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加重罰則 拒檢可吊照

欣新聞 發佈 2012-12-17T18:32:58+00:00

欣傳媒 | 記者蕭介雲/台北報導為遏止酒駕歪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17)日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條罰條例」修正草案,未來在完成立法後,酒駕罰鍰將由6萬元調高為9萬元,如果5年內再犯,則吊銷駕照3年,如果拒絕受檢,同樣也可以吊銷駕照。 交通

欣傳媒 | 記者蕭介雲/台北報導

為遏止酒駕歪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17)日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條罰條例」修正草案,未來在完成立法後,酒駕罰鍰將由6萬元調高為9萬元,如果5年內再犯,則吊銷駕照3年,如果拒絕受檢,同樣也可以吊銷駕照。


交通委員會同時也通過立委蔡其昌提案,現在規定肇事傷人逃逸,要吊照1年不得考照,但是為了避免放任危險駕駛上路,造成更多不可預期的危險,將延長不得考照時間為3年。


另外,交通部也已會同內政部發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正規定,自明年元旦起,包括「未領有駕照」、「初次領有駕照未滿2年」及「職業駕駛人」等3類駕駛人,酒精濃度標準,將從現行的每公升0.25毫克,下修至0.15毫克。


針對下調酒精濃度,是否全面適用到所有駕駛人?交通部對此表示,這項修正剛開始推動,未來會逐步檢視適用的對象和全面推廣,而0.15毫克的標準,只要喝一瓶啤酒就會超過標準。


交通委員會今天主要通過的是行政院提出的修正版本,包括第8、35、67條,除了提高酒駕罰則外,也對550CC以上的重型機車,違規行駛國道處罰,但未同步規定處罰主管機關,以及配合在10月已修正第27條規定,逃避繳費造成收費人員傷亡,要處終身吊銷駕照,同步在第67條一併修正限制。


要特別提醒駕駛朋友,未來完成立法後,為了防止拒絕受檢強行闖越,危及執法人員安全,如果拒絕停車受測,最高可處9萬元罰鍰、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吊銷駕照和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此外,司法院也已經通過刑法修正草案,酒駕肇事致死最重判10年徒刑。


交通部表示,希望相關修正能盡速完成立法,並且加強宣導和重點執法,以期有效嚇阻和防制酒後違規駕車。

原文網址:http://www.xinmedia.com/n/news_article.aspx?newsid=205699&typ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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