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卷2020|永別了,P2P

中國經濟周刊 發佈 2021-08-03T07:40:03.793563+00:00

《中國經濟周刊》 記者 宋傑從今年3月底的139家到8月末的15家,再壓降至9月末的6家,最後在11月中旬完全清零,P2P網貸行業整治在2020年取得多個突破性進展。網絡借貸領域風險持續收斂,專項整治取得了實質性成效。

中國經濟周刊》 記者 宋傑

從今年3月底的139家到8月末的15家,再壓降至9月末的6家,最後在11月中旬完全清零,P2P網貸行業整治在2020年取得多個突破性進展。網絡借貸領域風險持續收斂,專項整治取得了實質性成效。

12月8日,在2020年新加坡金融科技節上,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在提及P2P等問題時表示:「中國金融科技應用整體上在法律規範和風險監管等方面是『摸著石頭過河』,遇到過不少問題,也積累了一些經驗教訓。面對金融科技的持續快速發展,我們將堅持既鼓勵創新又守牢底線的積極審慎態度,切實解決好面臨的新問題新挑戰。」

機會與陷阱中清零落幕

郭樹清介紹,在全面整治P2P網貸機構方面,P2P網貸機構本來定位為金融信息中介,但在實踐中,絕大多數機構事實上開展了信貸和理財業務。

回顧我國P2P網貸簡史,興衰不過10多年的時間。

2006—2011年是P2P的萌芽期,2012—2015年進入野蠻擴張期, 2016年至今則是P2P的整頓規範和清退期。

據統計,過去14年里先後有1萬多家P2P上線,高峰時同時有5000多家運營,年交易規模約3萬億元,壞帳損失率很高。通過持續清理整頓,到2020年11月中旬,實際運營的P2P網貸機構已經全部歸零。

「P2P整改,一直是少部分平台在整改,大多數平台我行我素,還以自爆的形式不斷搗亂。這加深了公眾對P2P的恐懼感和監管對P2P的厭惡感。2018年6月的集中爆雷潮,更把這種情緒引至頂點。至此,公眾對P2P避之不及。那些歡天喜地等備案的平台都蒙了。此後,行業寒冬一直持續。」蘇寧金融研究院副院長薛洪言回顧說。

2019年7月,陸金所宣布停止網貸業務,被業界解讀為備案終止的信號,而其他一些頭部平台,如拍拍貸等,也都加快資金的B端化,不再對接普通投資者資金,全面轉型為助貸平台。

「那些資產端不夠紮實的P2P平台,機構資金瞧不上,連轉型助貸平台的資格都沒有,只剩下退出清盤一條路。這些年,P2P行業風風雨雨,從輝煌走向覆滅,只不過再次向我們證明,要尊重基本的商業邏輯,要敬畏風險,要尊重金融業的本質。」薛洪言說。

2019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金融科技(FinTech)發展規劃(2019—2021年)》,提出要「進一步增強金融業科技應用能力,實現金融與科技深度融合、協調發展」。

薛洪言評論說:「由此在官方語境層面,金融科技正式取代網際網路金融的地位。相比網際網路的應用仍局限於C端,金融科技還能有效賦能B端,開啟了供應鏈金融、小微金融的新風口。展望未來,B端產業網際網路的大潮迎面而來,這其中,也蘊藏著很多機會和陷阱。何為機會、何為陷阱,我們無從識別,但如果能吸收P2P這段歷史的經驗教訓,相信我們能走得更好一些。」

「精準拆彈」與監管的新挑戰

今年9月,銀保監會普惠金融部副主任馮燕在相關工作會議上稱,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是打贏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的首戰,專項整治工作已經歷時4年,銀保監會會同相關部門持續高效推進整治工作。

她認為,網貸整治雖然取得了決定性進展,依然要充分重視整治工作的複雜性、嚴峻性,後續工作時間緊、任務重,難度更大。「退而不清」「退而難清」問題突出,風險化解仍需要做大量艱苦細緻的工作。

馮燕表示,銀保監會正在研究建立網際網路金融監管長效機制。中央有關部門將充分總結網際網路金融和網絡借貸專項整治經驗教訓,堅決落實「金融業務一定要持牌經營」的要求,與各地共同研究制定非持牌機構非法金融業務監測預警、早發現早處置機制,從源頭上防範網際網路金融風險。

金融數字化轉型對金融監管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戰。

據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梁濤介紹,為提升監管能力,銀保監會先後建立了非現場監管信息系統(1104)、檢查分析系統(EAST)、銀行風險早期預警系統(睿思系統)等,加快監管數字化步伐。近期,又制定了信息化建設中長期規劃,要對金融數字化轉型過程中的風險真正做到「看得懂、穿得透、控得住、管得好」。

10月3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專題會議。會議指出,當前金融科技與金融創新快速發展,必須處理好金融發展、金融穩定和金融安全的關係。

有業內人士評論認為,一方面,目前我國P2P平台已完全清退,曾經的互金大佬們紛紛拋棄P2P,轉型金融科技;另一方面,當前金融科技與金融創新快速發展,未來隨著金融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完善,金融監管能力將持續提升。

郭樹清認為,面對金融科技的持續快速發展,要關注新型「大而不能倒」風險。少數科技公司在小額支付市場占據主導地位,涉及廣大公眾利益,具備重要金融基礎設施的特徵。「一些大型科技公司涉足各類金融和科技領域,跨界混業經營。必須關注這些機構風險的複雜性和外溢性,及時精準拆彈,消除新的系統性風險隱患。」

(本文刊發於《中國經濟周刊》2020年第24期)

2020年第24期《中國經濟周刊》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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