社諮詢專業人士得知,該行為涉嫌虛假宣傳,甚至構成消費欺詐,商家理應為消費者退還差價,「優惠券限時限量」不能作為拒退差價的理由。


此外,虛假標示價格也是老生常談。許多商家存在劃線價格虛高的情況,目的是讓消費者感到優惠力度大。不少消費者告訴美商社,這類現象普遍存在,儘管劃線價格早已不再是其消費時關注的點,但仍然會受到劃線價格的影響。


美商社在黑貓投訴平台上發現,有不少消費者提到虛標價格的情況。



從市場監管總局對天貓的處罰中,美商社發現,天貓超市還存在促銷產品價格高於日常銷售價格、標示的贈品價格高於日常銷售價格、虛假促銷等價格違法行為,涉及包括玉蘭油、康師傅等知名品牌。


據了解,市場監管總局依據《價格法》第四十條「 經營者有本法第十四條所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並處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七條「經營者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之規定,對上述電商平台進行了處罰。


30日晚間至31日,被處罰的三家平台均公開回應接受相關處罰決定,並表示今後將按照監管部門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相關問題進行整改。



按照法規,此次50萬元的罰款為法律框架內的處罰上限,可見市場監管總局對相關電商平台進行懲處的態度。


辭舊迎新之際,市監總局的處罰和警告既是對電商平台亂象監管的決心,也預示著明年監管將更加嚴格,電商平台無序競爭的草莽時代將成為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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