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全面落地 養老金「貧富不均」或迎變局

21世紀經濟報道 發佈 2021-08-03T07:43:12.518368+00:00

新年已至,要在2020年全面實現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目標已基本實現。近日,浙江省政府出台新政,要在2021年1月1日起實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全省統收統支。迄今為止,除新疆、內蒙古外,我國目前共有29個省級行政單位出台了養老保險全省統籌的方案。

新年已至,要在2020年全面實現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目標已基本實現。

近日,浙江省政府出台新政,要在2021年1月1日起實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全省統收統支。迄今為止,除新疆、內蒙古外,我國目前共有29個省級行政單位出台了養老保險全省統籌的方案。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就業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楊燕綏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採訪時表示:「只有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才能擴大養老制度的保障性,而省級統籌則是邁出了第一步。」

長期以來,人口老齡化加快發展、以及養老金地區不平衡等問題對於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提出了一定挑戰。「十四五」規劃建議中再現「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字眼。此番省級統籌制度的全面落地,意味著全國統籌不遠了。

養老壓力加大,區域「貧富不均」

愈發嚴峻的老齡化形勢率先為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鳴響了警鐘。

根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中國統計年鑑2020》(下稱「年鑑」),2019年我國65歲以上人口達1.76億,占總人口比重的12.6%,較2018年上漲0.7個百分點;老年撫養比則達到17.8%,較2018年上漲1個百分點。

我國各地區間的養老壓力差距同樣顯著。根據年鑑,在31個省級行政單位中,有12個地區的老年撫養比超過全國平均水平,其中遼寧、上海、江蘇、安徽、山東、重慶與四川7地的數據水平超過20%,而山東則以23.82%居於榜首,意味著平均近4.2位勞動力人口就要撫養1位老人。而在廣東、福建、雲南等地區,1位老人的撫養壓力可以由7位以上的勞動力人口來共同承擔。

老齡化現象為我國的養老金儲備帶來了一定壓力。根據人社部數據,我國2019年參保職工與參保離退休人員數量之比達到2.53:1,相較2018年的2.55:1又有一定下滑。

楊燕綏告訴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1963年是我國的人口出生高峰期,隨著2022年底1963年出生的男性職工集體退休,養老金的「斷崖效應」將會更加凸顯。

長期以來,我國許多省份仍實行養老保險市級乃至縣級統收統支的統籌模式。楊燕綏向記者介紹,這一模式的來源是1997年7月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出於當時我國國情的考慮,必須先以自下而上的方式把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立起來,推廣覆蓋面,確保養老金的征繳和發放,再談後續發展。」

但近年來,地區之間勞動力人口的流動則拉開了地區養老金儲備的差距。楊燕綏告訴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發達地區年輕人湧入,養老資金結餘;欠發達地區年輕人離開,養老資金虧空就會越來越大。」而在原有的統籌模式下,地區之間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繳費率、參保覆蓋率以及參保人待遇的不同,則進一步放大了這一差距,久而久之便形成惡性循環。

面對人口老齡化加快發展、省際間養老金儲備不平衡等問題,2018年7月,國家開始實行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

其具體操作方法是,各省以職工平均工資與在職應參保人數作為基數,按比例上繳資金作為中央調劑基金的來源,中央再按照人均定額撥付的辦法全部撥付地方。

2019年,養老金中央調劑的比例為3.5%,22個中西部地區和老工業基地省份全年受益1512億元。

從2020年6月17日財政部發布的中央調劑基金上繳下撥情況表來看,各地區間的養老保險撫養比相差懸殊。包含廣東、北京、福建、江蘇、浙江、上海、山東在內的7個地區實現了中央調劑基金的凈貢獻。其中廣東養老金收入3500.68億元,上繳基金1085.45億元,凈貢獻645.71億元,名列第一。而遼寧與黑龍江分別領取下撥基金555.58與485.56億元,為該制度的最大受益方。

2025年後或試點中央統收統支

隨著中央調劑金制度的實行,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已然邁出了第一步,而全國統籌的必要基礎就是省級統籌。

在2020年之前,有12個省級行政單位已實現省級統籌;2020年,18個省份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先後實現或出台了養老保險基金全省統收統支的方案。而浙江養老保險新政的落地,宣告了國家在2017年提出的要在2020年全面實現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目標已基本實現。

根據12月15日發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規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的實施意見》,浙江將在養老保險政策執行、基金收支管理、基金預算管理、責任分擔機制、集中信息系統、經辦管理服務以及激勵約束機制這7方面實現全省統一。

其中最重要的是統一基金收支管理,由各級稅務部門負責按月徵收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並繳入省級國庫,再由省級財政部門審核後逐步轉撥至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發放。全省統收統支制度的建立,真正意義上的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才得以落實。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浙江將從2022年1月1日起,將單位繳費比例調整為16%。

楊燕綏向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表示:「夯實費率基準是頂層設計的第一步,若能夯實費基,16%的繳費標準足以應對養老金髮放問題。」

楊燕綏稱,我國的企業繳費比例一直在世界上領跑,其原因主要是為了解決擁有視同繳費年限職工的養老問題。但隨著民營企業以及個體經濟的崛起,過高的費率勢必會影響營商環境以及參保率,所以在夯實費基的基礎上降費率是大勢所趨。「經過測算,如果能將視同繳費的責任交由國家來承擔,那企業費率還能往12%的方向來降。」

儘管省級統籌的目標業已達成,但楊燕綏坦言,要在「十四五」期間實現全國範圍內的養老金統收統支,仍不現實。「我國的法律、信息系統的構建以及公民的道德水準,都不足以支撐我們在短期內實現養老金全國統籌,所以關鍵是要在'十四五'期間按中央規定落實省級養老金的統收統支。」

楊燕綏強調,全國統籌率先要統一制度,建立養老金統一標準信息平台,搭建好養老金公共服務體系,明確中央、省級、地市三級政府的職責,並實現制度一體化。

其中,中央政府應完善參保、繳費、調待、監督、運行、信息披露六大方面的頂層設計。具體而言,就是明確費率基準、待遇清單、調待機制、基金運行的監控規則以及按時發布信息披露報告,並且要做好與各省人口數量及其經濟水平相適應的財政預算。

省級政府要做好養老金收支的監督和執行,擴大參保以及繳費人群的覆蓋面,建立信用檔案和養老金參保登記的帳戶系統。同時搭建法制監控系統,規避道德風險。

而地市政府則要做好執行工作,為參保人提供諮詢、轉移攜帶關係以及養老金髮放等一系列服務。

楊燕綏同時表示,中央調劑金在今後仍將發揮不可或缺的作用。「如果能把調劑金的水平拉大到60%以上,中央的調控能力和帳戶控制能力就特彆強了,屆時全國統收統支的條件就將具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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